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符合组规规范之流程,
且板主确有违反上级各项规范或其他不当行为之情事,
使用者依规定至组务板检举板主之不当行为是使用者的权益;
然依站规赋予板主的权力义务,
板主有权决定文章是否适合在看板上张贴,
因此 marra 板主考量 marriage 板的看板属性、看板风气、看板板规......等诸多因素,
依其职权婉拒她认为不适合在 marriage 板发表的学术问卷申请并无不当,
小组亦尊重板主的裁量。
● 240 m 2 8/27 okcool □ [公告] 板主权力义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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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码(AID): #1348aPLp (SYSOP) [ptt.cc] [公告] 板主权力义务规范 │
│ 文章网址: https://www.ptt.cc/bbs/SYSOP/M.1125157145.A.573.html │
│ 这一篇文章值 23 Ptt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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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责任
(2) 板主有责任引导版面风气及讨论。
二、权限:
(1) 看板文章管理权:
板主有权判定该板的文章是否适当在板上张贴。
※ 引述《jennyfwu (真的想毕业)》之铭言:
: 小组长好,
: 本人为高雄医学大学性别研究所硕士生,目前正在进行家事离婚事件的建制民族志研究。
: 基于征求受访者的需求,向婚姻板板主marra站内信信申请发文许可。
: 但marra却以有离婚板无重复发文之必要性、及他个人私心希望婚姻板能有较多正面能量,
: 而我的研究偏负面心情为由不同意我发文于婚姻板。
: 嗣后我有回信与marra详细解释,但板主仍只模糊回应基于“其它多方考量”,仍然不同意
: 然而学术研究寻求受访者,本就期待征求讯息能够在更多地方曝光、以收集更多资料,
: 故而并非一般文章,并不适合以有无重复发文必要性之点审核;
: 且婚姻板为热门看板,且考虑离婚或已离婚的当事人实际上也都常上婚姻板发文,
: 板上即有“离婚是否该复合”、“是否该离婚”等文章,作者亦未于离婚板发文,
: 显见离婚议题之讨论,并非仅限于离婚板。
: marra就我的反驳虽有回信,却只模糊其词表示有其它考量,令我怀疑其是以个人一己偏私,
: 将离婚议题以个人狭隘观点认定为“负面”,阻挡离婚相关学术研究发展,
: 违反BBS本就做为学术研究、交流的使用本旨。
: 请问就上述marra板主之行为,是否可附上站内信申诉或检举,以维护学术使用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