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PTTAvenue 组规 2013 年 1.01版

楼主: cutesakai (鲁蛇打扫小弟in大陆)   2013-01-02 23:50:58
版次:1.01 版(2013.03.05凌晨零时正式生效)
一、本板仅接受 PTTAvenue 批踢踢大道小组或组内各看板事务之申请、讨论、建议、
咨询,与上述事务无关者,直接删文并视情况劣退不另行公告;若推文者则补申
请劣退。
二、本板板规和小组组规未尽事宜,由生活娱乐馆群组组规和站规规范之。
三、使用组务板时,请使用下列文章分类、格式及相关规定:
1. [新增] + 看板英文名称 + "板主"
例: [新增] L_PTTAvenue 板主
本分类接受新增板主之申请,分为下列两种情况:
一、若该板无板主请至 LifeNewboard 板依连署规定申请连署后,照文章范本
分别填妥必要字段:
(1) 看板英文名称
(2) 申请人ID
(3) 连署政见
(4) 将连署单之文章代码及全文贴上
二、若该板已有板主,请现任板主依文章范本分别填妥必要字段申请,并且新
任板主需推文或回文表达其意愿:
(若该板有两位以上的板主,请其余板主推文或回文附议)
(若被新增的板主也有两位以上,也请都推文或回文表达就任意愿)
(1) 看板英文名称
(2) 申请人ID
(3) 新增理由说明
(4) 是否交接
(5) 原板主名单
(6) 更换后的板主名单
每位被新增之板主依群组规定必须满足登入次数已达 200次以上、发表文章数大
于200篇、注册注册时间满一年等条件。现任板主请说明合理的新增理由(如投票
结果、征求报名结果…等),否则将视情况不予受理。
2. [申诉] + 看板英文名称 + "板主" + 欲申诉板主
例: [申诉] L_PTTAvenue 板主 cutesakai
申诉时请注意以下规定:
(1) 申诉前请先和板主进行沟通、申诉,对板主解释不服或板主超过五天无回
应,方得于本板提出申诉,未与板主沟通者不得至本组进行申诉。
(2) 申诉时请附上各项证据,避免造假,请直接使用转录功能,非转录之文章
不得为证据。水球证据请直接转录至小组长信箱,直接张贴者不为证据视
之;信件证据需从信箱直接转录制组务板,若张贴后自行添加文字说明或
造假,则不视为证据。
(3) 本组不受理判决超过一个月之案件申诉。
(4) 同一个案件只能申诉一次(不同申诉者亦同)。
(5) 请尽量备齐相关证据和说明,以节省多方时间。
(6) 请勿提供非申诉范围站内信及水球纪录,违者劣退处分。
(7) 若经发现造假,除劣退处分外,其ID与分身ID之所有申诉案未来均不以受
理。
提出申诉时请备妥下列资料:
(1) 申诉本文
(2) 与板主沟通申诉的证据
(3) 其他与本次申诉相关的证据
其中申诉本文和各项证据请依文章范本分别填妥必要字段,必要时各项证据可
与申诉本文分列于不同文章:
(1) 看板英文名称
(2) 申诉人ID
(3) 被申诉板主ID
(4) 申诉事由
(5) 检附证据
注: 若对于申诉后的判决结果不服,看板管理相关的案件不得再上诉,其他组务
处理相关的部份请迳自上诉至 About_Life 板,勿回复判决文或于本板继续
抗辩,否则一律删文处理。请参考 #1CLhOAtG (L_PTTAvenue)
3. [请辞] + 看板英文名称
例: [请辞] L_PTTAvenue
本分类接受板主请辞申请,请依文章范本分别填妥必要字段:
(1) 看板英文名称
(2) 申请人ID
(3) 请辞事由
此类文章必须由请辞当事人亲自发表,现任板主群必须推文或回文表达已知请辞
一事。
4. [请假] + 看板英文名称
例: [请假] L_PTTAvenue
若板主超过七天无法上站处理板务,请与其他板主或小组长交代板务工作分配后
于本看板、本组板主隐藏讨论板、小组长信箱上述择一发表完整请假单,并依序
填妥必要字段且必须转录至所管辖之看板:
(1) 看板英文名称
(2) 申请人ID
(3) 请假期间
(4) 请假事由
(5) 是否已通知其他板主
每次请假请勿超过两星期为主,假期结束后请在申请文下推文或回文销假。
