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检举] Insurance板主Leepofeng 超过14日未上站

楼主: GeminiMan (GM)   2016-06-16 11:55:22
请板主 Leepofeng 三日内至组务板说明。
※ 引述《akira911 (ビギナー Beginner)》之铭言:
: 检举人:akira911
: 检举对象:Leepofeng
: 看板名称:insurance
: 诉求内容:Insurance 板主 Leepofeng 超过14日未上站、未请假。依组规处理。
: 检举事由:
: 依据组规
: (5) 板主若超过十天不克上线管板,需使用 [请假] 发文通知组务。
: 若超过十天未上线未请假,并已影响板务运作,给予失职警告一次。
:     组务有权要求板主至组务板提出说明,并依照说明内容决定是否给予警告。
:     若该看板有复数板主存在,得延长至十四天未上线未请假方给予警告,
:     若其中一位板主达七天未上站,但有紧急议案需所有板主附议之情事,
:     余下板主可申请先行批准议案,日后补附议,以免影响看板权益。
: 《ID暱称》Leepofeng (萤火虫) 《经济状况》小康
: 《登入次数》3588 次 (同天内只计一次) 《有效文章》1200 篇 (退:0)
: 《目前动态》不在站上 《私人信箱》有新进信件还没看
: 《上次上站》05/29/2016 19:56:16 Sun 《上次故乡》1.161.243.162
: 《 五子棋 》 0 胜 0 败 0 和 《象棋战绩》 0 胜 0 败 0 和
: 注1:Leepofeng同时为CFP 板主。
: 注2:第三次被检举超过日限未上线。已经属于再累犯。
: 第一次 #1Jtc4wPJ (L_LifePlan)
: 第二次 #1LkcsnGK (L_LifePlan)
: 若加计外汇版时期的超过日限未上线,早就累爆表了。
: 注3:有两次被检举,居然只发有一次警告,为什么没第二次警告,而拔版主职呢?
:   2015/08/11 口头警告 #1LoW_lRF (L_LifePlan) 
:  为什么少了一次警告呢?依据规定,就1>,2>,3>这三种选项能使用。
: 依据本组规规定:
: 三、板主惩处
: 1.板主无故隐板及违反本站或本组之规定或公告,依违情节程度作以下之惩处:
: 1>警告。
: 板主于一年内遭警告两次就解除板主职务。
: 2>解除板主职务。
: 3>褫夺于本群组内任板主之权。
: 2.累犯者加重惩处。
: 注4:若L版主被拔,在insurance没版主情况下,
: 请组务顺手处理版主一直没处理的"有营利广告的置底文"
: 2016/01 #1MYYA_l- (Insurance)
: 2015/12 W版主在该文发表前,已解职。
: 依据本组规规定:
: 三、板主惩处
: 1.板主无故隐板及违反本站或本组之规定或公告,依违情节程度作以下之惩处:
: 本站乃台大校方某系,归教育部管辖,
: 依据台湾学术网络BBS站管理使用公约和TANet修正BBS管理使用公约(节录如下)
: 台湾学术网络BBS站管理使用公约 1995.03.06
: 二、使用方面
:   1.使用者不得使用他人帐号,并且只有注册者才能张贴文章,使用者应为自己所
: 张贴的每一篇文章负责,并遵守下列三点要求:
:    (1)禁止利用BBS做为传送或发表具威胁性、猥亵性、攻击性、毁谤性及有商业
:      版权、商业广告营利、专利性的资料及文章。  
: 依据保险板板规规定
: 二.罚则
: 1.禁止征求业务或客户的征求文。
: 板上公开之贴文或推文,禁止指向个人的营利或业务推荐介绍行为
: (白话一点的说 红线在人,禁止主动被动明示暗示哪里可以找到业务
: 可以讨论推荐商品,但须详细比较说明)
: 文章内不可用明(暗)示公布或要求:
:   站内信、电话、信箱等联络资料,或公司、业务员执业介绍与连结。
: 但讨论之必要,后段不在此限
: 初犯者劣文+水桶30天,累犯者劣文水桶+180天,情节重大者劣文+永久水桶
: 若是推文违规者水桶18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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