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vonannes 申诉案

楼主: jobli (十七岁的梦 七十也感动♪)   2018-02-18 08:51:09
判决
1.维持原判
2.渎职部份不受理
理由
1.板主判决系因板规,查原文已符合标准,故维持原判决。
C.重度违规:水桶三个月,文章删除+退文(无法退文者加水桶一个月)。
2.违反普遍道德认知之言论(使用疑问句亦同)或连结。(1-2项包含签名档)
  普遍道德认知定义:文章于六小时内被可辨识之不同ID嘘文达3X以上。
(须不违反连续推嘘条款及A5-d三行文的前提)
2.依组规
十三、依群组长要求增订板主与使用者的沟通时限
1.使用者寄信给版主,72小时后,板主若无回应即视为己沟通。
2.双方沟通后,版主36小时应作出改判或驳回之决定。
板主无回应使用者之义务,如72小时不回应,使用者即可迳行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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