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转录自 jackloutter 信箱]
作者: ShawnJustin (无聊时的伴)
标题: Re: 请问板规释疑
时间: Wed May 29 09:43:06 2024
依然谢谢您的回复
使用者自行开放使用,但您(从宽认定),这就是自由心证阿...
我的征求比较像是征求商品兑换券的概念
依照您的第一封来信,"你那些全用op或全家点数进行交易"
但我并不是这样啊,我也有现金在里面...
坦白说,我很仔细看了板规、看了您的信、看了征求专区、看了发文格式
但我到现在还是没有很清楚我的征求文到底是哪一点出了问题?
看起来似乎是您把我的征求文认定,应该要放到"交易"类别?
倘若是的话,我建议应该把征求文定义的非常清楚
什么项目(现金?点数?交易?)才能使用此类别,不然您永远执行不完误触板规的乡民
我看了一下版上近3百篇文章,以目前执行板规的现况跟定义,
我对此判决依然无法接受...
※ 引述《jackloutter (Clarkson)》之铭言:
: 同一发文可以有两种类别
: 但会同时占用两种发文额度
: 点数目前视为折价券,所以是交易类别
: 前一封信说了,这是使用者自行使用点数/票券征求都有..实为交易
: 这是使用者自行开放使用 点数征求..不是什么自由心证
: 你是发文,和推文标准不同
: 发文同时包含征求 交易 那两种类别的发文额度都会计算
: 推文 同征,又不是同交易
: 如推 同售 都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