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 #1IGjLLmp antibonding / CCRomance

楼主: cleanwind (C.Y.)   2013-09-26 15:57:40
裁判日期:2013-09-26
裁判案件:#1IGjLLmp antibonding 申诉 CCRomance 板主群
裁判主因:CCRomance 板主群未删除文章,态度不佳
判决结果:板主有义务协助使用者删除未违规的文章,并视情况收录精华区隐藏备份。
另请使用者与板主双方皆能注意自己的语气与态度,
以免徒增不必要之误会与纷扰。
判决说明:
本案之争点有二,其一为板主处理不公,其二则为板主未删除文章。
争点一系申诉人认定,板主群已帮其他使用者删除文章,
独漏申诉人之文章未删除;板主表示文章删除非属义务且申诉人之态度不佳。
经查申诉人之文章并非全部未删除,亦有其他使用者之文章未删除,
且查双方沟通往来,无法显示板主系恶意不处理,更无处理不公之情事。
然而使用者于 2013-09-25 19:13 在 #1ID88DOa (CCRomance) 后,
又于 2013-09-25 19:22 立即寄信予板主,
并继续于 #1ID88DOa (CCRomance) 与板主推文沟通。
相关沟通过程在此不再列出,仅转录于本版 #1IG-BOsq (L_PTTAvenue)。
申诉人与板主沟通过程虽未及谩骂,然亦不能称和缓,
且考量使用者日前曾直指对板主的不信任感,
因此在下虽不能认同双方之态度,但也不认为应该因为板主态度稍差就予以惩处,
毕竟若今日惩处板主,则恐被延伸解读为允许板主对态度差的使用者惩处,
如此反失期望板主与使用者皆能保持修养与风度之原意;
唯要请板主群注意,文章之著作权仍属使用者,因此板主在自删文章未开放时,
若无明显违规之文章,应删除并视情况收录精华区隐藏。
争点二之部分,查板主群已删除申诉人之文章,便不再赘述;
仍请申诉人能多多体谅,有许多使用者去信请求板主协助,
已造成板主工作量瞬间增大,致使无法迅速协助使用者删除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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