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a3225737 (Hong/轟哥/Hsiaoboyo)
2016-04-13 20:28:38※ 引述《ifun99 (Live for the Night.)》之铭言:
: 申诉人:ifun99
: 被申诉人:Ajays
: 看板板名:Nightlife
: 判决编号:#1Iw2O-sZ
: 请附上原判决公告之文章代码 (AID) 或精华区路径。
: 判决内容:
: 申诉人:ifun99
: 被申诉人:Ajays
: 看板板名:Nightlife
: ightLife 看板已暂时停止让您发表意见。
: 开始时间: 04/13/2016 13:28:15 (期限 3650 天,此为执行时间,非原始犯规时间)
: 原因: 引战乱板无故针对推嘘文三犯
: 其它资讯请洽该看板板规与公告。
: 请附上原判决公告内文。
: 申诉内容:
: 版主滥权,本人对于攻击我的文章进行回复嘘文,版主竟认为我无故嘘文,
: 明明有根据何来无故?
: 把人直接永久水桶,根本不合理,未经过任何一次警告,
: 直接永久水桶,摆明公报私仇,
: 烦请组务板处理,否则不排除往上对教育部提出申诉。
申诉人附上的判决编号经查询后被判决者并非申诉人
如果说是依照帐号部判决是同一人持有...
那也该用原本的帐号提起申诉才符合程序吧
除非有其他特殊情况
不然组务申诉案基本上只管申诉者跟被处分者id
组务只看到j帐号水桶2个月,
结果是另一个id来申诉被水桶
怎么样都觉得哪里怪怪的..
另外
该篇文章为1/29处分
可是现在4/13收到水桶
申诉人完全没附上前因后果
申诉人所附上的严格来说并非"沟通"
几乎没有针对问题点做辩论
申诉人内文所言"明明有根据何来无故"
但是组务完全没有看到所谓的根据是什么
若依照帐号部的判决
水桶你的多重帐号基本上就是水桶过你的意思(多重帐号视为同一人)
所以并没有"没给予警告"的问题存在
请申诉人使用正确id进行申诉,
或补充其他本案相关文章或是证据
若无则本案于72hr后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