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moxie (莫克希)
2013-10-01 20:23:15※ [本文转录自 moxie 信箱]
作者: Kay731 (K少) 看板: CCRomance
标题: [公告] CCR板置底闲聊文
时间: Sat Sep 14 23:34:34 2013
此篇置底文为闲聊文,闲聊内容主题不一定要和本板相关,
但请注意勿人身攻击他人,否则也会依照罚责处理!
谢谢各位配合!!
这我还记得 当初luee可是说因为文章超过平均值所以都以闹板论哩 伟哉
作者:
revorea (追寻安身之地)
0000-00-00 00:00:0014156不就讲得很明白了吗....
作者:
hateOnas (△氣噗噗△氣噗噗)
0000-00-00 00:00:00XDDD
作者:
Kay731 (K少)
2013-09-14 23:35:00HI 神父
作者:
xrays 2013-09-14 23:35:00原来这版人气这么低 到底安静多久了~
作者:
Mews (On Your Own)
2013-09-14 23:35:00怎不能嘘
作者:
g6m3kimo (名为变态的神父)
2013-09-14 23:36:00五楼最i陈文茜
作者:
xrays 2013-09-14 23:36:00哈哈哈! 大家说陈文茜评论政治很中肯 好不好~
作者:
g6m3kimo (名为变态的神父)
2013-09-14 23:37:00HI,K少,可以帮我把一楼的推文删掉吗?
作者:
SS327 (蛋头)
2013-09-14 23:38:00神父口味吃那么重阿
作者:
g6m3kimo (名为变态的神父)
2013-09-14 23:38:00这样我就不用当5楼惹
作者:
DKL7392 (是非只因多开口)
2013-09-14 23:38:00YO~~~~~~不能嘘....
作者:
g6m3kimo (名为变态的神父)
2013-09-14 23:40:00我原本以为阿肥会...没默契阿...哈哈哈~~~
作者:
asd2260123 (å—éƒ¨å¤§è‘‰æ–‡çµ„å¤œæ ¡è‚¥å®…)
2013-09-14 23:43:00各位姐妹晚上好
作者:
linsmile (smile)
2013-09-14 23:45:00姊妹安安 :)
版主英明, 我不反对CCR, 但在路上看到老外就会忍不住出
作者:
g6m3kimo (名为变态的神父)
2013-09-14 23:45:00你好,Sister
作者:
xrays 2013-09-14 23:45:00之前那个推文120秒 实在是令人傻眼 谁设定的!!!给我承认!!!
现二个字" 鲁蛇 ",,,哈哈哈..普通的老外是很Nice的, 你们不要误会他们, 那些去夜店的也不是说不好, 但要小心保护措施喔~
作者:
g6m3kimo (名为变态的神父)
2013-09-14 23:48:00今天看到一个老外抱着一个婴儿在捷运上晃,超危险的,我
作者:
SS327 (蛋头)
2013-09-14 23:48:00120SEC应该是 | R 0 0 |
作者:
revorea (追寻安身之地)
2013-09-14 23:48:00这礼拜才接待了1.200百个nice的普通老外....
我在捷运上看到明显是鲁蛇的老外时,都会给白眼耶.这样算不算种族歧视啊..哈哈...开玩笑的啦, 我的交换笔友很nice的,可能他是英国人的关系, 我不太喜欢美国人,天啊,我真的有种族歧视...对了我超爱泰劳的,不知道为什么会被他们某种异国的特质吸引...
作者:
SS327 (蛋头)
2013-09-14 23:56:00楼上可以考虑到中坜买房子唷@@
已在淡水置产...没钱了...唉, 不然真的很想呢!
作者: knml (法师) 2013-09-15 00:04:00
真想去乌克兰CCR!!!
作者:
revorea (追寻安身之地)
2013-09-15 00:13:00人身攻击限本人检举,有检举就必须回应。应该没疑义吧?不过提醒一下,陈述客观事实不能算人身攻击....
原来如此,谢谢回应顺道一提,上次在法院,检察官对被告说:不是你认为客观就是客观
作者:
sato186 (台湾福山雅治)
2013-09-15 00:24:00(  ̄□ ̄)/喔~~喔喔~~喔喔~~喔喔~爪爪
顺道一提 法院有二个部有 一个叫检察署 一个叫法院
作者:
revorea (追寻安身之地)
2013-09-15 00:25:00我认为怎样怎样当然是主观,检察官讲废话吗....
在台北要去哪里认识泰劳啊...上次在捷运上看到一个泰劳
好想跟踪他回家...为什么他们的眼神和动作都这么坚定让人感觉很有安全感耶...上次送便当来公司的也是一个泰劳,天啊.为什么.难道是泰国人的男性荷尔蒙比较多吗? 有谁可以帮我解开这谜题...
作者:
SS327 (蛋头)
2013-09-15 00:31:00A大可以考虑去中坜工作 XDDDDDDDDD
泰劳在送便当.......违反入出国移民法规唷!!我报你转报NIA
作者:
aarzbrv (我爱钻石光! 芒! 长!~~)
2013-09-15 02:13:00干脆全部用箭头好了, 现在脸书只有赞钮, 前阵子才有一群人因为对特定文章按赞而分批去参观警局检察署
作者:
aarzbrv (我爱钻石光! 芒! 长!~~)
2013-09-15 02:43:00而且就算嘘成XX相对与所有遭到不当组务受害者, 真的只是九牛一毛.
作者:
victoryss (☞ ☑中间选民 ☑爱歹玩)
2013-09-15 09:13:00姊妹们早安!!!!!!!
作者:
aarzbrv (我爱钻石光! 芒! 长!~~)
2013-09-15 10:11:00聊: 为什么某被拔除前板主竟会想到花魁而非其他站另外开板
作者:
SS327 (蛋头)
2013-09-15 10:13:00花魁是之前火车趴那个吗??
作者:
aarzbrv (我爱钻石光! 芒! 长!~~)
2013-09-15 10:14:00, 想想真是耐人寻味, 尽管没虐人的性倾向是个人自由, 唉
作者:
Kay731 (K少)
2013-09-15 10:15:00大家早安
作者:
aarzbrv (我爱钻石光! 芒! 长!~~)
2013-09-15 10:15:00花魁好像是KKCity当中得先经过成人模式才能进入的BBS站
作者:
SS327 (蛋头)
2013-09-15 10:16:00板主 早
作者:
Kay731 (K少)
2013-09-15 10:16:00叫我小K就好 别这么客气
作者:
SS327 (蛋头)
2013-09-15 10:29:00检举王根本是无理取闹 很难看
作者:
aarzbrv (我爱钻石光! 芒! 长!~~)
2013-09-15 10:33:00回SS327: 这也可能是二、5.仅规范"不雅言论(,,,)或恶意攻讦言论(,,,)", 但使用者的申诉罪名, 却是比"......"更为广义的"人身攻击", 而造成使用者误认; 这将是现任板主得修改的范围. 否则在下每天就算不上网也在人身攻击......
