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诉] FishShrimp板 板主RaveMan不当水桶十年

楼主: SES (大家要乖啦)   2015-04-01 08:14:01
节录自板主公告与板规:
于是乎我以板主身分
依照当时现行板规
最先只惩处30天
但随后由于他一再来信骚扰本人,内容颇具敌意且涉嫌威胁恐吓
再翻阅他在以前于版本的文章以及过往的言行举止(ex:于本板直接批评板上规定等)
再加上此事事态严重,涉及伪造文书以及谎报
本人决定改惩处十年,且已表明若不服可至组务板上诉
1. 发表与本版毫无关联之文章或连结 (水桶十年+劣退)
2. 有冲文章数之嫌疑或CP之灌水文章 (水桶十年+劣退)
3. 同IP将视为同一使用者且惩处分身 (水桶十年+劣退)
13.于版上发表任何有关于赌博的文章 (水桶十年)
4. 恶意使用推文发表无关本版之连结 (水桶十年)
首先 依照规定处分30天 组务尊重板主判定
但随后的信件骚扰 无关板务
可将之设为黑名单 但不应做为加重判决的依据
别人寄信骂你 你不能连带在板上水桶他
而其他违规如: 过往言行不当 此事涉及谎报等 所以需加重
应该是在第一次判决的时候就直接加重
而不是判决后又事后累加
如果事态严重 所有违规应一次加起来判
而再看十年水桶的规定
此人的违规并没有在板规的十年水桶行为之中
因此
组方认同板主判定其违规的事项
也认同板主所言应加重处分
板主也有权维护看板秩序 判定哪些项目应加重处分
但十年水桶几乎是永久水桶
在永久水桶的规定上需更加谨慎
在板规没有规定之下 从30天水桶直接加重到10年确实没有依据
而该板友在知情的情况下 事隔三年才申诉
不服判决应在当下提出
而非三年后因使用不便而挑战处分
本案组方判定板主可加重判决
但是因加重至10年的依据不足 请减低刑期
减低的刑期由板主决定 建议至多五年
而未来除了板规可增修永桶规定之外
如果遇到板规规定之外的违规事项
可先依板规判决 并附注再犯将会永桶
如此下一次要加重至永桶即有依据
以上判决
作者: k01294 (Cogito, ergo sum)   2015-04-01 09:57:00
尊重裁决
作者: RaveMan (找寻不一样的新鲜生活)   2015-04-01 20:42:00
谢谢组长,将依照组长建议减刑至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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