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4

楼主: POWER911 (柯黑)   2016-05-17 02:53:06
※ [本文转录自 POWER911 信箱]
作者: pinkkate (笑笑猫~)
标题: Re: [检举] #1N79zkR0 POWER911 版规3-1
时间: Thu May 12 00:34:07 2016
我只能最后再跟您说一次
1.我已经解除您的政检水桶,提供给您抗辩的机会
如果您重新登入后仍无法发言,请来信告知
这是我给你的抗辩权利
而你的解读充满负面
这让我深深觉得“给你权利你当XX”
2.在最早的检举文中我甚至有帮您讲话,你自己也看到了
各种水桶都是业经所有板主讨论后做出来的
您申诉针对N板主与我,显然您只看到我们两个办事所以就针对我们两位
我是觉得,恩...就这样吧
我只能说,要当“好人板主”,非常简单
3.最后,我身为板主,一切都公事公办
您无论是否抗辩,最后也都会由三位板主讨论后进行定夺
※ 引述《POWER911 (大家一起来水桶 )》之铭言:
: ※ 引述《pinkkate (笑笑猫~)》之铭言:
: : 1701就是针对您的案件
: : 既然您在线上
: : 请进行抗辩 或来信表示放弃抗辩
: : 说真的,我很懒得管你
: : 一切公事公办,
: : 就是这样
: 你搞清楚我目前情况没办法抗辨 你也被告中
: 政黑版版主规范 你该回避
: 你就是要黑我多加条罪名没关系
: 我被你水桶在先
: 现在叫我抗辨 怎么去?
: 版主这样当的?
: 随你高兴如何搞
: ok
: 只好找小组长评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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