作者: Gunsanity (刚刚好) 2013-09-15 10:38:00
可以开放嘘文吗?
作者:
SS327 (蛋头)
2013-09-15 10:39:00对阿 以前大多有板主自由心证
作者:
aarzbrv (我爱钻石光! 芒! 长!~~)
2013-09-15 10:39:00我更好奇的是可以只设→吗? 不知道本站有无只设→的板?甭说广义的人身攻击了, 就连人身攻击的一种诽谤罪, 中研院黄国昌老师与......都鼓吹应该刑事除罪化了回SS327: 某检举达人可能只看到"二、5.", 但可能忘了走完"五、", 在下怀疑现任小组长是否有发现到ㄎㄎ回Machadango: 无论前几任板主做了多少逆行倒施的恶行, 但从#1C0ZfORG与#1ExNEpbf到#1GDytY-8, 您说的情况都是"告诉乃论". 在下很怀疑您先前竞选时到底下了多少工夫? 对于基本人权的认识有qazijn网友的几分之几?
作者:
r30385 (天空蓝)
2013-09-15 13:21:00为啥不能嘘
作者:
aarzbrv (我爱钻石光! 芒! 长!~~)
2013-09-15 13:27:00还没说一定不能吧? 是不知道未来能不能吧......
作者:
yeiloud (夜佬)
2013-09-15 13:53:00开放嘘文吧
作者:
aarzbrv (我爱钻石光! 芒! 长!~~)
2013-09-15 13:57:00回yeiloud: 这对#1ID9dnR9的作者可能不大好
作者:
hsf0318 (相思果易使人相思)
2013-09-15 15:52:00支持开放2 有些不当文章直接开嘘 刚好而已
作者:
Kay731 (K少)
2013-09-15 22:22:00感觉没人用这个板了 好可怜喔@@
作者:
revorea (追寻安身之地)
2013-09-15 22:24:00板主加油...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3-09-15 22:27:00转型成 学术板 好啦!
作者:
SS327 (蛋头)
2013-09-15 22:59:00还是举办活动拿P币QQ
作者:
aarzbrv (我爱钻石光! 芒! 长!~~)
2013-09-16 03:07:00聊: 再比对#1IBrYuMW后, 窃以为今后更要当心某些只想享受玩弄权力而逃避职责的人当板主. 很难不想到"朱婉清".更正: 再比对(WomenTalk板)#1IBrYuMW后 抱歉.
作者:
aarzbrv (我爱钻石光! 芒! 长!~~)
2013-09-16 03:41:00楼上的请注意您的当事人也可能追来这里讨进度......
作者:
r30385 (天空蓝)
2013-09-16 16:45:00干为什么不能嘘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3-09-16 19:53:00最近 来了很多关心板务的 大部分是基于善意的 但一些被逼退的旧势力不甘于寂寞 跑藉板务机会偷渡私人恩怨 这样就不好了!
作者:
aarzbrv (我爱钻石光! 芒! 长!~~)
2013-09-16 20:45:00而且前任的管理者还是私人恩怨的发动者
作者:
baozi (I've Never Been to Me)
2013-09-16 21:57:00新任板主要开放嘘吗? 只能推实在很空虚捏
作者:
aarzbrv (我爱钻石光! 芒! 长!~~)
2013-09-17 02:57:00问: 虽非当事人但不明白#1ICzRmgS与#1ID3qk2V被锁文理由?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3-09-17 05:42:00#1ICzRmgS 已有板务 #1ID7N18u 公告回应之 为避免此议题过度发酵 而遭有心人士操作并导向到脱出板旨范畴的讨论#1ID3qk2V 底下已有推文解释 该文作者拿一句推文企图以疑问句方式 自以为是推论到板主立场为此 有误导视听之嫌
作者:
aarzbrv (我爱钻石光! 芒! 长!~~)
2013-09-17 05:51:00回rocfrank: 后来在下在小组板的: [判决] #1IC_FHTN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3-09-17 05:52:00且两者发文者皆为同一人 其已有借此板务讨论机会申诉组务
作者:
aarzbrv (我爱钻石光! 芒! 长!~~)
2013-09-17 05:52:00hateOnas 申诉 rocfrank 然而, 希望有空至少列个索引,,,,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3-09-17 05:53:00为避免灾情扩大 故锁文之aarzbrv:#1IC_FHTN (L_PTTAvenue)?那是hateOnas的申诉文 何以是在下你的?
作者:
aarzbrv (我爱钻石光! 芒! 长!~~)
2013-09-17 05:59:00这是置底闲聊文区, 在下并非为自己申诉呀, 只是当初没找到判决文内文才问的, 毕竟在下也关心hateOnas的权益.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3-09-17 06:02:00那你能解释 本人从未表示过或认定过白人才是真爱 何以hateOnas用断句的疑问句就可以代表本人(板主)的立场呢?有些话 切成一段段 就会出现很多误会的 用此方式属不适宜
作者:
aarzbrv (我爱钻石光! 芒! 长!~~)
2013-09-17 06:06:00在下至今未发现过您发表过类似言论, 所以窃以为您应没有类似想法. 只是当时没找到小组板判决与您随后的推文, 才急着问, 这点很抱歉.
作者:
SS327 (蛋头)
2013-09-18 22:22:00常吃应该会得癌==
作者:
aarzbrv (我爱钻石光! 芒! 长!~~)
2013-09-19 03:54:00干楼上的怎么没来选?
我要嘘啦!!!!!!!!!!!!!!!!!!!!!!!!!!!!!!!
作者:
revorea (追寻安身之地)
2013-09-21 09:21:00楼上走错板,请去小组板问小组长。或者群组板问群组长。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3-09-21 09:38:00isomtwolf:你那叫检举 请至群组务板 申诉是指看板事务
作者:
revorea (追寻安身之地)
2013-09-21 09:39:00纯小组事务去小组聊好吗....不对,闲聊文我在认真啥...sorryiso的申诉本文看起来是写给群组长的,该转到About_Life板证据信件....有推/嘘爆的潜力。
作者:
revorea (追寻安身之地)
2013-09-21 09:54:00至少我完全不觉得正常,其它人我不知道。请求使用者不要放弃,留下来证明板主不适任,超怪的....
