[宣判] hTCU11 申诉 HatePolitics/mark2165 案

楼主: Bignana (凤燄凌秀翼掩北天)   2020-04-22 14:45:31
【裁判字号】D0002
【裁判日期】109.04.22
【裁判案由】hTCU11申诉 HatePolitics 板主 mark2165 君 乙案
【裁判全文】
使用者(hTCU11)申诉HatePolitics板主(mark2165)认定其新闻字数不足违规乙案
小组审阅其文章与该板板规、站规作出判决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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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文
一、申诉驳回。
二、建议板主将“新闻”须附 40 字以上之规定明确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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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 明
一、
依本组申诉案,文章代码 #1UKcr0-k 办理。
二、援引 HatePolitics 板板规
第二章 文章分类
2.发表文章须40字以上,签名档、网址、无意义字词、转录文章不计入,外文以单词计算
作者本人转录文章以转录文章字数计;禁止手动置底相似文章
或发/推文过多简体字,以上违者删除
5.“Live”、“新闻”、“转录”分类文章须遵守下列规定,违者得口头警告后删除
a.每日此类文章上限3篇
b.来源为外站者,须附上连结,过长须缩址 https://goo.gl/ http://tinyurl.com/
c.此分类文章禁止多篇合并发文或使用其他分类偷渡
d.重复发文已有相同来源或内容文章
e.“Live”文章限发表节目首播24hr内之政论节目/政府实况/公民转播等
f.“新闻”、“转录”文章限发表 3天内之新闻、社论/它版文章/FB/其他平台资料等
g.“新闻”、“转录”禁止修改原文
h.转录它板文章应原作者同意,并删除原文下妨碍阅读推文
i.原文为外文者,须附上简易翻译
j.转录来源为FB,须为公众人物或牵涉公众/政治议题
k.“新闻”标题须为原新闻标题,转录FB标题须为来源名称(ex:人名、粉丝团名…etc)
小组认为板规第二章第二条说明发表文章自数须达40字以上,转录文章不计入。
且板规第二章第五条将“新闻”、“转录”列为共同管理之项目;
新闻本身张贴至看板行为,广义应可认定为“转录”之条件,
故小组认为板主判决应无不妥。
但请板主思考若过去或未来仍有类似案件出现,建议应修改板规明确列出为佳。
本文转录予 kero2377/phoenixzero/Rrrxddd 三位板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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