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DICB (曾经拥有)
2016-09-01 02:26:51申诉前,请先确实与板主沟通过。
若对板主解释不服或板主3天以上都不理会,再使用本申诉管道。
请申诉者将沟通证据以转录形式转录至本板,经修改或未提出者不予受理。
◎任何申诉案于申请之同时,即代表授权同意组务得自行转录
申请人所发之相关文章 至 组务版,作为证据文章或判决附件
注意:非当事人不得提出申诉及检举,违者第一次水桶一年,再犯永久水桶。
*因警告、水桶、劣文为标的之申诉仅限以当事人为主。
*无明确当事人之板务申诉不限,任何使用者皆得予提起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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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诉人ID:DICB
二、被申诉看板/被申诉人ID: HateP_Picket (政黑)全部版主
三、申诉事由:申诉#1Nlk_FaQ判决不服,因为这也是 pinkkate版主所造之失误, 为什
么别人申诉时间为24小时“内”,24小时内都可以做辩论,而我
怎么是只有4个小时多就被关闭!
根据政黑版规:
并请被告在24小时内在检举文提出反驳。若被告正被水桶中,则由板主信件,
提出反驳。放弃反驳者,不另外给反驳机会。
我未放弃反驳,凭什么 pinkkate版主在四个小时后给我关闭反驳的机会?
四、申诉诉求:同为被检举人,为什么我就与众不同?
除明显违反政黑版规超贴!超贴已是触犯明显触犯无辩论空间之外!
我的辩论时间怎么只有短短四小时多而已?!
还有只给我短短四小时多辩论时间,为什么被检举就不能自力救济另寻它篇继续辩论吗!
五、检附证据:
#1Nlf6lv4
pinkkate:受理,请DICB 24小时前来抗辩
8/25 22:13
pinkkate:抗辩结束,请各版主发表判决意见 8/26 02:35!
根据政黑(政检)版规:
并请被告在24小时内在检举文提出反驳。若被告正被水桶中,则由板主信件,
提出反驳。放弃反驳者,不另外给反驳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