作者:
Kobeism (强暴Bryant主义)
2013-09-21 16:27:00A____A 请问可以开放翻滚文以供朝圣嘛 a___aluee一堆文章内容都自删了 是否应依法请他补上或删除??
大家好我是新来的0.0/很想在这边很大家一起讨论~但是感觉现在不是发文的好时机...
作者:
Kay731 (K少)
2013-09-21 19:33:00不会阿@@
作者:
revorea (追寻安身之地)
2013-09-21 22:15:00请问板主群,新板规二.9只规范修改,包不包含删除?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3-09-21 22:42:00修改推文包含删除、篡改、重新排列组成
作者:
revorea (追寻安身之地)
2013-09-21 22:55:00删除部分,与前朝解释不同,未免争议建议注明。
请问:新版规三.1的闹版定义写故意以板主言论做剪辑编排来断章取义达误导视听者,那如果是编辑编排版友发言来断章取义达到误导的状况,适用于哪一条呢?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3-09-22 01:10:00在自己的文章可以用二-5-2 或用二-6他人文章可以用二-5 删文并水桶三周的 不过限被攻击的特定对象检举 不过 这方面举证困难 但板主群要尽量做到保护发文者酗ㄢQ恶意艘骚扰的自由表意权 但基于开放多元化言论前题下的尊重 并不能多所干涉发文者有不被恶意艘骚扰的自由表意权 但基于开放多元化言呃~一直打错字
可是如果只是被恶意剪辑,但如果不是人身攻击的话,比如白人不是真爱,如果是版友说的然后被引申成是CCR版都这样,不算人身攻击、但也到达类似闹版的状况,也没办法了,顶多就是只能用二.5就是了对吧?讲错,二.6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3-09-22 01:41:00二-5 就是发文者主场条款 你说的可以适用谬误挑衅万一 妳跑到别人的文章底下有有争执 那就是用二-6了如果说 前板主想要建立起"绝对友善的环境" 已经证明失败
呃,我是说,如果我没有推发文,但以前的推文被恶意剪辑编排,所以就是二.6了对吧?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3-09-22 01:51:00那 接下来原来或旧板友就必须要适应"相对友善的环境"了
被恶意剪辑编排并不断被人拿到其他推文中张贴(漏了那如果不是版主所谓的“旧版友”呢?(我现在讲的不是
作者:
revorea (追寻安身之地)
2013-09-22 01:53:00看样子这讨论会稍微长一点,要不要另开串?
我个人,我只是好奇,剪辑版主推文跟剪辑版友推文是否都能是用闹版而已,比较好奇这点,跟新旧版友无关不是来帮“旧版友”问问题的…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3-09-22 01:54:00Machadango:还是看个案吧! 妳说的未必会发生 大家主要目
我知道我说的未必会发生啊,囧,所以想知道如果发生了会怎么处理,又,为何恶意剪辑版主言论就可上至闹版程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3-09-22 01:56:00标还是针对板主或少数几个标靶性人物吧! 妳没有惊天之语
度但恶意剪辑版友言论却只能适用挑衅条款,如此而已希望版主可以不要讲什么新旧版友,我并没有划分族群的想法,就是以一个使用者的角度来提问
我现在不是为了我自己问啊,囧我只是单纯对版规有疑虑而已啊,请版主不要默认立场…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3-09-22 01:58:00Machadango:我也只是举例说明啊! 并没有刻意归类区分的
抱歉版主,因为我没有提什么旧版友跟相对友善的环境,但版主自己先提出,难免有划分族群之疑虑,这点也建议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3-09-22 02:00:00其实 我还蛮少见到板友跑去挑衅发文者的 顶多是激一激
版主在版务及发言时可以注意一下,我是觉得提什么旧版友的不是很妥而已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3-09-22 02:01:00见激不起火花来 没搞头就没事了
不,过去也曾经发生过板友的言论被恶意剪辑后,被其他使用者拿来在其他文章中推文的,因此我才会想知道这种状况是否可以等同闹版处理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3-09-22 02:03:00呃~这个要有请柯男Kay来回答了 也许 这类型的案件他的处理会比较妥善点
#1IFIQK_U GordonBrown那句会用2.5来判吗
作者:
Kay731 (K少)
2013-09-22 12:25:00问题是啥
囧,我的问题是,如果版主的言论被恶意剪辑使用可以算闹版的话,那版友的推文被恶意剪辑使用能否算闹版
作者:
qazijn (oh yes)
2013-09-22 16:33:00修改推文 违反著作权法 算重大违规了修改他人推删文内容,致损害其名誉的话违反著作权法第93条 算是违反中华民国法律了至少有劣退吧
作者:
kasa315 (吉普赛女郎)
2013-09-22 17:48:00请问以前的故事那区要去哪里找?
作者:
Kay731 (K少)
2013-09-22 18:29:00截取部分文字 以偏概全?
作者:
Trust18 (@.@)
2013-09-22 21:53:00各位宅宅 晚上好 八卦第一帅哥 到此一游
作者:
hateOnas (△氣噗噗△氣噗噗)
2013-09-23 11:34:00今天会有新板规吗?
作者:
Kay731 (K少)
2013-09-23 12:19:00上了阿
作者:
hateOnas (△氣噗噗△氣噗噗)
2013-09-23 12:29:00921 那个就是新板规喔 了解了
剩下不到10人的人气...........废掉板算了
楼上这样不行 roc希望把它打造成五星级看板呢!另外,原本正常使用的情况就差不多是这个人气了。
作者:
hateOnas (△氣噗噗△氣噗噗)
2013-09-23 16:47:00我想问 可以在这宣传 其他绝对友善的看板或站台吗对于那些不想接受相对友善的使用者 介绍她们绝对友善有违反板规吗?真想发文问啊
作者:
revorea (追寻安身之地)
2013-09-23 17:04:00板规又没写不能介绍其他资源,多多益善很好阿....
