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irchize (起落是无常)》之铭言:
: 婚姻版版规
: 二、不当言词类:范围包括发言者及附和者回文或推文。
: 1.禁止使用脏话、不雅或粗鄙字词,采当事人向板主站内信检举。
: 2.禁止歧视、侮辱谩骂…等不尊重他人字词,采当事人向板主站内信检举。
: 3.禁止以‘指名道姓’(包括ID)或是‘具有直接明确指涉对象’方式,
: 对板友或其亲友发表带有情绪化负面用语、谩骂性质之人身攻击内容。
: **‘亲友’部分,须由当事人提出。
: 以上行为经检举后确认违规者
: 回文删除+(警告 OR 记点一次 OR 水桶一周)
: 再犯删文+记点一次+水桶两周。
: 屡犯者视情形加重责罚及给予退文。
: 你的回文,里面有脏话。遭到版友检举。
: 并不是你回文骂原PO。
: 我说你是当事人的意思是,你是发文者。
不对喔 板规明明写的
不当言词类:范围包括发言者及附和者回文或推文。
是三种身分
我是附和者回文吧?
所以我回文的当事人就是该讨论串原PO和我两人
: 难不成你发一篇充满脏话的文章,因为没有指名当事人所以不用被处罚吗?
: 版规处份是两个状况,一个是发文者,一个是推文者。
: 你是发文者遭检举有两种情况,
: 1.发文内容含脏话、不雅或粗鄙字词。
: 2.发文针对原PO或其他版友内含脏话、不雅或粗鄙字词
请问你说的这两点到底是哪条板规?
关于脏话、不雅或粗鄙字词的规范
我从头到尾看到就是2-1一条
你既然依板规2-1处理
代表我是附和回文的身分
而板规2-1 那当事人就是不告不罚
: 若你是推文者遭检举
: 1.由发文者或遭影射版友检举,但由版主心证是否处理
: 基本上只要你骂脏话,我都是会处理的,依情节大小给予处分
: 我不知道你为何纠结在"当事人"这件事情上。
我纠结在"当事人"这件事情上是因为你根本乱用板规罚人
板规2-1的条文明明白白的写了
要当事人检举<=当事人 我&原发文者
若非当事人第三人检举就处理
那就是依板规2-7
本来我情绪化发言就有心理准备要受罚
如果一开始是原PO依板规2-1检举我
或是你用板规2-7使用情绪化负面用语经版友检举就处理
我都不会有意见
但是你完全没依板规处理
板上管理的最大依据就是板规
现实世界也是决定有没有罪是看违反了哪一条法律
你这样不依板规处罚
我说你有罪就有罪
那以后发文的时候大家怎么知道你处罚标准在哪?
: 难不成你认为没有当事人或无针对当事人就可以发一篇全文脏话的文章?
: 而不需受婚姻版版规处罚??
我既然发了不洽当的言语本来就该受罚
但是不代表你可以随便安插罪名成立处罚
难道是你觉得有罪就可以依感觉判?
身为板主弄清楚板规是基本的
因为你就是板上的检察官兼法官
每一条板规执行本来就该有法源再处理
还是你以为板主是躺着当
像:余铁雄我一定要判你有罪那种?
: 至于去你妈的跟破你的大西瓜。我就是不认为他是脏话。
: 就仅是更强力的语助词。
: 你说法官认证干你娘是语助词,不好意思我不认同。
: 不过你说"干" 我可以认同是语助词
: 也不是每个法官的判决都经的起考验的。那也是法官心证不是吗?
: By kirchize
所以如你上面的意思就是
婚姻板可以充斥着对他人说去你妈的言论?
依你所说是语助词的认定
所以照你的标准即使被他人回文去你妈的你怎么不离婚
被回文者不舒服但是板规2-1也不成立?
即使板上发文标题充满
去你妈的结婚这件事,
去你妈的我的婆婆
照你的标准板规2-7也不成立?
就像上面的回文
你不依板规依感觉罚人
尤其是我有异议后后面甚至为了坚持自己没错
扭曲社会常态标准
更证实了是有问题的情绪化心证判案
这里就请小组长判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