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诉] 不服joke板判决

楼主: a3225737 (Hong/轟哥/Hsiaoboyo)   2013-11-22 23:39:08
请在48小时之内附上与板主沟通之信件
否则不予处理
需直接由信箱转录,经过编辑则不具效力
※ 引述《xavier1394 (S2罪i忒别的逆S2)》之铭言:
: 申诉人 :xavier1394
: 被申诉人:armour
: 看板板名:joke
: 判决编号:
: 请附上原判决公告之文章代码 (AID) 或精华区路径。
: 判决内容:
: 违反版规:
: 4d 自嗨文:一篇文章以上出现过多无关文章内容的自嗨自爽文字,例如:
: 一长串“哈哈”、“嘻嘻”、“呵呵”、“笑到XXXX”或其他表情符号,
: 由版主认定该文蓄意自嗨后,以水桶处理。
: 三犯,永久水桶。
: 本水桶公告信件将备份于joke版精华区z-9-9内。
: joke 版主 Armour
: 请附上原判决公告内文。
: 申诉内容:
: 1. 曾经来信给板主说自己原意并非自嗨,仅是讨嘘而已
: 2. 板规上面是写:“一长串”“哈哈”、“嘻嘻”、“呵呵”,但我只是在结尾加“逆喝
: 喝”。
: 3. 板规上面是写“累积满三犯者视情况处三个月~永久水桶不等”,请问一下这样的情形
: 是否符合永久水桶之比例原则?
: 4. 曾经来信告知板主后,仅仅以敷衍了事的态度回应:“板规写得很清楚”几字草草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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