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fcz973 (名蒸蛋柯南)
2026-06-25 01:43:43申诉人:fcz973
被申诉人: eno4022
看板板名: PublicServan
判决内容:
请附上原判决公告之文章代码或精华区路径。
文章代码(AID): #1axVUQzs (PublicServan) [ptt.cc] [公告] 置底检举区&公告? │
│ 文章网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693317018.A.F76.html
申诉诉求:
解除水桶或另为适法之处分
申诉理由:
原始推文 #吃垮国家财政的米虫 有加#hashtag
当然这个符号在PTT的纯文字接口上并没有效果
但普遍使用上,hashtag已经有引用、强调、附注之意
且在#的前面及所引用的文字后方,都有加上符合使用规则上的空格
也许被断行断在第二段推文的最后一个字符#容易被忽略
但那也不是我要让他断在那,JPTT推文就是一整段文字送出自动分行
且从该篇6/16文章的主旨打算引进退休军警进入校园做第五级保全来看
加上前两天6/14在公务员板正好有一篇
[新闻] 叶元之提案复活军公教“双薪肥猫”
文章代码(AID): #1gBf4tlq (PublicServan) [ptt.cc] [新闻] 叶元之提案复活军
文章网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781436727.A.BF4.html
针对立委提案打算废除退休军公教回任公部门领薪超过基本工资将停发退休金的规定
会让双薪肥猫复活的新闻
本人系争推文,与当篇文章主旨及前两天另篇文章主旨交互比对
明显足征本人引用年改时期公务员被大肆攻击为 吃垮国家财政的米虫 实际上是讽刺语意
板主要求没有定在版规里的反串讽刺要明确"注明反串" 实则已影响文字使用顺畅性
退万步言,就算未注明反串而否认系争推文的反串性质
系争推文究竟是算不雅称呼、贴标签或是引战,板主在行使裁量权上亦显有滥用
该板主在公务员板屡屡以不雅称呼、造谣、离题、引战等毫无标准的事由滥行水桶,在本
组务板上也有数篇申诉文 ,被申诉人在执行板主职务上确实有权力滥用的事实。
<节录版规>
四、保良风章
(四)
2.发、回、推文禁止对个人(含政治人物)、
团体(含政党及支持群众)使用不雅的称呼
或者有贴标签的行为。
违者禁言 3日,再犯则加倍前一次禁言日
数。
3.分类使用[新闻]之文章,在回、推文时有
造谣、离题或带风向者,违者初犯禁言10
日,再犯则加倍前一次禁言日数。
八、罚则章
(三)引战条款:文章不以推嘘文为依据,引起
众怒之谓,由板主主观判断,违者退文并
禁言 120日。无文可退者,改禁言日数加
倍。再犯本条者,前次禁言日数加倍。
<案1>
[请益] 今年到现在的加班费都没发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777587791.A.BFE.html
推 charles0939 : 都五月了 05/01 07:16
→ charles0939 : 他们不审不过 05/01 07:16
→ charles0939 : 你奈他们何?!
经板友同日在置底检举区提出检举,多日未获得板主处理
直到5/5在本组务版提出申诉
文章代码(AID): #1f-Tzjw9 (L_LifeJob) [ptt.cc] [检举]PublicServan板主eno4
文章网址: https://www.ptt.cc/bbs/L_LifeJob/M.1777983341.A.E89.html
5/6才进行处理
→ squallliu : #1fyzPFl- (PublicServan) 05/01 21:13
→ squallliu : 依板规四-(四)-3在回、推文时有造谣、离题或带风向 05/01 21:13
→ squallliu : 推 charles0939 : 都五月了 05/01 07:16 05/01 21:13
→ squallliu : → charles0939 : 他们不审不过 05/01 07:16 05/01 21:14
→ squallliu : → charles0939 : 你奈他们何? 05/01 21:14
该文非新闻分类,不适用板规四-(四)-3
c某在加班费的文章下抢占1楼造谣带风向,然而在熟悉预算编列的公务员板
直接被疯狂打脸,引起大批板友众怒,对该员造谣、带政治风向的留言做出大量的嘘文
板主依照版规,他可以不以推嘘文为据,自行"主观判断"凭自己个人好恶、
情绪化(见案2)认定引战、造谣、不雅、离题、带风向进行处分,滥行文字狱之实
而对于实际引战、政治文的推文,则仅以非新闻分类下造谣,判定不违反四(四)3,且
完全未予处分
板主虽然要做判决,但并不因此就成为法院,没有所谓不告不理或受限于起诉法条
(检举版规)的问题,而就算是法院,即使起诉法条错误,但检举文亦有明确指出该推
文有离题、带风向的违规事实,符合社会事实同一性下,仍应主动变更起诉法条
进行适法判决。
虽然检举条文为四(四)3,但实际言论既有引战、政治推文的事实,本即应依版主职权
主动适用适当版规予以处分,其执行板主职务恣意偏颇已昭然若揭。
<案2>
然而在稍早之前的这篇[讨论]
只是讽刺板主执行板务立场偏颇
直接被恼羞用[造谣]水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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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码(AID): #1fyOhdzY (PublicServan) [ptt.cc] [讨论] 《社论》每年花费 │
│ 文章网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777437415.A.F62.html │
│ 这一篇文章值 1 Ptt币 │
└─────────────────────────────────────┘
嘘 sbreezer : 板主很爱这篇 没事的 04/29 17:52
我没有很爱,抱歉
新闻下造谣
依板规四-(四)-3
sbreezer二犯禁言20日
在前开<案1>加班费造谣经判定"非新闻造谣"未违规后,针对<案2>的"造谣"判决提出疑义
嘘 fcz973 : 板主很爱这篇是[讨论]的分类却可以造谣水桶呢呵呵 05/07 00:25
喔我懂您的意思了
恩对,sbreezer那个的确是误判
既然不是新闻,那不适用板规四-(四)-3 没错
感谢您的指正,已解除其禁言处分
※ 编辑: eno4022 (1.170.138.140 台湾), 05/07/2026 06:07: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