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martinmask案

楼主: jobli (十七岁的梦 七十也感动♪)   2015-12-11 22:32:37
判决
维持原判
理由
板主未违反站方相关规定时,板风由板主自订。
若使用者不满,请回板面讨论。
若认定自身为主流意见,当可行连署等其他方式实行本身想法。
小组不介入意识形态之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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