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 跨版议题文章却都被两版删除

楼主: killer50236 (招魂)   2023-02-02 18:25:51
 申诉人:killer5036
看板板名:Mobilepay和creditcard
被申诉人:两版版主
申诉诉求:请信用卡版和行动支付版互相沟通,很多议题跨两版,不应该两版都认为不属
于讨论范围而删文。
申诉内容:
讨论内容涉信用卡回馈以及行动支付Hipay
在两版po类似内容却都被删除
行动支付版甚至被水桶
ptt应是开放讨论的场所
这反而限制大家开放讨论
请ptt协助协调两版版规是否调整
以利大家开放讨论
原文皆已被删除,提供网络备份连结如下
行动支付版:
https://ptt.reviews/MobilePay/E.gAswlLZR_Ddg
信用卡版:
https://ptt.reviews/creditcard/E.lZgSV24-DU6o
==============================================================================
[注] 沟通纪录若为信件,请将信件按“ctrl+x”转录到组务板;
若为水球,请将信箱里的热讯备份转录到组务板;
判决公告可按“ctrl+x”转录到本板,或“F”转寄自己信箱后再转录。
以上所提申诉证据皆不可复制贴上,使用复制贴上者视为无效。
[注] 申诉前请先确实与板主沟通,未与板主沟通即迳行申诉者,申诉案不予受理。
[注] 受板主处分者得于本组提出申诉,申诉需检附以下文件,检附要件缺少者,将
  行通知,未于通知时效内补齐者,得不受理申诉:
  [证01]一、被处分文章备份。
  [证02]二、板主公告。
  [证03]三、沟通信件记录(热线水球记录)。
作者: Skydier (噫!)   2023-02-03 14:59:00
您好,Mobilepay板方面的处分系因该文明显在询问玉山信用卡回馈问题,故依板规五(无关本板文章)进行处置经查同文于creditcard看板文章被删除的板规依据系1-3(未爬文...等),并非1-12(非信用卡事务...等)是否如您陈述之 “两板都认为不属于讨论范围“Mobilepay板这边建议您可以先行向creditcard板主确认删文原因,应能明确获得主诉之解答,谢谢。
作者: tourism1003 (仆。米叔)   2023-02-03 19:03:00
一、creditcard信用卡板是依据板规1-3.未爬文-官网https://i.imgur.com/h9xxkYR.png以及板规1-3.未爬文-板上之文章 #1ZhHMxse (creditcard) 做裁处二、组规三-1-三 → creditcard信用卡板这边于裁处之后至今,并无收到任何一篇killer50236来信之沟通记录三、组规七-2 → creditcard信用卡板虽并无收到小组长通知,但因已经劳烦到MobilePay行动支付板的Skydier板主特地留言,于是特地说明。四、组规三-1 → 该篇申诉只有[申诉]主文而已,并无其他需附文件注:于文章内所附的原文,也并非符合需付之规范五、组规三-2 → creditcard信用卡板这边于裁处之后至今,并无收到任何一篇killer50236来信之沟通记录。故此申诉案于creditcard信用卡板这边应为不予受理之案件六、每个看板的裁处规范跟裁处罚则均有不同,在creditcard信用卡板也有"板规1-12.专板"的裁处。但因违反此板规是需累积到两次警告,才会被停权裁处。在MobilePay行动支付板的专板裁处是违规一次即直接停权七日裁处一次。我以板主的名义声明creditcard信用卡板这边不会直接干涉MobilePay行动支付板的管板方式,而且也不应该干涉MobilePay行动支付板的管板方式。相对的,creditcard信用卡板这边目前在管理"专板"板规之管理方式,并无需要特定作调整的地方,还是会依照原本的判断依据做裁处管理。七、creditcard信用卡板这边敬请申诉人于申诉之前,能够先自行搞清楚自己于看板是因为哪条板规而被裁处,以及裁处方式为何。另外也敬请申诉人于申诉之前,能够先自行参阅组务板组规里面之申诉所需的规范后,再来进行于组务板申诉的行为,避免自己一时的一昧直接申诉,从申诉原由事发开始时就并无先自行尽到应尽之浏览的义务。导致后续还需要劳烦到小组长特地通知申诉人需补齐应附文件,或者是直接做出不予受理之裁示。注:因creditcard信用卡板这边认为该篇申诉文属为不予受理之案件,故在小组长有特地做出裁示之前,若申诉人有自行补齐组规三-2之规范,creditcard信用卡板并不会做出任何的回应。八、creditcard信用卡板于2/1当中,有裁处的相似ID只有killer50236,并无裁处ID为killer5036之帐号。经过查询,PTT目前也并无ID为killer5036之使用者。故该申诉人所列之ID,并不在PTT上存在。
作者: skyjazz (史盖爵士)   2023-04-02 01:08:00
本案未依小组规附上相关证据,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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