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2]Fw: [pet] 申诉信件

楼主: NKB285 (说书人)   2021-04-14 04:01:22
※ [本文转录自 NKB285 信箱]
作者: Rakitic (MF)
标题: Re: [pet] 申诉信件
时间: Wed Apr 14 00:39:20 2021
您所发表之推文为
→ NKB285: 私信聚众闹版的人是否有资格担任版主?04/12 13:13
前段“私信聚众闹板的人”为肯定句,并非对此有疑虑之提问
既然您肯定板主有“私信聚众闹板”之事实,
板主也已给您时间补足证据,好证明您所言不假,
而后您表示若本人同意公开可以检附证据,
本人亦迅速回复同意公开,后等待至时限已过仍未见所言之证据,
若您无明确证据可证明板主有“私信聚众闹板”之事实,
则不应公开直指板主为“私信聚众闹板的人”
不论是现实或网络,本就应有一分证据说一分话,
若无法提出有效证据,就不应该在未经查证前直指他人是何种人。
而在本板推文即受本板板规所规范,使用者均需对自己的言论负责
板规其他之八:
其他未详列或规范之不当行为,板主得视情况水桶一周至一年不等,并适时增修板规。
造谣、抹黑、不实指控为不当行为,既然您表示有证据却又无出示,
视同无证据可证明板主有“私信聚众闹板”之事实,
此乃严重造谣、抹黑、不实指控之不当行为,故判处最重一年之罚则。
楼主: NKB285 (说书人)   2020-04-12 13:13:00
私信聚众闹版的人是否有资格担任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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