作者:
hateOnas (△氣噗噗△氣噗噗)
2013-09-23 18:10:00我等板主回好了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3-09-23 20:54:00hateOnas:已提出检举由法务部认定 如由本人个人认定的话恐陷入漫长的组务诉讼 也加重板务工作量
作者:
hateOnas (△氣噗噗△氣噗噗)
2013-09-23 20:58:00所以法务判决OK 你就会开放宣传吗?我只能等Kay 七天了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3-09-23 21:05:00法务部为看板之上级单位 若认为ok 板务也无权加以判罚但看板对公然叫阵拉人之举是否有影响到看板秩序会讨论的
作者:
hateOnas (△氣噗噗△氣噗噗)
2013-09-23 21:09:00需要我重问一次吗 ? 如果这里是相对友善的环境我想问 可以在这宣传 其他绝对友善的看板或站台吗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3-09-23 21:11:00此问题非本板板旨所讨论跨文化恋情 本人以非板务问题拒答
作者:
hateOnas (△氣噗噗△氣噗噗)
2013-09-23 21:12:00需要我明确指出 如果这里是对于跨文化恋情相对友善的环境我可以在这宣传 其他绝对友善的跨文化恋情看板或站台吗就是在讨论跨文化恋情相关的其他站台资讯 难道只有PTT ?才是正统?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3-09-23 21:20:00对特定网站推广在法务部判决前将会以争议文锁文处理
作者:
hateOnas (△氣噗噗△氣噗噗)
2013-09-23 21:22:00不对吧 你刚说 看板对公然叫阵拉人之举 会讨论法务跟板务可以是分开的 可以请板务先讨论吗 我等我请假五天 等法务跟板务吧
这样连签名档放FB或部落格连结都该禁了0.0不是很自由多元?连其他相关友站都禁止宣传是怎样
作者:
Trust18 (@.@)
2013-09-23 22:55:00我是帅哥
作者:
qazijn (oh yes)
2013-09-24 01:45:00问题点在于文章发表的主旨是特定网站推广你用偷渡的方式 都有广告嫌疑了部落格连结在F-S版都有过水桶纪录SallyQ都因为这个原因没有在F-S发表文章了iso你应该比我更清楚 你是那版的小版主喔第二 H版友要宣传的网站是18+网站这网站争议很大 可不可以在PTT宣传 我想要有很大讨论FB 部落格多数不可能连到18+
作者:
Trust18 (@.@)
2013-09-24 07:17:00我是帅哥 不解释
作者:
revorea (追寻安身之地)
2013-09-24 08:11:0018+应该会有问题....
sallyQ到今天五月都还有发文啊= =?况且f-sex禁的是商业宣传不是部落格本身吧啊不是嫌fsex很不自由不民主 这时候拿它当榜样?今年五月
作者:
qazijn (oh yes)
2013-09-24 10:34:00F-S自从高版主走了变得很民主阿怀疑阿 上次让你上来的那一个很民主的下台了F-S对他水桶的原因没有18+??他水桶的原因就是因为18+ 够合理吗?
f-sex就是18禁看板了怎么会水桶18+ = =可以有点常识好吗?女性性板怎么会因为18+言论水桶人要的话也是因为猥亵照片之类的原因...
作者:
qazijn (oh yes)
2013-09-24 16:19:00f-s板 #1EGLxPV1 原因 18+ 连结 够清楚吧你要去问你最爱的高版主 干嘛这样判你这样的说法是指责高版主 没常识喔
作者:
qazijn (oh yes)
2013-09-24 20:29:00不要转移焦点 明明他写的判决只有两行 你会看不懂??
请问 你知道他那几篇的连结内容是什么吗?请问 你知道他还有好几篇连到18+情趣用品介绍 都没桶吗?你只知道他曾经有放了违规连结被桶就自动连结到所有18+网页都不能出现在PTT上他和E大的部落格一点进去就看的见18+的警告了是有因此而违规吗?硬把花魁这守护性权的站打成18+猥亵见不得人的情色网站
作者:
revorea (追寻安身之地)
2013-09-24 21:37:00守护性权还是猥亵还不都是18+...f-s板规1-1.g明令禁止。
作者:
qazijn (oh yes)
2013-09-24 21:53:00奇怪不就两句话 你怎么这么会脑补??花魁自己都说自己是成人占了 怀疑阿懒得跟你说了我有说 花魁 猥亵见不得人?请你收回这项说法喔
作者:
saluy (安粉心灵极度脆弱)
2013-09-25 03:40:00可以宣传18+的花魁的话,那以后我签名档放后宫应该也可以
作者:
Kay731 (K少)
2013-09-25 10:12:00花魁就是18'禁的网站 见不见得人 你们自己想像吧~
可以麻烦两位版主把我在精华区的文章全部都删掉吗?!我已经寄信说明了几次了,既然已经公开在版面上说明,会帮板友们处理,可以请尽早处理吗?删文的话题已经是上周的旧话题了。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3-09-25 19:20:00回antibonding:我个人的认为是 文章管理权(删文)是板主的权限中的权利 可做可不做 板主群抛出一个议题(开放砍文)
使用者没有办法自删精华区的文章,而且说出要帮使用者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3-09-25 19:24:00需要顾及各方感受和疑虑必须要以均衡全局的思考和周延的
删文的,是板主。上周不是很爽快地帮大家删文了,也说不成问题,现在又旧话题拿出来吵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3-09-25 19:28:00配套措失 请知道一点 删文是一不可逆改变 恐后有后续问题不知阁下有逛过精华区吗? 这是数届板主与小板主心血奉献所编纂而成 整个宛如一座迷官般 不一个个进去 断难知道该
精华区的文章是写文章者的著作权吧作者要删你就得帮忙删啊
而且我是列出了我自己的文章,请你删掉,就这么简单,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3-09-25 19:34:00篇文章所作为何人 阁下一句命令式的口吻 却要我们花费精
而且说会帮忙删的,事实上也有动手,怎么我的就不能全删?我已经很有耐心的等候了,请你们删文时,口气也很好,不然早就申诉了,哪还会耗时间跟你讨论阿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3-09-25 19:36:00神帮阁下您一个一个翻箱倒箧找出来 况且 阁下态度让本人
麻烦花点心思浏览一下两位版主的话 #1IDTY0lt拜托,我从来都没有要你一篇一篇翻出来,列表都给了列表都给得那么清楚,哪来的翻箱倒柜,可以不要添油加醋。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3-09-25 19:38:00很无受到尊重 要上诉请便 最后提醒您一句 精华区是前几届所收录的 要抗告的对象是她们 而不是现任的板主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3-09-25 19:40:00您当初并无要求请板主群不可收录至精华区 对于妳著作权的
作者:
qazijn (oh yes)
2013-09-25 19:40:00还有别的版主 觉得慢请去找她处理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3-09-25 19:42:00维护 您自己删文是可的 但您委托板主删文不因是命令式的态度 说到这 我的立场以表达清楚了 妳的要行使上诉的权利请自便吧!板主的义务跟权利 请搞清楚再去上诉吧!
