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辩:我对这人的个别见解没意见,依我的标准就是两年水桶,我不同意改判。
但小组长要是觉得情有可原就迳行裁决吧,裁决改判同时请记得通知我。
※ 引述《Ommmmmm5566 (淡水最正小辣椒ㄉ男友)》之铭言:
: 申诉前,请先确实与板主沟通过。
: 若对板主解释不服或板主3天以上都不理会,再使用本申诉管道。
: 请申诉者将沟通证据以转录形式转录至本板,经修改或未提出者不予受理。
: ◎任何申诉案于申请之同时,即代表授权同意组务得自行转录
: 申请人所发之相关文章 至 组务版,作为证据文章或判决附件
: 注意:非当事人不得提出申诉及检举,违者第一次水桶一年,再犯永久水桶。
: *因警告、水桶、劣文为标的之申诉仅限以当事人为主。
: *无明确当事人之板务申诉不限,任何使用者皆得予提起申诉。
: ==============================================================================
: 一、申诉人ID:Ommmmmm5566
: 二、被申诉看板/被申诉人ID:Hate / tigotigo
: 三、申诉事由:
: 本人于4/4清晨发了三篇未满十五字的文章,当天上午遭tigotigo板主删除后水桶,公告
: 文内列了十一篇我过去因字数过少被删除的文章,最远一篇为去年10/26,近半年前的文
: 章也被列出来,其他文章也有不少是数个月前的,多数文章由于时间久远,一般使用者已
: 无法在非板主的权限下查看过往被删除的文章,相信多数使用者也和本人一样,并不会在
: 文章发表出去后定期确认自己的文章有无被删除,再者这些删除记录一般使用者早已无法
: 搜寻(精华区内也无本人的文章备份纪录)。
: Hate板旨为“为提供使用者发泄心情用”而tigotigo版主的公告文内[证一],可以看到多
: 数文章被删除理由为“未满15字”,但这些文章大部分内容都是带有恨点、真情流露的,
: 即抒发心情的文章,因此本人认为我并非如水桶文[证一]中引用之板规参之一条第12项中
: “其他违反板规遭删文处理达五次(含)以上,情节重大者”当中所说得如此情节重大。
: 另外,在Hate板中的精华区“z-24-3-2”[证二]的判例中可见,该违规人于半个月内违规
: 十六篇文章遭删除,多数为不符合板旨,毫无恨意的文章,更可由文章内文见其闹板意图
: 明显,但仅水桶三个月,而我的文章虽是违规,但至少是充满恨意,且部分文章记录早已
: 无从搜寻,因次我认为这次的水桶有点不符合比例原则。
: 而本人于4/4当天上午去信板主[证三],表示我认为这次的判决过重,一天过后板主一直
: 没有回应,因此我便在隔天(4/5)凌晨去信[证四],将来龙去脉更清楚地向板主交代,但
: 依旧石沉大海没有回信,故来贵板求助。
: 四、申诉诉求:
: 本人违规在先,但由以下判例[证二]可见,本人认为这次的判决不符比例原则,因此我希
: 望能够改判,将水桶期限缩短同[证二]的三个月水桶,又因累犯,加倍为六个月水桶。
: 五、检附证据:
: [证一] 原公告(水桶)文
: [证二] Hate板精华区“z-24-3-2”之判例
: [证三] 4/4寄给板主tigotigo之陈情信
: [证四] 4/5寄给板主tigotigo之陈情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