小组长在本组板主隐藏讨论板或小组长信箱收到请假申请,于准假后至本板发布
文章转达板主请假资讯。
注(特殊状况):
1.若有重要事情,如外地出差、考试、家有要事等可视情节增加请假时间
2.若欲突发状况如不可抗拒之天灾人祸,因该事件被申诉之未上站检举案及其
判决可事后取消。
5. [罢免] + 看板英文名称 + "板主" + 欲罢免板主
例: [罢免] L_PTTAvenue 板主 cutesakai
(1) 提出罢免前必须有组务申诉纪录及小组长定案判决,并于小组长定案后七日
内于小组事务板提出罢免板主申请。
(2) 罢免原因需符合公众议题,并由小组长审核。小组长得判定罢免原因无效,
为无效罢免案。
(3) 发起人须符合资格登入300且发表200。
(4) 提出罢免连署者,需在开始连署一小时内将连署文转录至该看板及小组事务
板,告知进行罢免连署中。若无告知,则连署视为无效。(遭处分致未符合
发文限制者可由他人代为转录,分身帐号无效,小组长与板主无代转之义务)
(5) 板主不得删除上点所提之告知文。(建议连署者自行存证)
(6) 罢免连署中,因程序不符者(连署遭裁定不合组规而无效)或利用分身ID
发起连署,其发起人于该连署发起日起一年内不得于本群组内提出任何罢免
连署。
(7) 连署时间满七天发起人方得于小组事务板提出申请。超过连署结束时间四十
八小时未提出申请者,不得提出申请。未至小组事务板提出申请者,三个月
内不得提出罢免连署。
(8) 提出申请后,小组长可视情况延长连署时间,至多十四天。(连署期满)
(9) 连署有效票为登入150且发表100。
(10) 基本连署门槛之定义为有效支持票50以上,且有效支持票数高出有效反对票
数的1/2 以上。
(11) 若罢免连署票数未通过,判定为罢免未通过。
从该连署发起日起一年内不得以相同之原因(事件)对相同之板主提出罢免
连署。
请在LifeNewboard板发起连署,并于一小时内到组务板及罢免板主所属看板通知,
且于提出罢免前,必须有组务申诉纪录证明与板主沟通无效。罢免通知文的文章标
题不需使用特定格式,建议可直接从LifeNewborad板转录罢免连署单至组务板并加
注罢免通知。若无告知,则连署视为无效。(非发起连署之帐号无效)
增加:若发起人于该板无发文权限,可委请他人协助代转。
罢免连署结束后,申请罢免板主,请依文章范本分别填妥必要字段:
(1) 看板英文名称
(2) 申请人ID
(3) 被罢免板主ID
(4) 罢免事由
(5) 将连署单之文章代码,连署单可全文贴上或转录至板上,择一即可
6. [申请] + 英文看板名称 + 欲申请需求
例: [申请] third-person 分身查询
本分类提供板主申请于本组上述分类以外相关查询,发文限制、隐板、分身ID查
询..等,另外需注意以下补充事项:
(1) 发文限制:小组长有权审核板主提出申请是否合理,沟通完毕后再转交群组
组务申请。
(2) 隐板:紧急状况下,板主可先到组务板报备后迳行隐板。
(3) 分身查询:请依 ID_Multi 板“多重帐号检举处理办法”之规定申请。
申请时请依文章范本分别填妥必要字段:
(1) 看板英文名称
(2) 申请人ID
(3) 申请事项
(4) 申请事由
(5) 证据文章 → 若有需要
注:上述补充事项未尽者,请板主来信小组长询问相关细节。
7. [检举] 看板英文名称 + "板主" + 欲申诉板主 + 申诉事由
例: [检举] L_PTTAvenue 板主 cutesakai 私自隐板
检举时请注意以下规定:
(1) 此分类接受检举本组内板主有违规事实之检举,违规的定义请参照组规之
相关规定,板主与使用者之间的行为请用[申诉]分类,违者不予受理。
(2) 检举时各项证据,为避免造假请尽量直接使用转录功能,而非连线软件的
复制贴上、或贴上暂存盘。(信件证据若非从信箱直接转录至板上则不予
受理)
(3) 请尽量备齐相关证据和说明,以节省多方时间。
(4) 若检举案为使用者寄检举信给板主,而板主于七日内无处分或无回复说明
(不论公开或是私信),方可于第八日使用此项,若违反则该案不受理。
检举本文请依文章范本分别填妥必要字段,必要时证据可与检举本文分列于不同
文章:
(1) 看板英文名称
