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 忠实评论 并非挑衅与攻击

楼主: haha777 (哈哈)   2015-11-06 11:06:30
申诉人:haha777
被申诉人:KDDKDD
看板板名:Examination
判决内容:#1MEwNChI (Examination)
请附上原判决公告之文章代码 或精华区路径。
申诉诉求:水桶处分撤销
申诉理由:
请将相关证据信件或看板文章用 原文转录方式请转录至组务版,
文章裁罚争议,未附原文、相关资料者将无法受理。
原公告处分是来自于 本人haha777对另名网友的yuucomes的评论
关于yuucomes "屡屡"以十分绝对肯定的态度帮他人解答课业问题
却又立刻再稍后完全否定自己说法
证据1: #1MDAj8Ul 该篇之推文
→ gary420: 感谢Y大精辟解释 ←已使原提问人信其yuucomes所述
而后又
推 yuucomes: a大是对的 前面当我没说XD
证据2: #1MBBaUZJ 该篇之推文
→ yuucomes: 答案是不行
而后又 发文 #1MBEP9Yj 该文章内容完全推翻该上述推文
证据3: #1M4TEt71 该文内容告知他人题目答案为C
而后又发文
#1M4Y6LXw 内文有:改结论了,答案为A。等语
从证据1、2、3可以得知
可以想见该名网友在立论之初 非经详加思考便信口胡诌
因个人认为此种态度与言行 有影响他人求知的正确性
而此为俗称国考版,知识的正确性属该版的重要价值
本人以为维护该版重要价值
便以 学者胡适一言 http://tinyurl.com/qe9lszl 劝之
望其为文所论皆应有所本,
希望他加油等语 对他并无造成任何名誉上的损害
因此 下为版主据以水桶之理由
推 haha777: 赔偿 加油好吗! 判决与条文看懂好吗~ 11/01 11:11
→ haha777: 需要到屡次的地步吗? 请问你修正你的看法 在此版第几次了 11/01 11:23
→ haha777: 如果你一开始就无法对你的见解有全然的自信 你又何必提出 11/01 11:23
→ haha777: 并非我不尊重你 是你不尊重你自己 你老是提出一些惹人批 11/01 11:23
推 haha777: http://tinyurl.com/qe9lszl 加油好吗 别让我一贴再贴 11/01 11:27
以上皆属忠实评论 可由证据1、2、3可知 绝非无的放矢
再论版主KDDKDD所述:
“可以述说自己见解 但没必要批评他人见解 此部份严重挑衅、攻击”
此为法律问题,岂有法律见解不得批评之理
“举重以明轻”课本教课书,学者都有批评实务见解之内容
何以学生以教科书内容互相讨论,却禁止批评,根本荒谬。
只要批评不违真实、或无违禁止及强制规定与善良风俗 即可
因此个人认为版主所论 终非可采
三论 个人批评亦符比例原则
本人批评目的:知识的正确性属该版的重要价值 为维护该版重要价值
1.必要性:“http://tinyurl.com/qe9lszl、加油好吗”
若该网友能做到此点,对于他个人素质的提升及该版重要价值 必有帮助
2.适当性:“http://tinyurl.com/qe9lszl、加油好吗”
用学者名言及劝导式的加油好吗,是能对他人造成什么伤害?根本毫无伤害。
3.狭义比例性:“http://tinyurl.com/qe9lszl、加油好吗”
名言一句、劝诱一句 对比日后望其不再有证据1、2、3的情状出现
这CP值也太高了
综上
既然个人批评符合比例原则、又符合忠实批评、且又无违各种强制、禁止、善良风俗
无有版主KDDKDD所述“此部份严重挑衅、攻击”之嫌
个人认为 版主KDDKDD的水桶处分,完全失据、失理,理应撤销!
作者: weitom (就是爱可乐)   2015-11-06 11:28:00
要先寄信跟版主沟通~~~才能申诉
楼主: haha777 (哈哈)   2015-11-06 11:30:00
他见解已成 找他申诉何用?
作者: weitom (就是爱可乐)   2015-11-06 11:31:00
可以往上翻翻 那几篇申诉失败与成功的案例就懂了
楼主: haha777 (哈哈)   2015-11-06 11:32:00
遵办
作者: weitom (就是爱可乐)   2015-11-06 11:34:00
希望的目标是 你的申诉目标成功才回你的,加油
作者: KDDKDD (KDD)   2015-11-06 11:58:00
无进行沟通流程 本人拒绝答辨
楼主: haha777 (哈哈)   2015-11-06 11:59:00
有寄信给你了不是...有水球给你了不是?且有实质答辩的可能 为何要以形式来规避实质答辩义务?本版 #1LlW8Ze4 KDDKDD过去有在此版答辩记录何以现在不能且我已补足形式 该版主仍不与答辩 何?
作者: KDDKDD (KDD)   2015-11-06 12:39:00
你寄的是检举信非申诉
楼主: haha777 (哈哈)   2015-11-06 13:18:00
既已知其意 何故拖延答辩据71台上1788例之意旨本人早已申诉。纵非如此,水球、信或者此篇文章,你早已知申诉,你要无理拖延到何时?处分缺失 从善如流 有这么难吗?你敢让这篇文章接受公评吗?
作者: KDDKDD (KDD)   2015-11-06 13:49:00
我说了 你寄的是检举非申诉 请依流程书明答辨理由后我再回此案吧
楼主: haha777 (哈哈)   2015-11-06 14:08:00
人不是这样做的...别当我是个大学生好吗...我今年已35岁 人不是这样做的...多讲两岁....你这种做法 对你日后无益
作者: KDDKDD (KDD)   2015-11-06 14:13:00
都35岁 还搞不清楚什么是流程嘛? 任何人像你这样寄个三行信就想申诉 我要怎么回?
楼主: haha777 (哈哈)   2015-11-06 14:13:00
你这种拖延让人看了很没担当 除检举信外早已寄了多封申诉水球都都以不知丢了几颗了 你这种借故拖延你三行理由 旧水桶我是有附连结 连结里面有几百行字 你装疯卖傻?这种理由你也敢拿出来...有担当就接下来好吗...妳水桶别人理由也三行 你是要别人申诉要几行而且你翻个规矩来给我看 三行不能申诉的理由你所有的理由都不成理由 你到底想讲什么?1.早已申诉过 早已水球过 2.并无说三行不得申诉 3.连结内行数几百行..视而不见与其跟我辩这个 不然有担当一点 直接答辩好吗既然你已说寄个三行就想申诉 代表你已承认那是申诉别再用你那自以为的错误看法 检举申诉傻傻分不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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