楼主:
moxie (莫克希)
2013-09-25 19:49:00板~皇~驾~到~
颗颗 之前怎么骂别人版皇自己才上台没几天就晚节不保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3-09-25 20:11:00dezuphia:我负责任说:我也帮过板友删文的! 问题在于态度!
态度不和你意就摆烂阿不就是板皇? 说好的法治和自由呢
楼上 不可质疑你的板皇 小心被水桶!有前车之鉴不可不慎
作者:
revorea (追寻安身之地)
2013-09-25 20:37:00前车之鉴不就是放出来了....
作者:
revorea (追寻安身之地)
2013-09-25 20:41:00同意楼上帮删文这件事,两个板主不同调,还蛮麻烦。
不知道这种两版主一个桶人一个解的闹剧还要发生几次LOL
作者:
revorea (追寻安身之地)
2013-09-25 20:44:00至少有得解,比之前射后不理好多了....
作者:
saluy (安粉心灵极度脆弱)
2013-09-25 21:07:00有些人就是矫情,请诸位矫情移驾18+花魁,很适合诸位
作者:
cutesakai (鲁蛇打扫小弟in大陆)
2013-09-25 22:23:00怪哉?使用者要求现任板主砍文很合理,现任板主还要推回前几任板主之责,说出来还真的很怪。著作权人本来就有权要求现任板主删文,不删是板主失职,难不成换了个位置就换了个脑袋?要不要去问问小组长或法务站长怎么解释?#1C-oyB2N (PTTLAWSER) 法务站长的解释,如果想挑战他那就不要删吧....法务站长说的很明白,你也可以选择不从
作者:
qazijn (oh yes)
2013-09-25 22:48:00太佩服了 之前版主一个月不处理版务这群人不在意 结果版主现在处理它们版务太慢了还不到一周 就翻脸了
作者:
cutesakai (鲁蛇打扫小弟in大陆)
2013-09-25 22:51:00怎么做都不对,不论是谁做都很难做到面面俱到不过板主不删文这招也真的太炫了~凌驾法律之上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3-09-25 22:54:00cutesakai:你说的那篇是什么?你自己有好好看过吗?本人板务执行 我为什么要听你的意见来指导板务运作呢?你已经不是小组长了 请知道这点
作者:
cutesakai (鲁蛇打扫小弟in大陆)
2013-09-25 22:56:00rocfrank:请看清楚文章内容,尤其是后段;另请看完推文"你也可以选择不从"表示你可以自行决定,请不要自行推断我的文意。这个问题很多板主早就问过上面了,给文章参考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3-09-25 22:58:00你自己先好好看过 归纳一下思绪再写出来让大家检验吧?那又不是针对精华区说
作者:
cutesakai (鲁蛇打扫小弟in大陆)
2013-09-25 22:58:00只是提供站长的意见,你要不要遵从是你的事情,我可没下命令要你一定要这样做;另精华区文章本就比照办理。板主板都有相关文章,你自己没尽责去看那是谁的问题?反正该使用者有申诉,你可以问问小组长的意见,我的你大忽略过去不用回复,反正对你也不重要不是吗?该板文章代码:#1DMX7Bgl,别板板主的问题类似此状况
实在不懂不能删的理由在哪 原来自己的故事还要经过别人的认可才能删除
作者:
cutesakai (鲁蛇打扫小弟in大陆)
2013-09-25 23:20:00你可以请板主解释为什么原作者不能删除精华区的理由~
作者:
saluy (安粉心灵极度脆弱)
2013-09-25 23:23:00前小组长居然敢指著别人说没尽责?XDDDDDD
我不是前小组长 那换我来说"版主没尽责"好了LOL
作者:
saluy (安粉心灵极度脆弱)
2013-09-25 23:28:00其实很简单,这群花魁帮摆明来战,反正有处理就慢慢处理总比什么前小组长或前板主之流,都来的强
不能删除的原因不就是因为态度不好吗XD板主:态度不好 朕不删saluy请不要分化版众造成对立 ccr是所有人的板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3-09-25 23:32:00cutesakai:对于精华区管理是板主的责任 但文章管理权是权
作者:
saluy (安粉心灵极度脆弱)
2013-09-25 23:33:00对立有其脉络,请洽前小组长与前板主群询问,谢谢指教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3-09-25 23:33:00力 对于以著作权为名 那 是谁重制文章到精华区的 请去告诉其人 本板绝对会配何检调单位的
isomtwolf慢走不送 "态度"那么差上任前:板主漠视使用者需求
作者:
saluy (安粉心灵极度脆弱)
2013-09-25 23:37:00如果roc是板皇,那前板主群应该可以称做板天帝
上任后:使用者态度不佳好棒的动态标准wwwwwwww
作者:
saluy (安粉心灵极度脆弱)
2013-09-25 23:39:00这群目的很简单,要你删文->增加工作量,让你崩溃然后来吵处理好慢,然后申诉,让你自己受不了滚蛋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3-09-25 23:40:00= 因有板友对精华区文章有重制违反著作权的问题 本板基于保留证据考量因素下 目前对精华区暂且不去有所动作 =
删一篇文花不到一秒 连路径都帮版主找好了是能增加多少工作量?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3-09-25 23:43:00板友可迳行提告检调单位 以追究责任 还个公道 本人愿配合
作者:
saluy (安粉心灵极度脆弱)
2013-09-25 23:44:00板主都说了,还要跳针删文一秒喔?
说什么? 版主是打你脸吧 自以为删文是负担很重的工作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3-09-25 23:47:00如果在此时名义是协助删文 但实则可能是烟灭证据下的考量
作者:
saluy (安粉心灵极度脆弱)
2013-09-25 23:47:00你没选上,自以为很轻松?
