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判] siebzehn 申诉 jackloutter 案

楼主: skyjazz (史盖爵士)   2023-03-12 14:22:57
【裁判字号】 D0112
【裁判日期】 民112.03.12
【裁判案由】 siebzehn 申诉 e-coupon 板主 jackloutter 案
【裁判全文】
使用者 siebzehn 不服 e-coupon 板主 jackloutter 水桶判决,
经审阅其文章、该板板规与站规,做出判决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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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文
申诉案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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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 明
一、
依本组申诉案,文章代码 #1ZrgLHj2 办理。
二、
援引 e-coupon 板规 #1XewXRTO (e-coupon):
二.发文类别:
4.交易
折价券(券与券)交换也是使用交易分类
销售者请详细说明礼券使用规定及取得来源, 建议提供礼券照片.
购买者请自行判断礼券来源, 并以银行履约保证之礼券为佳.
发生争议请私下沟通.
2.限有价取得之礼券. →加重处分 注:原公告#1TaWF1ak(V5.3合并)
三、
判决说明:
1.
检视申诉人之两篇文章内容,
为出售特定来源之 e-coupon,
板主要求使用者提供原始来源未果后始依板规水桶退文。
后续使用者与板主的沟通信件中,使用者虽有提出来源,
但为自他处购得的 e-coupon,非原始来源,故板主维持原判。
经检视相关证据及特定活动官网,
申诉人的电子折价券的原始来源应为特定期间内取得序号即可限量兑换免费取得,
但申诉人之取得来源并非活动官网,而是自其他人手中购得,
不符合板主于组务板回应中所"直接有价取得或间接有价取得"的认定方式;
检阅 e-coupon 板主过往板务处理纪录,
不符合板主所定义有价取得之交易文章皆有水桶纪录,
故可知板主判定标准一致,本次判定亦无违误,
裁定申诉案驳回。
2.
虽然板主于组务板回应中有完整说明 e-coupon 板规关于有价取得之定义,
也曾在看板多次公告请使用者留意欲交易之折价券是否为有价取得,
但为避免使用者误解有价取得之定义范围,如本次申诉案所见情况,
小组建议,
板主可另发公告说明并置底一段时间,或于板规中补充说明有价取得之定义,
让使用者更能清楚了解板规的判定标准。
本文转知 jackloutter 板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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