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 请撤销水桶

楼主: aska0125 (aska)   2014-03-23 00:10:03
申诉人:aska0125
被申诉人:P55555
看板板名:Examination
判决内容:http://ppt.cc/CnY3
请附上原判决公告之文章代码 或精华区路径。
申诉诉求:撤销水桶处分
申诉理由:
请smart1988小组长撤销国考版P55555版主水桶处分
一月网友讨论初考分数 ArrancarnNo4报高分还佯装考得很差很气馁
重挫网友报分意愿 该讨论串嘎然而止
日后考选部公布成绩级距 廉政无人得93分
网友要求ArrancarnNo4公布成绩单自清 他也不理会
对戕害国考版讨论风气的行为毫无悔意
造假之举自应受大众批判 重点是我也未明指谁可悲可耻
P55555版主缺乏学识带领讨论
又无意阻止少数人攻讦诚心分享的网友
我在国考版这两篇文章重点是开投票 让网友决定是否删除恶意推文
都有30推40推的支持 足证网友都厌恶酸民
P55555版主的惩处显然不符合大众期望
不然请开投票 若过半网友赞成这项惩处 我在逢甲夜市发100份鸡排给乡民
同时 m文是版主权限 但因限于其任内的文章
前任版主亦有民意基础 其m文代表民意的寄托
后任若无充分理由 不应随便解除
http://www.ptt.cc/bbs/Examination/M.1341796312.A.61D.html
http://www.ptt.cc/bbs/Examination/M.1358735535.A.F34.html
http://www.ptt.cc/bbs/Examination/M.1373456902.A.7F7.html
pognini历年发起的网友报分文 属于国考版网友的集体分享
那是大家的共同回忆 应予以保留
期待P55555版主加强自身学识 才能带动网友讨论课业的风气
请将相关证据信件或看板文章用 原文转录方式请转录至组务版,
文章裁罚争议,未附原文、相关资料者将无法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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