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您选择要删文推正,这没有违规(证据信件3)

楼主: amigo123 (简单就是一种幸福)   2015-03-04 20:53:33
※ [本文转录自 amigo123 信箱]
作者: conk (conk)
标题: Re: 麻烦版主回信
时间: Tue Mar 3 07:56:49 2015
※ 引述《amigo123 (简单就是一种幸福)》之铭言:
: ※ 引述《conk (conk)》之铭言:
: : 您好,
: : 你心中还有板规?
: : 若你有板规还会触犯吗??
: : 我都觉得你对版规有错误认知。
: : 而我也早已跟你说,你只是觉得你没有错,不应被水桶。
: 很遗憾板主心中有先入为主的认为我心中无板归及触犯板规
: 如果我心中无板规,认为触犯无所谓那在一开始我引用大量例子
: 和说明我无触犯C9时,板主释放出善意问我要不要认了你把期限改短
: 我就会同意了. 但是我选择的是举出更多必要性和例子佐证我触犯
: C9.板主后来也解除我C9之罪但是很遗憾不知道为什么又以4.6处罚我
: 不知道板主是否有比较过C9和4.6 ,行为人犯法的范畴哪个大哪个小?
既然你学过法律,应该知道有特别法跟普通法,
特别法优先普通法,c.9好比特别法,
当你一天删文又重新发表文章,就以c.9处份。
而当你认为c.9不适用,就回归普通法4.6处份
: 一个无C9 一天删文又重贴的人是如何犯了一人五天限发一篇文章???????
这就是认知上不同,所以我才说跟你无共识。
: : 从你回我说误导之发文开始,到现在的72小时。
: : 版规4.6明明就写清楚。
: : 一人五天限发文一篇,删文或删文重贴亦属违规。
: : 你一开始也回我是错误,日期打错。
: : 而我一开始也有预防这种错误,从发表文章到文章内容,都已经给予提醒注意。
: : 你不是看不到,只是觉得不重要,跟我无关。
: 很遗憾的这又是板主你先入为主的立场预判.我如果觉得不重要我为什么要删除文章
: 反而是先前板主的来信认为那个错误是小错误但是我用了警慎行事态度,答复板主
: 在为了不确保所有人都不会被误导下,错误的内容应该删除,我记得
: 我还举了公平会消基法,在这样的表明态下真不知道板主是怎么会认为我觉得不重要?
: ^^^^^^^^^^^^^^^^^^^^^^^^^^^^^^^^^^^^^^^^^^^^^^^^^^^^^^^^^^^^^^^^^^^^^^^^^^^^^^^^
: 还有请板主告诉我.难道我这样预防有人会被错误内容误导而删文错了吗?
: ^^^^^^^^^^^^^^^^^^^^^^^^^^^^^^^^^^^^^^^^^^^^^^^^^^^^^^^^^^^^^^^^^^^^^^^^^^^^^^^
我先前也已经说过,错误的文章,可以透过修文、推文、删文推正。
而您选择要删文推正,这没有违规。
但你之后又发表一篇交易,很明显就违规4.6。
: : 而当错误已造成,你只是一昧想删文,从不想到推文或如何修文,
: : 删文之后,你就忙你的事,忙完就想到折价券版的事。
: 这个我在之前也有说明了,我并不是一眛想删文而是不知道如果修文
: 在时间压力下,为了不让错误内容文章留在板面上选择了删除文章
: 这些说明在稍早你用C9判决的时候我都有说不知道板主是否有保存信件
: 如果有可以重看一次.就可以知道我不是一昧想删文,从不想到推文或如
: 何修文,(看到这一段我真的不知道在我先前信件说明下怎么会让板主有这
: 个误解,是我哪边说的不够详细吗?)
: 然后就这样重复发表文章。
如上述说法..............
: : 难道你这样不算重贴?
: : 相同商店、相同折价券、相同到期日。
: 相信板主看过两篇文章,稍早板主的来信也知道第一篇文章错误点在哪?
只错有效日期而已,
: 而第二篇文章板主也看过了,应该知道她更正了到期日还有排板应该也有不同
这跟排版无关,
: 请问这样是重新发一篇正确的新文还是要算是将删除的文章再度重贴呢?
五天内不应再度发表任何易文。
: 请板主比较两篇的内容后告诉我这两篇文章算是将删除文章重贴吗?
难道你同一个商店、折价券,不算重贴?
: : 难道你这样不算发表第二篇?
: 我承认我发表第二篇正确文章但并非4.6删文重贴
: : 若这是这样,若他人觉得他的文章错误,那是否删文再重贴,都不算违规囉!!
: 关于未来她人的行为我不能预判另为了不混淆本案,请板主专注于本案
我没有混淆本案,我是一体适用。
: 是否有触犯4.6而不是先预判她触法4.6法
: : 到最后我觉得再跟你讲下去,都不会有共识。
: : 那又何必说了。
: 我们不是都达成无触犯C9你也解桶了.对于是否触反4-6,我慎重依照
: 罪行主义写了主客关点来说明了我无触犯4-6
: 只是很可惜那篇论述板主对于文中的疑问都没有正面答复只说维持原判
: : 直到现在你还是对版规有错误认知。
: 是哪边有错误认知??? 希望板主能以理和逻辑点出我错误认知的地方
: 谢谢板主
: ※ 引述《conk (conk)》之铭言:
: : 标题: Re: 麻烦版主回信
: : 时间: Mon Mar 2 21:34:31 2015
: : 您好,
: : 你心中还有板规?
: : 若你有板规还会触犯吗??
: : 我都觉得你对版规有错误认知。
: : 而我也早已跟你说,你只是觉得你没有错,不应被水桶。
: : 从你回我说误导之发文开始,到现在的72小时。
: : 版规4.6明明就写清楚。
: : 一人五天限发文一篇,删文或删文重贴亦属违规。
: : 你一开始也回我是错误,日期打错。
: : 而我一开始也有预防这种错误,从发表文章到文章内容,都已经给予提醒注意。
: : 你不是看不到,只是觉得不重要,跟我无关。
: : 而当错误已造成,你只是一昧想删文,从不想到推文或如何修文,
: : 删文之后,你就忙你的事,忙完就想到折价券版的事。
: : 然后就这样重复发表文章。
: : 难道你这样不算重贴?
: : 相同商店、相同折价券、相同到期日。
: : 难道你这样不算发表第二篇?
: : 若这是这样,若他人觉得他的文章错误,那是否删文再重贴,都不算违规囉!!
: : 到最后我觉得再跟你讲下去,都不会有共识。
: : 那又何必说了。
: : 直到现在你还是对版规有错误认知。
: :
楼主: amigo123 (简单就是一种幸福)   2015-03-04 21:07:00
不知道板主如何将同样列为一板板规的哪条为特别法哪个是普通法,虽然我不懂板主的分法但是问她哪个法严峻有案例昰没有触犯严峻的法反犯了宽松的法吗板主信中说 我先前也已经说过,错误的文章,可以透过修、推文、删文推正。而您选择要删文推正,这没有违规。--->板主认同可删文推正--既然是因为推正而删文又怎么可以算入文章数中好比建筑房屋盖错了拆除重盖难道工人可以说我帮你盖了两栋屋子算两栋屋子的钱吗?因推正认可删文的应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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