烟灭证据都出来了 厉害厉害 删自己文章是烟灭证据www你自己去信箱删一封信 看花你多少时间 不要一直硬凹再护航只是难看而已啦
作者:
saluy (安粉心灵极度脆弱)
2013-09-25 23:50:00要好久,我信箱快满了去申诉吧 ~再獾只是难看而已wwwwww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3-09-25 23:51:00slipknotneun:如果本人应A要求删除精华区 若有B已提起告
如果在此时名义是协助删文 但实则态度不佳板主会不爽删 还请板友多多加以体谅!!!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3-09-25 23:52:00诉说他的精华区文章都不见了 是否是板主为趁机烟灭该名使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3-09-25 23:53:00用者文章的协助犯呢? 这是值得商榷之处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3-09-25 23:55:00一些买卖板有诉讼问题考量下 也常见板主不去主动删文造成更大的纠纷
还可以扯到买卖板 不简单不简单有诉讼问题 就是由司法机关向站方要求提供电磁纪录不是才说态度不佳 不爽删吗? 越扯越多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3-09-25 23:58:00你知不知道什么要协助犯?你知不知道什么叫协助犯?明知有人欲提起法律诉讼下 仍协助将内容可能牵涉到对某方不利的证据以予消除 这是违法的行为 我怎能明知故犯呢?站方提供电磁记录 定有本人消除证据文章之记录 这.....请大家清楚一点 著作权法乃国际公法的一部分 不是刑法境外所犯无管辖权的 万一 有人在英国提告 是否要去英国出庭
"明知有人"这个构成要件写这么大还没看见?不懂法律就不要硬凹好吗,真的当别人不懂噢LOL
作者:
saluy (安粉心灵极度脆弱)
2013-09-26 00:11:00看了BG板...好悲戚啊...wwwwwwwwwwwwwww
我不是很懂,如果自己被收录在精华区内的文章并不属于
作者:
cutesakai (鲁蛇打扫小弟in大陆)
2013-09-26 00:25:00我觉得对要硬凹的是找不到交集,和看小组长怎么判就好
违规纪录文或争议性文章,为什么不能删呢?所以现在anti版友的文章是犯罪纪录、然后要求版主删除
作者:
cutesakai (鲁蛇打扫小弟in大陆)
2013-09-26 00:26:00另,删除精华区文章,有板主指令可以救回,还有站务协助
作者:
cutesakai (鲁蛇打扫小弟in大陆)
2013-09-26 00:27:00如果不熟请多按 h或是询问小组长或站务人员另以板主所言,也就是说有板友针对A使用者或是其他使用者于精华区的文章进行提告就对了,那记得于组务板说明时寄给小组长以兹证明会更有说服力另还是如板友所说:板主认为A使用者文章是犯罪纪录?
我还以为现任版主上任就是要创造一个跟前版主们不一样
作者:
cutesakai (鲁蛇打扫小弟in大陆)
2013-09-26 00:31:00亦或是A使用者口气不好,让您不想删除?
的“相对友善”环境…(本来想说等我回京都后再来慢慢
作者:
Trust18 (@.@)
2013-09-26 00:31:00我是帅哥
看精华区里有没有我的文章…可是看起来,似乎找了也没有用是吗?T_T)
作者:
Trust18 (@.@)
2013-09-26 00:32:00我是帅哥
作者:
revorea (追寻安身之地)
2013-09-26 00:34:00以前不能自删也没搞这么复杂....
作者:
cutesakai (鲁蛇打扫小弟in大陆)
2013-09-26 00:35:00而且补充一句:现在的精华区现任小组长还协助删除文章后才移交给你们的,他的作法不就和你现在的坚持自相矛盾?
我以为现在的版主认为以前版主很糟糕,所以要创造全新、自由、多元化的CCR版耶(我误会了吗?T_T)
目前看起来只是另外一个板皇而已LOL (如果前任也算的话
roc版主是不是误会了?anti版友要求的是删除他自己在精华区里的文章,连路径都给了,并不是要求精华区吧?漏字 >> 并不是要求删除精华区或跟他无关的他人文章吧如果是这样,应该就没有什么掩不掩没证据的问题,况且虽然文章是前版主们所收录,但现在拥有管理权的是roc
团子 妳看清楚一点 板皇是说使用者态度不佳 所以不删不是误会喔
版主以及K版主,如果两位版主想要创造全新、自由、友善又多元的新生CCR版,我个人建议如果工作量太大,可以好好跟申请删文的版友说一个大约的期限,现在这样说收录版主的是前版主啊,你找他啊,感觉不太对…而且K版主之前也跟我说如果我要删我在精华区里的文章,把路径找给他就好了(虽然我想我在精华区里应该没文章因为我之前好像有请前版主帮我删文,他们都有帮我删,而且,看了上面roc版主的发言,我必须说,真的感受不到什么“相对友善”,两位版主的不同调也让人疑惑…)
作者:
revorea (追寻安身之地)
2013-09-26 01:04:00一上任就不约而同要求砍文,我也感受不到友善啦....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3-09-26 01:04:00Machadango:稍安勿燥 目前有一规划 待我跟Kay731板主讨论
这世界不就这样吗?有人喜欢马英九有人喜欢陈水扁,马
上任有人不信任,陈水扁上任也有人不信任,我觉得这没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3-09-26 01:05:00后有个定论在推出 至少 对妳是很友善的 有不帮忙妳吗?
作者:
revorea (追寻安身之地)
2013-09-26 01:06:00是没什么,只是我"个人"觉得不友善而已。
我没有说不帮我啊,我只是好几天没进来CCR版,一进来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3-09-26 01:06:00看板刚接手 我和Kay731就忙于应付各方的板务建言及本人更
看到闲聊区里发生不帮忙删除精华区文章事务,想起自己打算等回京都才要来慢慢找精华区…所以又不免担心啊T_T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3-09-26 01:07:00要应付组务方的申诉案件 对方来头不小是有压力的 请见谅!
那请问一开始那个"你态度不好所以我不删"的发言做何解释?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3-09-26 01:08:00revorea:我知道 我有看到你满满的善液说 =_=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3-09-26 01:09:00dezuphia:喔! 等我组务回申诉文后 答案就在里面
我明天的飞机回去,先去睡了,希望所有事情可以得到一个尽可能完美的结局、祝各位晚安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3-09-26 01:10:00Machadango:嗯 晚安!
作者:
cutesakai (鲁蛇打扫小弟in大陆)
2013-09-26 01:15:00(笔记)申诉者的来头不小。
期待至底能看到啥跨文化爱情闲聊 令人失望惹乍看以为走错板 希望下个月再来有故事可看喔 555555
判决下来囉 小组长认证的"帮忙删文不是权利是义务" LOL
请问两位版主,想请问一下目前提出删文要求的使用者到底是有多少?rocfrank在组务板说是“为数不少使用者”九月十六日提出的要求,以组务板的申诉来看,至少三例申诉提出了,甚至是小组长判决下来了才处理。所以想知
作者:
revorea (追寻安身之地)
2013-09-26 17:23:00我去年九月十六日提的申诉还没结案呢....
