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诉] 男女板主ChenDao判决案一: #1THBgY8Z (Bo

楼主: iLeyaSin365 (伊雷雅鑫)   2019-08-06 15:24:54
答辩一
一、查板规c-2有关违反普世道德认知的相关标准,的确并无“自发文起”之文字。
如以被申诉人解释之情形:“自发文后,任一六小时的时段,达30嘘”,亦非不可;唯此
作法似有违“诚信原则”。
进言之,能让发文者删除即是保留予发文者视乡民反应,如有违反普遍道德认知时,得
于期限内自行删除,以免触犯板规。
倘自发文逾六小时后,发文者信任自己之言论合乎版规有关道德之标准而留存,不再注
意。之后某年某月某一天,突然因与板友有口角冲突等事由,遭乡民“开嘘”达到违反
版规,此时发文者可能难以顾及而遭言论自由之限制。
为保障交流讨论之精神,宜在版规有解释空间之时,偏向“保有发文者之言论自由”之
方向解释!
二、板规若属于有法律漏洞之情形,应于有案例发生应桶而无法以版规制裁时,即速“
向后”重新审订符合执法者意思与使版友能正确明白理解之板规文字发布公告,而不得
贸于本次将模糊的版规重新以执法者之意思加以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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