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申诉期限问题

楼主: D600dust (一世六百尘)   2025-07-23 21:49:28
本版组规提到:
(六) 不受理案件
1. 本组不受理以下情形案件:
   一、超过30日之处分案(以处分时计)。
  二、超过30日违规案件(以发生时计)。
  三、跳板IP案件。
这边假设一个状况
我在日前(7/14)提出对Tech_job板主之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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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码(AID): #1eTDp9pM (L_LifeJob) [ptt.cc] [申诉] Tech_Job版主AreLies │
│ 文章网址: https://www.ptt.cc/bbs/L_LifeJob/M.1752489161.A.CD6.html │
│ 这一篇文章值 210 Ptt币 │
└─────────────────────────────────────┘
如果此申诉到30日(8/4)都还没被受理 或完成判决
这样算是会直接导致此申诉被强迫成为不受理的案件吗
作者: pannn (pan)   2025-07-23 22:03:00
楼下Marra 帮忙开示。
作者: marra (Marra)   2025-07-24 00:58:00
我不知道 =_=# 你们站内信问史盖大大吧!
作者: eno4022 (eno)   2025-07-24 05:47:00
以提出申诉日来算啦小组长拖拖拉拉很正常,等不下去就私信去催他记得保留信件备份,如果小组长一直装死就找群组长申诉不过也别太期待在PTT这套程序能正常运转群组长也不鸟你,大概就没救了。再往上虽然可以向站方申诉,不过负责的人已经死了,所以根本不会有人理
作者: pannn (pan)   2025-07-24 10:50:00
不是只有帐号部部长死掉吗?
作者: marra (Marra)   2025-07-24 12:10:00
应该有补人了吧?!我记得目前有帐号部部长啊!
作者: canandmap (地图上的流浪者)   2025-07-24 20:25:00
跳楼的是板务部站长,不是帐号部站长还有,在PTT没有“部长”这样的称呼
作者: pannn (pan)   2025-07-24 20:32:00
结果我自己也在“三人成虎”,抱歉了帐号站长。请问现在确认帐号 “是不是跑步”要多久?“A大跟我说他有送审” 不知结果如何?
作者: poloyabi (蓝染接班人2.0)   2025-07-25 00:31:00
Ptt制度就需要修正啊,例如如果我是很短的水桶可能判决出来了,我水桶也结束了Ptt也没有补偿方式我觉得正确做法应该是申诉期间先解除水桶申诉期间又犯错那就加倍
作者: marra (Marra)   2025-07-25 07:53:00
那个…就我知道,A大应该没有循"正常管道"送帐号部查帐你看ID_Multi板就知道,没有申请查pannn及其相关帐号的文章至于A大的那句"送帐号部了/可以不用继续护航了"是根据什么?你可以自己问他。至于透过特殊管道查出来的"结果"(毕竟没有公告/正式记录)他要不要相信,愿不愿意还你个公道,那就是个人选择了=_=#你是自己整天活蹦乱跳,有87%像奇行种的跑步哥,被桶就算了连我好意提醒"别杀红了眼",也被挑出来满满骂了一篇 =_=##1eSAcChZ (Tech_Job)会提醒是因为:认真查帐的话,迟早会还pannn一个清白,到时,之前话说太满的,会有点难堪…
作者: DoooooD (DoD)   2025-07-25 08:36:00
一堆帐号乱桶都没人理
作者: canandmap (地图上的流浪者)   2025-07-25 11:53:00
板务部站长在跳楼前,有在板务部发布一项公告:#1cJoneu2 (BoardAnnouce),意即各看板若要认分身帐号,可以“不经过”帐号部确认而直接处置,从文中以及近几年帐号部多重帐号处理案子的情况来看,帐号部对于分身或多重帐号的认定已停滞多年,若是想证明自己不是某某哥的分身,就得自行想办法拿出证明给板主过目这样当然,反串太过头,下场就跟玩火没什么不同,请三思重新排版附上文章代码:#1cJoneu2 (BoardAnnouce)
作者: pannn (pan)   2025-07-25 13:58:00
从头到尾都在“劝他冷静”还积极“参与推动版主选举”。到底哪里反串?“工程师素养”就知道我们跟跑步完全不同产业。专业是装不出来的。
作者: DoooooD (DoD)   2025-07-25 14:11:00
来一个科技业都不懂的人来管科技版 闹完然后辞职
作者: pannn (pan)   2025-07-25 14:20:00
DoooooD是一位长期关心科技版的老帐号。你是科技业马上就“一秒相认”。
作者: marra (Marra)   2025-07-25 14:39:00
那个,pannn应该是没有在"反串",他平日讲话就是那个调调至于看起来和跑步哥有87%像,可能是因为大部份工程师多多少少有点"亚斯特质"吧!=_=#我个人是没什么工程师特质(除了很喜欢"照规则行事"之外),但家里有一个算是"症头严重"的,所以多多少少可以理解…
作者: Satomisan (小恶魔石原)   2025-07-25 17:41:00
拿出证据给版主过目前提是他要看信吧 XDDDD资方打手哪会理我们这些底层劳工
作者: pannn (pan)   2025-07-25 19:00:00
大家等一下,我认为整件事情“不单纯”。有人刻意挑起对立情绪,“加深版主跟乡民的误会。”意图终止他人对此事的追踪。
作者: kenzoro (...)   2025-07-25 22:14:00
我之前也有想到 所以申诉文(#1eNzcX0G)诉求的第3点有提到就看之后版大回复怎么样了最近懒得再回去看他是否又有更改 但前阵子我看板上的新增规定是他可以凭"感觉"决定一个人是否为多重帐号 但他判定是否错误他不管 还要受害者自己提出证据去申诉而且他连哪几个id是同一人 都没列出来 那个被称为跑步哥的人 他id是哪个也没讲 我要怎么去澄清我跟哪个不知名人士不是同一帐号感觉就 先泼屎就赢了 被泼的还要想办法把屎洗掉中间被误水桶的澄清过程 他也达成了打击异己言论的目标最后我看也很难会有道歉 对版主来说简直大赢特赢抱歉看错 我以为是科技版的7日申诉的问题 原来是在讲本版的30日的规定照理说应该是申诉日有在30天就算成立了吧@@ 不过感觉还是要问清楚比较好
作者: pannn (pan)   2025-07-25 22:51:00
“A大”没有工程背景,背后没有“专业的指导”应该不会这样做?