(2) 被检举板主ID
(3) 检举事由
(4) 检附证据
8. [判决]
例: [判决] 使用者 xxx 申诉 L_PTTAvenue 板主 cutesakai 案
本分类仅供小组长、群组长或群组长以上层级之站务使用,用以发表与本组或本
组内各看板相关申诉或检举之判决结果,非前述使用者使用本分类发文,将直接
删文并视情况劣退不另行公告。
9. [建议]、[讨论]、[问题]
例: [建议] 有关组规第一条
提供使用者或板主对本组组务提出建议或问题讨论,若和单一看板较为相关,
请私下去函板主,否则将直接删文不另行公告。
10. [公告]
例: [公告] PTTAvenue 批踢踢大道 组规
本分类仅供小组长、群组长或群组长以上层级之站务使用,用以发表与本组或本
组内各看板相关公告或需注意事项,非前述使用者使用本分类发文,将直接删文
并视情况劣退不另行公告。
四、使用组务板请谨守以下规定
(1) 新增/申诉/请辞/请假/罢免/检举/判决 等讨论串非当事人、相关人、板主请
勿回复(含推文),非上述之回复将直接删文并给予一个月水桶处分。
2013.06.27 新增"新增/请辞/请假/罢免/检举/判决"
(2) 任何分类的文章,对于任何群体、个人意图挑衅、人身攻击、谩骂者,均水桶
一个月以上之处分,并视情节轻重决定是否删文或给予劣文;推文犯规者,水
桶一个月。
(3) 文章作者不得修改、删除他人推文,违者视情节轻重水桶一个月以上并加以劣
退处分。
(4) 分身帐号违反板规采连坐处分,由分身水桶期重新开始起算,本尊、分身水桶
期相加后加倍水桶。
注:特殊情况下得先依IP、行文模式粗略判别是否为同一使用者持有,直接做
出分身帐号违规的连坐处分,待帐号部确认后再决定维持或撤销连坐处分。
(5) 同一帐号累犯者,第二次后每次水桶期加倍。
(6) 分身帐号在第 (5) 项规定中视为同一帐号。
(7) 与文章无关之推文,水桶两周处分。
(8) 若非本人将个人资讯主动放置于文章内文、签名档或名片档,他人经人肉搜索
未经本人同意而张贴者,除水桶半年以上与加以劣退处分外,并终身列为本小
组与组内各板不受欢迎之使用者。
五、组内板主如有违反以下几点:
(1) 无视小组长或群组长以上层级站务判决、要求者。
(2) 违反生活娱乐馆群组组规与批踢踢大道小组组规者。
(3) 板主判决多次或严重偏颇失当者。
(4) 超过七日未上线处理板务且未请假者。
(5) 违反板主权力义务规范者。
小组长得以对板主提出板务警告一次,两次提报至群组后,拔除板主职务。
如情节严重者直接拔除板主职务。
特殊规定:
本组内所有板主收到板友关于板务相关信件或检举案件,请于七日内给予回复,若
中间因事请假者则可延长时限(请假日期不纳入七天之计算)。若七日内无回信而
使用者来组务板申诉者,记口头警告一次,满三次则为一次正式警告。
2013.06.27加入但书,仅适用公告后之检举案:
若有一板主进行回复或处理,则其余板主无连带责任,故不纳入处分。
但板主回复内容已尽其说明,则不受七日之限制。
注: (1) 于组务判决中败诉之板主未必即符合惩处要件
(2) 一般警告一年为期限,期满终止其效力,但原判决或公告中另有规定者
不在此限。
六、经警告后而解除职务之板主、经连署罢免解职板主,一年内不得申请小组内之板
主职务与新增看板申请。
七、本组连署审核标准如下 (包含新增板主、开新看板、罢免板主...等连署申请):
(1) 不论赞成反对双方,皆应详实填写连署理由。
(2) 不明确的连署理由如“加油”、“支持”、“推”、“赞成”、“反对”...等,
或无关连署宗旨者,皆不列入有效票。
(3) 不雅文字或蓄意捣乱者,除不列入有效票外,之后本小组连署案其票均属无效。
八、组规得视情况随时做修正后即生效,但不溯及既往
代理小组长 cutesakai
备注:
→增加文章项目:检举 (4)
→修掉信件必须寄至小组长信箱之条件:申诉 (2) / 检举 (2)
→加入五、特殊规定之但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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