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诉] 不服Examination版主之水桶处置

楼主: GeminiMan (GM)   2014-12-07 10:12:24
请转录与板主的沟通信件记录,并请转录违规原文,及附上水桶公告。
(1) 申诉前请先确实与板主沟通,未附沟通证据者视为程序不符,
申诉者需于 72 小时内附上证据否则不予受理。
若经该板板主证实未与板主沟通过而迳行检举之申诉,
除不受理申诉案,并加罚水桶一个月以上。
(2) 上述之沟通证据由使用者或板主转录本板或转寄给组务做为判决依据,
请直接自信箱转录,未依此方法而使用复制贴上者,视为无效。
与板主沟通时请至少给予板主 72 小时以上时间,
板主应保障使用者之发问权,对于使用者之疑问须至少回信一次。
    若有完全不理会使用者之情事发生,组务得视情况予以板主惩处。
※ 引述《ccddxxsszzaa (永真之心)》之铭言:
: 申诉人:ccddxxsszzaa
: 被申诉人:P55555
: 看板板名:Examination
: 判决内容:#1KVqZptL、#1kSneG9g、#1KLsy03I(请见谅,太多,只列举一些,
: 是否可请自行至版上违规公告查看或询问版主)
: 申诉诉求:
: 1.请赋予公平和相同标准的处置
: 2.版主有不适任的情况。
: 申诉理由:
: 1.版主水桶太多天,其他版友有类似言论,依版规只规定发表文章部份
: ,推文未规定,推文和发表文章不同。
: 2.部份推文并未攻击、谩骂,例如不推王皓强。
: 3.版主违规公告下推文,不见版主处理,例如MJdavid说yyzomyga422是我的
: 帐号,那帐号不是我的。其他版有言论不是很适当。
: 4.违规公告中,yyzomya422被版主水桶30天,但后来又说那版友言论合理
: ,既然言论合理,为何水桶,不知版主的标准何在?
: 5.王皓强老师至目前为止并未进行司法程序。
: PS:本人深感非常抱歉,恳请见谅本人电脑能力非常差,一切违规内容可否请至Examination
: 版的违规公告进行查看或询问版主。
: 恳请版务能替我们处理。感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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