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诉] 不服Lifeismoney板板主finhisky判决

楼主: finhisky (finhisky)   2024-04-16 00:34:34
※ 引述《jasome (乌龙奶)》之铭言:
: 请板主 finhisky 协助回复以下问题,谢谢。
: 先节录相关的板规、信件文字。
: 板主于回信 #1c6lv4vP (L_LifePlan) 提到
: “考量板规可能让你看得不够清楚
: 而且两篇文章时间相差不远
: 原本2篇违规合计2年水桶,会改判并减轻
: 板规也会修改更清楚。 ”
: 依 #1c7FYeLV (L_LifePlan) 这篇水桶公告,
: “04/13/2024 10:56:54 finhisky 暂停 ruye 发言,期限为 730 天
: 理由: #1c6Saa0O (LifeisPicket) #1c6RgKS6 (LifeisPick ”
: 修改前的板规是 #1c7FYeLV (L_LifePlan)
: “1-10
: 3.发文者不得于文章中张贴推荐码或明示、暗示征求推荐码,
: 且发文者须于发文后12小时,始得推文推荐码或征求推荐码 ”
: 修改后的板规是 #1bfJNOvG (Lifeismoney)
: “1-10
: 3.张贴该推荐码活动之第一篇[情报]文之发文者须于发文后12小时,
: 始得推文分享或征求推荐码。
: 5.不得于文章张贴或以明示、暗示等方式分享、征求推荐码。
: 6.分享、征求推荐码不得明示、暗示提供或要求额外之利益、回馈、让利等。
: 除官方活动规定,使用超过次数上限之推荐码无法获得回馈或其他类似情形,
: 无正当理由不得要求以站内信或其他方式私下索取或提供推荐码。 ”
: 1.
: 原信中板主有提到“会改判并减轻”,
: 目前 #1c7FYeLV (L_LifePlan) 这篇处分文只有一次水桶纪录,
: 因未见其他纪录,请问目前是否已经有减轻水桶了?
: 如果已经有减轻了,请板主附上系统重新水桶的纪录。
: 若没有减轻,亦请说明原因,是尚未减轻,
: 还是综合判断后,最后决定无需减轻?
先说结论,有减轻
复制贴上水桶设定历史
04/13/2024 10:56:54 finhisky 暂停 ruye 发言,期限为 730 天
理由: #1c6Saa0O (LifeisPicket) #1c6RgKS6 (LifeisPick
04/13/2024 15:46:39 finhisky 解除 ruye 的禁言限制 (距原期限尚有 730 天)
理由: 更正
04/13/2024 15:47:01 finhisky 暂停 ruye 发言,期限为 365 天
理由: #1c6Saa0O (LifeisPicket)
第一次禁言是将 #1c6RgKS6 (LifeisPicket) #1c6Saa0O (LifeisPicket) 两篇
合计水桶2年
收到申诉人来信后,回信告知会减轻,并解随即解除原水桶,改为水桶1年
并于 #1c6Saa0O (LifeisPicket) 推文说明
但疏漏未于置底的禁言公告 #1bfJNOvG (Lifeismoney) 说明改判
目前已于置底文补上说明
: 2.
: 承上,
: 板主提到
: “考量板规可能让你看得不够清楚
: 而且两篇文章时间相差不远
: 原本2篇违规合计2年水桶,会改判并减轻
: 板规也会修改更清楚。 ”
: 请问板主是否觉得原板规规范不够完善,所以申诉人可能误解,板主才提出减轻处分?
: 还是只是单纯考量两篇申诉文(违规)文章相差不远,又或是有其他原因呢?