道尚未处理的进度,不然一句板务众多疏失很难让人信服
作者:
qazijn (oh yes)
2013-09-26 17:32:00请你去等 我当初等多久???一个礼拜就受不了 那我们在组务 等判决都下等人阿
现在是在讲版主不处理,关你之前等小组长等多久啥事lol
作者:
revorea (追寻安身之地)
2013-09-26 17:37:00那就去小组板看我们等前板主等多久吧,才一个礼拜....
组务板不是只受理一个月内的案件吗?等太久就有申诉不被受理的可能耶
阿换版主不就是为了要改善版务吗 奇怪这样也要生气XD
以删文这件事情来说,我也有请前板主帮忙删文的,不然不会只有这几篇要弄,剩下来的就是一时没找到,或是后来才发表的。所以请现任版主不要在牵拖前板主了
作者:
Kay731 (K少)
2013-09-26 18:36:00啥~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3-09-26 18:58:00我什么时候有拿前板主当借口了 不是说我以"态度"拒绝妳?
这是你在09/25 19:38-19:46说的话除了放一堆错误讯息之外,要不要提出一下证据证明你也有参与众多要求删文的要求就一直说自己有做,到最后还不是另一个板主出来处理
作者:
qazijn (oh yes)
2013-09-26 19:07:00mylife2001 谁告诉你们 前版主有受理过我们的案件还是前小组长都有受理我们的案件 你要替他背书吗??
说到受理案件的部分,小组长在判决文底下回应相关问题,日后视照组务板规定提出申诉,即使看板板规有列出板住不受理不在三天内提出的案件,更不用说其他要件,那段很明显误导看板使用者了。
作者:
qazijn (oh yes)
2013-09-26 19:15:00你觉得版主 板规制定错误违反组规 应写信给版主不要自己推论小组长看法 我看法就跟你不一样假如版主不认同你的意见 再上诉组务说话不要一直戴别人帽子 这无助于沟通 我不认同你的看法大可以去组务申请判定 组务判定前我可没在这边说版主板规违反站规喔
作者:
revorea (追寻安身之地)
2013-09-26 19:21:00基本上前板主群根本没有回应,所以是没有受理无误。上报组务的结果是规范了板主必须回复信件,否则要惩处
作者: TaiKeDa 2013-09-26 19:28:00
吾,认为有积案就去组务板推文,处理积案不是政见吗?板主管CCR板的检举,组长管组务板的检举,完全没有误导!
但是板主不受理的状况下,使用者只要完成组务板的规定,还是可以提出申诉,而不是像板主在组务板说的,要完成在看板的检举程序才能申诉。身为板主都自己搞混了,我提出有误导使用者的嫌疑不过分吧。
作者: TaiKeDa 2013-09-26 19:37:00
板主是说L和T都没来写信提醒,要求驳回让他们处理吧!
作者:
revorea (追寻安身之地)
2013-09-26 19:37:00看板内部程序先跑,不满意才上组务,很普通吧?除非小组长说板规与小组规冲突,否则就照规矩走吧。
作者: TaiKeDa 2013-09-26 19:38:00
组长(看起来)也是丢回去请板主处理!
但照板主的做法是他们没跑完看板申诉程序,但小组已经受理了也要求板主在七十二个小时内处理也就是那个看板列出的程序并不是组务板申诉要件要求
作者:
revorea (追寻安身之地)
2013-09-26 19:41:00是,我同意那不是要件,沟通未果就可以申诉。
作者: TaiKeDa 2013-09-26 19:44:00
板规是说第二次寄信一天后没反应,就可以直接上诉吧?!
明确在组务判决上要他们限时处理,总比让板主在板上放话是可做可不做这种错误讯息好吧
作者:
revorea (追寻安身之地)
2013-09-26 19:47:00对板主的作法不满,你确实有申诉的自由。
作者: TaiKeDa 2013-09-26 19:47:00
但是板主也有回应申诉案件的自由。
作者:
revorea (追寻安身之地)
2013-09-26 19:48:00板规算是善意提醒可以再寄信提醒,再没回应就直接上诉但使用者想要直接上诉,也不是不行。至少我是这样解读的。
我是在板主回了这句话“还请该使用者完备与板主沟通程序后再行始权力”,那段有说明程序为5之1跟5之2才觉得有误导嫌疑,不然干嘛提出来啊,现在是要说申诉内容,至少程序是小组长在管才是。
作者: TaiKeDa 2013-09-26 19:56:00
很多事情不是单纯的二分法,有照板规完备程序与没照板规完备程序,都有申诉权力,只是板主的过失大小不一样吧!而且再说了,这些规则不早就行之有年了?
作者: TaiKeDa 2013-09-26 20:02:00
吾想,这问题你该问前板主啊!
不过申诉检举完了,至少有确切依据,板主有义务删文的,至少删一删就好TaiKeDa桑,那个前板主怎样怎样都不能拿来现在看板新规的借口吧。
作者: TaiKeDa 2013-09-26 20:22:00
规定是前板主定的,当初前板主为啥这样定要问前板主呀!不过组长到底哪句有说板主有义务删文?
不好意思,以下还原整句“板主有义务协助使用者删除未违规的文章”
作者: TaiKeDa 2013-09-26 20:37:00
吾眼花没看到,拍谢!
作者:
qazijn (oh yes)
2013-09-26 20:58:00不过你没看到的事 有义务但是没时限版主不高兴 大可以明年再帮你删也可以
那到组务板提出申诉就好了啊,判决不是要在七十二个小时内处理?!
