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 不服 e-coupon 版主 conk 水桶判决

楼主: andreli (小狗跟正妹是我的死穴)   2013-11-06 23:26:00
申诉人:andreli
被申诉人:conk
看板板名:e-coupon
判决内容:
版主没有公告判决
申诉诉求:
撤销水桶判决
申诉理由:
1. 10/27 公布 #1IRG8FlN (e-coupon) 新版规
11/01 开始执行 #1ISu0ya3 (e-coupon)
但是此版规在原有版规3.9中早已规定:
9.退换货必须依商店之规定, 不得拒绝退换货及取消订单.
违者水桶30天
根据这个版规, 本来就必须依照商店规定, 为何还需要加订下述版规,
而且没列在原有版规内, 这个新增版规也完全不合逻辑:
关于退/换货处理,请依照法令遵循。
请代订者不得拒绝。
从11/1日起,代订文中请写右列文字"退/换货依商店之规定处理",
若文中没有写明,则违反3.9规定,水桶30天
2. 因为我上个月曾在该版帮忙代订一次六百多元,
这个月因为自己上个月又花了八千多元所以有折价券, 基于之前受惠于
其他版友的关系, 单纯只是想回馈曾经帮助过自己的人。
用了自己上个月的po文之后, 没想到11/1号又多了一条会劣文加水桶的禁止
提供帐号让版友汇款的版规, po文之后发现到了违规情形,
因为没被水桶及劣文过, 紧张的马上就删除了, 然后补上修改过后的文章,
查阅文章时间就知道真的是马上删除然后新po的, 并非手动置底。
我知道这样可能会让管理者不好管理, 但是很多看版在于手动置底的情况裁决
也是有看时间跟原因的, 我已经向管理者说明的我的情况, 但是不被采纳,
迅速制订并开罚的两条新版规, 目前造成多人在 e-coupon 版被水桶。
3. 附上信件沟通:
#1IUbyjaI (L_LifePlan)
#1IUby-ej (L_LifePlan)
补上第一封沟通信件:
#1IUc0KDu (L_LifePlan)
4. 再补上各公告时间, 我所依照的规定就是 11/02 gargamel 所修改的,
连更新时间最新的版规都不用统一的话, 以后进版要从哪一篇开始爬文呢?
★ m 810/27 conk □ [公告]关于网购退/换货处理,请依法令遵循
★ M2310/31 abyssor □ e-coupon征求专区(2013/11)
★ M2110/31 abyssor □ e-coupon分享专区(2013/11)
★ m 111/01 gargamel □ [公告] 即日起[代订]文禁止预收货款
● ★ m 11/02 gargamel □ [公告] 本板规定 更新3.0 <请进!!!!!>
5. 依小组长要求补上被水桶文章:
#1IUcSUMI (L_LifePlan)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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