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 marriage版版主LisaShie判决失当

楼主: catkung (我是Joan)   2014-02-28 13:48:23
申诉人:catkung
被申诉人:LisaShie
看板板名:marriage
判决内容:#1J2mKFyt 判决水桶一周
申诉诉求:版主解除水桶并公告处理失当及道歉
申诉理由:
1.版主以(板规二.2.禁止歧视、侮辱谩骂…等不尊重他人字词,
采当事人向板主站内信检举。)判处水桶一周
但本人不认为本人推文有人身攻击之嫌
我的推文==>某人跳针护航到让我觉得她是来钓鱼的
一.我并未直指跳针者是谁
二.我不认为跳针有人身攻击嫌疑
三.钓鱼此词前面也加上我个人感觉用语(我觉得...)
2.此判决一出立即在板上引起板友不认同风波及质疑
Spell16:跳针算人身攻击?!! 不是算是描述吗??
kazeki:跳针哪里算人身攻击?用在此处不就是泛指一个人反复讲相同
kazeki:论点的现象吗?照此逻辑谢金燕的歌不就充满人身攻击的脏话
swatchcat:跳针算谩骂跟人身攻击吗?@@!!
sorrowheaven:这次的判决..部分无法认同...
ariiodi:连论述事实都不行了?
sorrowheaven:跳针应该指的是反复地讲同样的事,不算负面字词吧?!
golala:如果跳针是在描述事实,为何不可?改用鬼打墙会比较好吗
等等不胜枚举
此后版主补上:大家好,此次检举事项,与“跳针”一词完全没有关系
那到底我是为何被水桶?因为我提醒版友小心不要被钓鱼吗?
3.引起纷争后,版主又补上一篇文章#1J3jkW1D
重点内容为 本次事件案主感受到不受尊重,虽然行为不严重,
但依当时的板规罚责就是记点+水桶,深感遗憾。
难道意思是以后推文只要让po文者感觉不受尊重,就可以寄信给版主
要求板主水桶人吗??此水桶标准未免太低
以下为版友推文
kazeki:不 不是罚则的问题啊 重点是行为根本不到违反版规的程度 02/27 14:58
kazeki: 事实上他在别人眼里行为就是跳针无误 而且原文原Po自己本 02/27 14:58
kazeki:身也回文挑衅网友 照理来说他是不是也有引战意图来个劣退也 02/27 14:58
kazeki:不为过? 本来在版上发文就有正反两面意见 你不能因为不接 02/27 14:58
kazeki:受反面意见就说别人侮辱你吧!
sorrowheaven:希望版主可以讲出为何被桶以及桶的标准,不然这个判 02/27 15:32
sorrowheaven:例会可能造成以后水桶的标准不一。
sorrowheaven:那可以请板主您说出他们“为何”被桶吗?您说不是因为 02/27 15:39
sorrowheaven:跳针这两个字,那这样究竟是为何被桶?!
以下是版主回应
推 catkung:某人跳针护航到让我觉得她是来钓鱼的
==>由前后文判定对象,“钓鱼”使当事人感受到不实负面指控与嘲弄
所以文章中的某人到底是谁,也是版主前后文判定的对象,一切都由版主自由心証??
钓鱼这词仅是因为让当事人"感觉"不实负面指控与嘲弄
也就是让当事人觉得不舒服,所以我就要被水桶?
那如果以后m按个嘘文让当事人觉得不舒服一样可以要求版主水桶版友囉?
接着是版友推文
sorrowheaven:其他被桶的板友就算了 但catkung大真的不该被桶! 02/27 16:05
sorrowheaven:钓鱼一词人人都在讲,现在网络诉讼这么多,如果照这 02/27 16:06
sorrowheaven:标准,各大板一堆人都该被桶。 02/27 16:06
sorrowheaven:另外,现在法院的从没有过因为有人说“钓鱼”二字被 02/27 16:07
sorrowheaven:判妨碍名誉、公然侮辱或诽谤罪
sopoor:禁止以‘指名道姓’(包括ID)或是‘具有直接明确指涉对象
sopoor:没有写出ID,如何证明有明确指明对象违反版规?
MarcusWright:板主可以恣意解读板友推文 板规只是参考用吧
MarcusWright:板规讲禁止歧视侮辱谩骂 板大随手抓条解释就可扩大侮 02/27 16:26
MarcusWright:辱的定义恣意桶人 伟大
yien:跳针跟钓鱼都不能提?!幸好他版不会…不然我要被浸到何年何 02/27 16:51
yien:月啊…
assunny1012:看来版规比刑法还严阿 自由心证的理由竟是有检举就桶 02/27 16:52
assunny1012:那还要版主做什么?不用判断阿 有检举"我不舒服"就桶!
MarcusWright:请问伟大板主,只要当事人检举,是不是空白嘘文都可 02/27 16:54
MarcusWright:构成侮辱,因为当事人觉得"嘘"对牠来说是侮辱? 02/27 16:54
kazeki:catkung 他都说是"他觉得"是钓鱼了 有明确指说她是来钓鱼 02/27 16:54
kazeki:的吗?没有嘛! 02/27 16:54
shamanlin:那无所谓啊,就算明确指称是钓鱼,也跟人身攻击谩骂差很 02/27 16:55
shamanlin:远,另上面有人说的好,以后连嘘都不能嘘,因为是嘲弄 02/27 16:55
kazeki:也是啦 钓鱼跟崩溃都算负面攻击的话 那八卦版公告就是一篇 02/27 16:56
kazeki:违规文章咧
onedollar:完全看不出catkung被桶的点?
MyEvan:跳针崩溃钓鱼 都不是侮辱或人身攻击 只是指一个行为动作
MyEvan:不知道为什么这样就会被捅? 难道以后都不能有反面意见?
Agneta:"觉得她是来钓鱼的"也会被桶?!这串文更让人记得某人了
(版主)LisaShie:MyEvan 当然还是可以有反面意见
LisaShie:持反对意见,一定要用负面字眼?
LisaShie:MyEvan 就事论事,讨论议题不要针对个人,这些都是可以的
所以版主承认钓鱼仅是负面字眼,跟他版规上的侮辱、人身攻击无关)
sorrowheaven:说真的 光是“嘘”就是负面的意思了!!
所以以后只要"嘘"就是负面,当事人不爽就照桶不误?
(版主)LisaShie:重点就是:“请不要针对"个人"”完毕。
得証版主判决标准其实就是只要当事人不爽来信检举就水桶,
根本与版规规定(禁止歧视、侮辱谩骂…等不尊重他人字词)无关
全由版主自己一个人高兴要桶谁就桶谁
版主最后补上一句
回应一下,如果于讨论中指称对方“你现在的行为是在跳针”这个我接受
跟版主先前所主张(重点就是:“请不要针对"个人"”完毕)自相矛盾
又版主之前推文“钓鱼”使当事人感受到不实负面指控与嘲弄所以将我水桶
那么版主可接受的你现在的行为是在跳针
如果让对方不舒服觉得不被尊重,到底是桶还不桶??
可证版主主张完全前后矛盾,没有一个水桶人的标准,全凭自己高兴,实在不服
4.补上各公告
#1J2mKFyt m 2/24 LisaShie □ [公告] 水桶名单
#1J3jkW1D ! 2/27 LisaShie R: [公告] 水桶名单
5.被水桶公告由于已经被水桶无法转文所以无法付附上
6.附上与版主沟通信件
谢谢
请将相关证据信件或看板文章用 原文转录方式请转录至组务版,
文章裁罚争议,未附原文、相关资料者将无法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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