作者: AreLies (谎言)   2025-07-26 02:36:00
背后有专业团队就不会被弄了啦你站内威胁 有没有专业团队在后面指导工程要有什么背景像跑步哥那样 还是D600那样 发引战文一堆斜咖那边幻想会被桶都是背后有人拜托用讲话之前动下头脑 好不好
作者: pannn (pan)   2025-07-26 07:38:00
1.站内信确实我白目我也道歉。再此再次道歉,我也被公干。澄清“跑步确实没有发信威胁组务。”(我个人参考侯友宜事件给的提醒)
作者: kenzoro (...)   2025-07-26 07:56:00
额……被弄? 到底是谁被弄啊………… 我到底是怎么被您判别是分身的啊您前篇回复我申诉的文 看起来是主观判定我是分身 那你是怎么主观判定我是分身的? 洗推文?(我推文没几句话才是)推文观点不喜欢? (我也没特别跟谁做过重复来回对话 同观点的人全部打包成1人多帐?) 这不合理吧? 更别说当时版规要有重复ip你却可以没列证据桶会被人怀疑一些事 主要是您的判定都是主观 而且太偏颇特定立场吧 (我不认识你 你刚上任时 我在你的文章中 前几个推文是支持你的(被你大执法标题骗了) 后来是看到之前我看到的闹版仔没事 推文抱怨 结果没多久就被水桶?)不知道您是不是没看到当时前版主事件中 gn跟Yahoo不管对谁都在那鬼打墙不回应 到处洗重复推文跟重复贴照片 把每个批评的都称为跑步哥有几个我认为他是合理抱怨的却也被你呛完当分身水桶这种闹版没事 其他有批评的全部被你 "主观" 打包成分身多少都会怀疑你是不是有立场吧
作者: pannn (pan)   2025-07-26 07:57:00
2.懂科技业的“行话”从产业别就能判断。谁是跑步。
作者: kenzoro (...)   2025-07-26 08:01:00
另外 我认为你打压异己的方式很奏效 全部水桶 打到只剩下好棒棒的言论 之后抱怨的全被当问题人物或干脆当分身打包起来 结果而言还是胜利吧
作者: pannn (pan)   2025-07-26 08:09:00
3.Yahoo我提供了非常多的证据!给两位版主大。
作者: kenzoro (...)   2025-07-26 08:09:00
你不用列证据 却还要人列证据自己去申诉 还把判决留白 妨碍人申诉反驳 winwin
作者: canandmap (地图上的流浪者)   2025-07-26 22:27:00
我讲反串有针对谁了吗?只是提醒“不要反串太过头”而已,可“没有反对反串”,建议反驳前可以“先看清楚对方说了什么”,就这样
作者: pannn (pan)   2025-07-26 22:34:00
C大请教您~您贴的连结…就是创意私厨跳楼死翘翘的?
作者: canandmap (地图上的流浪者)   2025-07-26 22:47:00
是不是跟我要表达的重点“没有关系”,除非现在有新任板务部站长上任并推翻他这个公告,不然你要澄清你不是某某人分身你就只能用申诉的方式进行,还有,建议最好放上你与跑步哥不同IP、不同言论纪录的证据,以证明你和他真的没有分身上的关系,至于A板主的处置我本来就无法干涉,端看你们如何跟他沟通,我该说的就说到这边,就这样
作者: pannn (pan)   2025-07-26 22:50:00
所以“现在”有新任的版务班站长?请问C大要去哪里查?https://i.imgur.com/G3OxpLc.jpeg我没有看到新官上任的消息@@
作者: kenzoro (...)   2025-07-27 08:49:00
楼楼上 正常合理的判决 之后的确是像你这样讲的一样没错但就算是人为判定 无说明他的依据之下 就不能算是合规的判定 只是无理由的滥用职权例如 跟哪个id同1人? 哪个ip重复? 哪个言论? 为什么这言论会被认定是多帐号?但他的处分是空白 什么跑步哥的id是什么也没讲 这样受害者要用什么来提出异议? 我要跟哪个id来对ip位址或对发言?判决都不合规了的前提 就没有后续的所谓流程了
作者: pannn (pan)   2025-07-27 09:50:00
“没有命题的作文”
作者: canandmap (地图上的流浪者)   2025-07-30 12:05:00
给楼上:“目前没有新的板务站长上任”
作者: pannn (pan)   2025-08-14 13:16:00
我开始“同情版群”…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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