申诉人违规当时的原板规(113.4.5修订),就算没有写到100%非常清楚,但我认为至少仍有90%足够清楚
1-10 推荐码(包含分享码、组队码等类似的码,但不包含连结)
推荐码仅开放推文,且须遵守以下全部规定;违规者,第一次禁言1年以下,第二次禁言
永久以下:
1.禁止只有推荐(分享)者可获得官方活动回馈或其他类似之机制。
2.只需输入一次推荐码,推荐者及被推荐者即均可获得官方活动回馈,且回馈具有省钱点
之情形,可推文推荐码或征求推荐码。
3.发文者不得于文章中张贴推荐码或明示、暗示征求推荐码,且发文者须于发文后12小时
,始得推文推荐码或征求推荐码。
4.仅得于张贴该推荐码活动之文章下方,推文或征求相同活动之推荐码。
可以看出板规已明确写出"推荐码仅开放推文"、"可推文推荐码或征求推荐码"、"仅得于张贴该推荐码活动之文章下方,推文或征求"
不过因为申诉人来信时写"请问板规的文意?"
我认为无法排除申诉人真得认为板规不够清楚、导致他误解(1.),再加上2.两篇违规文章发文时间相近、违规情节相似
及3.申诉人的文章内容写得很好(不过因为违规还是只能删除),很明显并不是为了在文章中张贴分享、征求推荐码才PO文
综合以上3点,所以决定给予减轻处分(2年改为1年)
: 3.
: 目前申诉人的处分除了退文两篇,也有水桶 730 天。
: 板主于信件中有提到减轻处分,
: 提醒板主,因退文为全站性的影响,是否要消除(部分)退文也可以列入考虑。
: 无论板主决定维持原处份,又或是如信件中提到减轻处份,
: 请板主回复最后的处份。
: 若板主有需要补充的地方,也请提出,谢谢。
: 本文于文章发出后,转寄给板主 finhisky。
当初回信申诉人说要减轻时,没有注意到退文的部分
我目前会先申请消除其中一篇
如果组长裁定认为2篇都消除退文比较适宜的话
我也可以接受
之后会再申请消除另一篇
谢谢
: ※ 引述《ruye ( )》之铭言:
: :  申诉人:ruye
: : 看板板名:Lifeismoney
: : 被申诉人:Lifeismoney板板主finhisky
: : 申诉诉求:
: : https://i.imgur.com/lEFrxpg.jpeg
: : 由Lifeismoney板板规(113.4.5修订)中,
: : 板规1-10-3
: : 3.发文者不得于文章中张贴推荐码或明示、暗示征求推荐码,且发文者须于发文后12小时
: : ,始得推文推荐码或征求推荐码。
: : 申诉内容:
: : 我没有征推荐码,是我4/12发第一篇Line Mobile心得分析文,
: : 在一天内有好多人自愿来站内信想索取后,
: : 我在4/13第二篇补充回复文公开回复(之后同步增补于第一篇):
: : 若网友乡民看得起我且有需要,我愿提供,可来信私我。
: : 推荐码是我的,
: : 且我回复可在私信中“提供、给予”推荐码,也不是“征求”推荐码,
: : 也没有“张贴”推荐码,也没有“征求”推荐码。
: : 且板主在意时间点
: : 4/12早上6点第一篇心得分析文后,隔天4/13早上6点第二篇补充回复文。
: : ==============================================================================
: : [注] 沟通纪录若为信件,请将信件按“ctrl+x”转录到组务板;
: : 若为水球,请将信箱里的热讯备份转录到组务板;
: : 判决公告可按“ctrl+x”转录到本板,或“F”转寄自己信箱后再转录。
: : 以上所提申诉证据皆不可复制贴上,使用复制贴上者视为无效。
: : [注] 申诉前请先确实与板主沟通,未与板主沟通即迳行申诉者,
: : 申诉案不予受理。
: :   
: : [注] 受板主处分者得于本组提出申诉,申诉需检附以下文件,检附要件缺少者,将
: :   行通知,未于通知时效内补齐者,得不受理申诉:
: :   [证01]一、被处分文章备份。
: :   [证02]二、板主公告。
: :   [证03]三、沟通信件记录(热线水球记录)。
楼主: finhisky (finhisky)   2024-04-16 00: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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