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检举人ID:
m195566
二、被检举人ID:
diefishfish
三、检举事由:
diefishfish身为政黑板板主,疑似以分身PTT8自行于政黑检举板检举本人
> 1786 m12 6/09 ptt8 □ [检举] #1NLG8TP2 m195566 政检版规三-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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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码(AID): #1NM4Jk4M (HateP_Picket) [ptt.cc] [检举] #1NLG8TP2 m195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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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原先打算全案出现判决结果后,再依据diefishfish之参与判决事实发动检举。
奈何全案自PTT8于6/09号检举后,至今(6/26)仍停留于审理阶段。
本人于是于5天前(6/21)询问其余板主
是否diefishfish是否有受理甚至直接参与PTT8的检举案。
因diefishfish若以分身自检后本尊自审,则直接违反政黑板规7-6
第七章 板主规范
6.板主对于采水桶处置之违规,应被动处理,待有人检举后才能进行判决。
四、检附证据:
本人于5天前(已满3天),经由与其余板主沟通后
于pinkkate板主之回信获得diefishfish有直接参与PTT8检举案审理之证据
详[证一]
diefishfish与PTT8同IP证据
详[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