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申诉] 小组长判定 CFP 板主罢免申请无效

楼主: Bignana (凤燄凌秀翼掩北天)   2021-09-19 00:31:29
※ [本文转录自 About_Life 看板 #1XHWxjJM ]
作者: Bignana (北冥封宇) 看板: About_Life
标题: Re: [申诉] 小组长判定 CFP 板主罢免申请无效
时间: Sun Sep 19 00:08:10 2021
前提概要:
本案由代理群组长于 #1XAvqGc6 (About_Life) 裁定应续办理罢免程序;
惟被罢免人(femlro)已不在其职,于 LifeRecallBM 并无法设定罢免程序。
故群组于 #1XBEVwIG (About_Life) 更裁。
本案处置:
该案已完成 #1SXyHiSA (About_Life) 第二条第二项第二款中,
有关“删除板主”程序的第1至4目之程序。
剩下第二条第二项第二款的第5至11目仍待进行。
故,本次罢免案将于 CFP 板,使用“记名公投”之形式进行。
目前群组已经征询现任板主K君的同意,后续罢免将由 Life_Plan 的 skyjazz
小组长直接监督该罢免记名公投。
一、请小组长于看板发布“罢免前板主 femlro 君”之公告周知;
内容请提及事由及相关规范受 #1SXyHiSA (About_Life)、
#1I1wEmvj (LifeRecallBM)约束。
二、小组长发布公告后的七天内,请罢免人(hateOnas)至看板发布记名公投之连署;
开始连署 一小时内,将连署文转录至该小组事务板,告知进行罢免连署中,
并将公告置底,罢免五行内论述请罢免人依当初申请通过之内容发布。
相关连署规范受 #1SXyHiSA (About_Life)、#1I1wEmvj (LifeRecallBM)约束。
三、请小组长于罢免公投发布后,设定该公投的连署门槛,
公投资格投票应为登入 250 次以上。
  为避免有不符资格者被在未完成设定前被计入有效票;
  请小组长特别注意审票时务必谨慎小心。 
四、本案属 LifeRecall 之延续办理,若期间有相关问题可再来信沟通。
本文转录予 skyjazz、hateOnas、kirbycopy
※ 引述《Bignana (北冥封宇)》之铭言:
: 本案经测试 LifeRecallBM 无法开设罢免程序,
: 因 femlro 君已非该板板主,无法完成罢免连署之设定。
: 故,本案裁定第二点暂缓,容内部讨论后再行后续处置。
: 之后会再通知罢免提案人与skyjazz小组长。
: ※ 引述《Bignana (北冥封宇)》之铭言:
: : 本案裁定:
: : 一、同意继续完成 femlro 君之罢免程序。
: : 二、请罢免人于 hateonas 于 3 日内至 LifeRecallBM 提出罢免连署。
: : 理由:
: : 本案 #1WdUkeaE (L_LifePlan) 小组长请提案人一周内修正罢免理由,
: : 提案人复于 #1WeKN6JA (L_LifePlan) 再次提出修正后的罢免案。
: : 然,被罢免人(femlro)于 5/17 提出请辞,小组长于 5/18 推文同意请辞案。
: : 而 #1WeKN6JA (L_LifePlan) 一案悬置至 7/14 小组长于 #1WxWemHw (L_LifePlan)
: : 裁示罢免申请通过,惟被罢免人已由小组长同意请辞,罢免案对象不存在,
: : 故罢免案不成立。
: : 小组长于第一次回复罢免申请案时,针对修正的部分说明后,
: : 于第2点中提到:“.......以此两案做为申请罢免板主理由符合看板公众性议题,
: : 可由板友投票表达是否支持板主的板务管理作为。”;于罢免人修正后之回应亦
: : 提到:“罢免申请审核通过,本案应可进行后续罢免程序...”。
: : 群组认为,当时被罢免人请辞时,应待罢免之连署案后再作定夺。
: : 本案系经小组长审理,同意其罢免理由,因板主请辞所产生,
: : 后续若已达罢免案之门槛,则应追加惩处。
: : 本案群组裁示 skyjazz 小组长仍应同意罢免人开启罢免之连署;
: : 惟本案时隔数月,请罢免人于 hateonas 于 3 天内至 LifeRecallBM 提出罢免连署。
: : 其程序亦应符合 生活娱乐馆群组 之规范。
: : 本案 skyjazz 小组长应回避,故由本人判决。
: : 本文转录予 skyjazz 及 hateon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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