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转录自 CNY426W 信箱]
作者: P55555 (大仁)
标题: Re: 申诉
时间: Mon Sep 14 22:16:46 2015
7.请申诉,勿再回信了。
※ 引述《CNY426W (人民币426万)》之铭言:
: 1.我没有狡辩
: 2.我不知道有2.的措施
: 3.嘘文者挑衅在先
: 4.我在考试板一直鸡婆分享资讯甚至推文帮人解题 或者利用版问问题
: 5.你如果认定我说的孙儿或爸是指嘘文者 是你的意志 非我意志
: 今天只要看到我推文那段的人都可以检举我 因为 他 们 愿 意 对 号 入 座
: 并不是我的意思
: 6.谢谢
: ※ 引述《P55555 (大仁)》之铭言:
: : 恩,我能同理被水桶的苦。
: : 所以才有2.的措施,不晓得你看清楚了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