好奇怪有些之前对前版主大有怨言的人现在却说版主应尽的义务只要不高兴明年再处理也可以耶XDD 不是说最反对板皇的吗LOL
作者:
qazijn (oh yes)
2013-09-26 21:08:00版规就这样啊 我当年对不好的版规 可是一条条根组务争提醒一下大众阿 你们会遇到的困扰 前辈之言
其实也还好我们有申诉耶,不然板主以为可做可不做,现
作者:
qazijn (oh yes)
2013-09-26 21:10:00组务只有要求尽速 没有时限喔 明年也可以算尽速完成了
你可以这样坚持没关系LOL 事实就是组务判下来之后版主就
把事情处理好了,可见版主也认为尽快并不是到明年喔lol
作者:
qazijn (oh yes)
2013-09-26 21:11:00当初组务判下来 到版主卸任 超过3过月不处理喔
作者:
qazijn (oh yes)
2013-09-26 21:12:00所以你们要庆幸有好版主阿 不然以前版主的速度我看过完圣诞节你们还在等喔
组务判决出来,板主不依判决处理,就直接检举违反组规,连跟板主沟通都不用。
对阿 既然大家都对前版主有这么多意见,就更应该好好监督新版主 还是难道说Q大您觉得和以前一样很好 !? (惊)
作者:
qazijn (oh yes)
2013-09-26 21:14:00检举过拉....有人理??? 版主就抗命到等拔掉阿 有问题吗??
所以已经被拔职了,不是你们想要的了吗这跟现任版主处理现在板务无关阿
作者:
qazijn (oh yes)
2013-09-26 21:17:00问一下D版友阿 提前版主的是谁啊??
作者:
qazijn (oh yes)
2013-09-26 21:22:00那我排第几个说?? 去看看整串推文喔
提前版主就是希望大家如果对这个版有期许就要好好监督版主,不要让过去那些事情再次发生,维护好不容易的革命成果阿,不能换版主就松懈了不是吗LOL
作者:
qazijn (oh yes)
2013-09-26 21:30:00松懈啥 版主超过一个礼拜 我来钉他也不迟阿前版主每个检举都"等一个礼拜喔"这还是义务喔不然小组长直接不成案退回喔
a大申诉的早就超过一个礼拜囉@@ 而且无论如何都不能说义
作者:
revorea (追寻安身之地)
2013-09-26 21:34:00基本上板主太扯还是会被规劝的 (望向检举王)
作者:
qazijn (oh yes)
2013-09-26 21:36:00版规没有修订或是小组长没有定期限 版主没有怠职这是我申诉的经验 怀疑吗?? 站长都有这样的判例了有群组长 半年没处理案件 没有罚则喔 没有警告喔
现在的案例是有期限的阿,七十二小时内处理应该是说还好小组长快速处理,给了清楚的判决跟时效所以如果没有申诉的话,哪知道板主会拖多久?!更不用说,有信件不小心被删了至少板主没有被惩处,但小组长也给了处理时限
作者:
monologue (我祝福您幸福健康。)
2013-09-26 22:02:00拿前板主的作为来护航也真有趣,是希望现任也这么干?
作者:
qazijn (oh yes)
2013-09-26 22:08:00没护航阿 我只是说按照规定就这样 顺便说一下D说版主算期许我提群组长可以算是提醒吗??哪句护航大可以说阿
我不懂群组长不受理和一个版的关系在哪里耶@@而且现在的群组长感觉受理得很快很好啊不是吗?为什么反而要不断强调之前的群组长怎样怎样呢 不懂耶~
可以不要再讨论版务了吗, 我最喜欢的joke2..不是,是CCR版都快变成版务研讨版了...
作者:
asd2260123 (å—éƒ¨å¤§è‘‰æ–‡çµ„å¤œæ ¡è‚¥å®…)
2013-09-27 20:31:00各位姐妹好 我也同意楼上姊妹 我想看的是jok....不对是CCR
作者:
xrays 2013-09-27 21:51:00不行 闲聊就是什么都聊 讨论板务也很好 大家说!喇叭好!!!!!!
现在应该没什么joke可以看了吧,笑话制造机都滚光了几百年才来爬一次文,结果没看到半篇好笑的,难过好怀念RRN跟倭寇佛地魔带给我们的欢乐时光
之前无政府那段时间真的很欢乐XDD我还有留一篇版皇RRN误杀好姊妹的签名档XDDD
作者:
xrays 2013-09-28 23:47:00本月第一幽默 #1IB11ily (CCRomance)
楼上没死也真不容易CCR上轨道之后讨论率反而低迷......
很简单啊,这个轨道只是某些人觉得比较好的而已,但吊诡的是这些人通常没什么正经的CCR经验可谈,所以就这样囉
作者:
hateOnas (△氣噗噗△氣噗噗)
2013-09-30 14:49:00XDDD 楼上中肯啊
现在管这个版也满轻松的, 平均一天不到一篇...最累的事情就是解释版务....我都在怀疑之前静版的时候人数会不会比现在还多...
作者:
revorea (追寻安身之地)
2013-09-30 17:45:00乱之前也不过一个月十来篇,会慢慢恢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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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cfrank (roc_frank™)
2013-09-30 18:34:00最坏的结果就是关板 且 依目前民意氛围来看 开不了新板的我心中仍然相信 有使用者对本板有需求的 也希望大家多多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3-09-30 18:37:00提供有用的资讯帮助后人如果不涉及个人隐私和情感价值判断的文章 以已身经验提供给大家 不但是助人也助己啊!antibonding:现实就是这样 今天还有我和Kay731镇压着我想换成其他人的话 局面就不一定会那么和谐 信不信在妳!
就算现在大家把自己的旧文删了差不多,回去看一下,也很少看到一个月十来篇的状况,都是来闹板的或是根本从来没使用过该板,从其他板来凑热闹的,造成大家不想分享的问题。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3-09-30 18:49:00antibonding:我已经说过了 会提供相对友善的空间 不来发文与我无差 只是让后进的人到其他各板流浪 那也是会被攻击的 如fs板等 不是吗?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3-09-30 18:55:00妳对我有成见 我也不想费力气去改变妳的想法 一切照板规
两位现任版主在板上连署之前的文章就都只有一篇自介文,好奇问一下,那时候是真的分享还是趁机闹板的?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3-09-30 19:09:00佛曰:不可说 施主:时机一到 妳自会明了的个中缘份起因的
你们之前只用看板的方式就是影响大家对你们的信任程度
作者:
hateOnas (△氣噗噗△氣噗噗)
2013-09-30 19:21:00请问 可以宣传 别站 绝对友善的看板吗?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3-09-30 19:36:00hateOnas:妳可以发文看看啊!就知道可不可以宣传了
作者:
revorea (追寻安身之地)
2013-09-30 20:42:00luee说六个月有效文章138篇,自介15篇/月....把自介扣掉不就没几篇,本来使用量就不大。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3-09-30 21:11:00呃~我又被申诉了 有新case啦 先来去泡澡 晚点回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