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goetze 检举案

楼主: jobli (十七岁的梦 七十也感动♪)   2016-12-27 07:36:04
判决
不受理
理由
一、依据所引规章,仅表示板主应主动处理,即给予板主不待检举自行纠举之权力
但站规、群组、小组、板规均无板主,应主动处理之时限规定。
板主有主动处理之权力,但无于部份人员期待时限制处理之义务。
板主既无违规,本案当不受理。
政黑板板规7-7:板主对于采删除/退文处置之违规,应主动处理,以维护版面秩序。
群组解释板主对于采删除/退文处置之违规,应主动处理,以维护版面秩序。
二、若板友检举,板主不予处理则另依现行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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