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人:lianpig5566
看板板名:MobilePay
被申诉人:MJdavid
申诉诉求:撤销水桶
申诉内容:
我先前于MobilePay板文章底下推文
→ lianpig5566: 你是眼瞎还是故意问的?12/17 23:54
遭板主判定为人身攻击,水桶180天,不服水桶故申诉。
该篇文章为机场捷运开通信用卡搭车的新闻,
且在文章内有新闻照片,显示信用卡与电子票证的感应区不同,
而在我的推文上面,不只一个人问一样的问题
推 mike0608: 感应区分开耶 还不错 不会干扰12/17 23:38
推 BabyWolf: 咦 那悠游联名卡刷下去会是扣信用卡还悠游卡 12/17 23:39
→ BabyWolf: 喔喔 刚刚没看到楼上说的 12/17 23:40
推 choper: 若一卡通 或悠游联名卡 感应时会扣电子票证或信用卡?12/17 23:51
→ lianpig5566: 你是眼瞎还是故意问的?12/17 23:54
推 mike0608: 怎么一次两个问一样的问题……感应区就分开啊 12/17 23:54
而我的推文仅在质疑他人是否没有在看文章内文以及推文,
“眼瞎”一词也并非人身攻击,而我的推文也没有指名对象。
因此要求撤销水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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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沟通纪录若为信件,请将信件按“ctrl+x”转录到组务板;
若为水球,请将信箱里的热讯备份转录到组务板;
判决公告可按“ctrl+x”转录到本板,或“F”转寄自己信箱后再转录。
以上所提申诉证据皆不可复制贴上,使用复制贴上者视为无效。
[注] 申诉前请先确实与板主沟通,未与板主沟通即迳行申诉者,除不予受理申诉外
,处禁言7日。
[注] 受板主处分者得于本组提出申诉,申诉需检附以下文件,检附要件缺少者,将
行通知,未于通知时效内补齐者,得不受理申诉:
[证01]一、被处分文章备份。
[证02]二、板主公告。
[证03]三、沟通信件记录(热线水球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