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代订] udn 满799可折150

楼主: conk (conk)   2014-06-19 07:55:37
当初在规订这条版规时,
主旨就是禁止代禁者剥夺托订者的权利。
自已(代订者)享受自已权利,却不履行应有的义务(协助退/换货)。
再根据消费者保护法规定:
第 19 条
邮购或访问买卖之消费者,对所收受之商品不愿买受时,得于收受商品后七日内,
退回商品或以书面通知企业经营者解除买卖契约,无须说明理由及负担任何费用或
价款。
邮购或访问买卖违反前项规定所为之约定无效。
契约经解除者,企业经营者与消费者间关于回复原状之约定,对于消费者
较民法第二百五十九条之规定不利者,无效。
可无条件退/换货,并非只有重大瑕疵才能退/换货。
我不知他事前有看版规吗??
当初制订这条版规,很多代订文没有加入这说明,以致很多人被水桶。
后来我在代订文范本,就加入这说明段。
他在说明段旁边注明:
除非有重大瑕疵,不然不要退换货好吗,很麻烦 @@
很明显与版规有冲突。
何谓重大瑕疵??那小瑕疵就不行退/换货吗??
他的重大瑕疵认知与托订者、厂商是一样吗??
若他是加入,下单前请好好考虑,再站内信给我。
我就觉得还算ok。
就这样。
谢谢
※ 引述《smart1988 (苍海一村民)》之铭言:
: ※ [本文转录自 smart1988 信箱]
: 作者: Elvira (艾薇拉) 站内: e-coupon
: 标题: [代订] udn 满799可折150
: 时间: Wed Jun 18 19:44:54 2014
: 刚加入udn,有送折价券150 (剩余张数列在标题)
: 满799可折150
: 有需要的人写信来吧,要提供下列资料
: 选择超商取货付款的请务必及时取货!!!
: 1.商品名称:
: 2. 网址:
: 3. 数量:
: 4.未折价前之金额:
: 5.付款方式:
: 6.取件人姓名:
: 7. 手机:
: 8.收件地址/取货门市(店号+店名):
: 9.备注:
: 退/换货依商店之规定处理 → 除非有重大瑕疵,不然不要退换货好吗,很麻烦 @@
作者: ganbaday (低调)   2014-06-24 00:18:00
关键字"好吗" 这难判了= =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