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01] oveasea_job purelegant

楼主: D600dust (一世六百尘)   2021-09-15 01:06:42
※ [本文转录自 D600dust 信箱]
作者: purelegant (大港起风涌) 看板: Oversea_Job
标题: [公告] 板规
时间: Fri Jul 7 23:02:28 2017
最近更改日期 2021/09/12 (新增第14条)
新增有关征才文、签证或是移民问题等等规定。
1. 如有攻击性言论出现,水桶一个月。
攻击性言论之判定,经由检举(非必须),由板主认定。
初犯且情节轻微者,警告一次。
2. 问卷调查文必须要经由板主同意。
post文章的时候需注明已经获得其中之一板主同意。
未获得板主同意之文章,板主可迳自删除。
3. 征才文章以两个星期内一个ID一篇文章为限,
若有多份工作请列于同一文章内并排版加以区别,
如果有意图连续post文章企图侵占板面者,
板主可以自行斟酌删除。
4. 征才文章请至少附上公司名称、职缺名称、工作地点并简单叙述工作内容。
若为人力仲介公司,须附上所属仲介公司。
若为个人仲介,请附上个人姓名或LinkedIn等个人资料。
5. 在中国的征才、就业、签证、税务或保险等等工作相关问题,请洽专版WorkInChina,
相关文章版主将迳行删除不另告知。
6. 有关签证、移民流程等等问题,请洽Visa或Immigration板,
相关文章版主将迳行删除不另告知。
另国外报税相关问题,由于并无专板,可在板上Po文询问。
7. 关于租屋征室友之内容文章,依文章 #1Syq1YSO (Oversea_Job) 内述之原则处理。
8. 发文限制:上站100次、注册30天、文章10篇
未达发文标准者可请求板主协助。
9. 板主对于恶意闹板之板众将随时给予警告或是处罚。
10. 非板主不得使用[公告]发文。
11. 与海外工作板无关的广告文一律删除,不另告知。
广告文认定原则请参见#1Uz1hvnj。
12. 利用多重帐号post文章或者影响网友使用本版者,水桶三个月。
已遭水桶者利用多重帐号post文章影响网友使用本版者,所有帐号永久水桶。
13. 板主对上述行为有主观认定之权力,必要时将给予水桶与劣文一篇。
14. 禁止修他人推文。除以下情况外,严禁“刻意”修掉他人推文。
a. 因系统因素造成推文被修掉。(使用者申诉板务透过系统纪录认定)
b. 使用者自行要求修改/删除推文。
初犯警告一次,累犯者水桶一个月。
此条原由请见文章代码(AID): #1XFhxomL (Oversea_Job) [ptt.cc]
作者: marathons ( 豆娘 囊鼠 蜂鸟 )   2020-04-19 07:48:00
#1WUcZWmv 文内taipoo一串不知所云推文闹板,请处置.#1WUcZWmv 同一篇又来个pornstar,一样不知所云推文.
作者: iceman0603   2020-07-03 07:50:00
很多比firsttrade更好的选择,不需要执著于一家
作者: wei5127 (riceball)   2020-07-12 03:24:00
#cityhunter04 版规1,他来闹版很多次了,我自行删文是因为没缺又挂著,不止对我,对求职者也有困扰。他恶意备份又攻击,造成我很大的困扰#1RHTQoHe (Oversea_Job)
作者: purelegant (一闪一闪亮晶晶)   2020-07-14 05:07:00
关于检举cityhunter之推文回文一事,判决如下。恶意备份:经审视资源回收桶之回文,内容为c板友主观认定该职缺之好坏,并提供个人意见,并无恶意备份之意推文1"不知道...标准真低!":为c版友个人主观判断该职缺之好坏,且其指称对象无法认定为检举人wei5127仅视为个人之评论。推文2"自己条件...破百":判定为攻击wei5127之言论,警告一次。再犯水桶30日。为避免侵占版面,已去信c及w板友。
作者: cityhunter04 (无聊的乖小孩 )   2020-07-14 09:08:00
感谢版主公正的判决,我只是提醒其他版友要慎选职缺!并无针对当事者,顺带一问!板规里面有不准恶意备份的规定吗?(虽然我是没这个意图啦!)
作者: purelegant (一闪一闪亮晶晶)   2020-07-14 09:11:00
板规并没有特别规范。我目前能想到所谓恶意备份的情况只有原po因为隐私缘故想要删文,但回文者故意备份且保留原po ID。此次判决情况视为合理范围内评论。但我想要提醒c版友,请您在评论别人的职缺或是offer之时,请尽量保持客观理性的语气,不要加进个人情感的判断。您已经一次警告,如再有板友检举将直接水桶。例:ABC烂公司去的人都是白痴(具攻击性、且未提供理由例:ABC给的offer以X年经验来说太低,且工时过长,不建议上工(仅提供个人客观意见且未参杂攻击性语句)
作者: Verse (Verse)   2020-07-14 12:56:00
我想提议若是人力仲介,需附上所属的仲介公司。若是个人仲介,需附上个人姓名或其他可追踪到本人的方式。
作者: cityhunter04 (无聊的乖小孩 )   2020-07-14 13:23:00
感谢版主的解释,后续推文我会注意用词及语气....
作者: purelegant (一闪一闪亮晶晶)   2020-07-15 00:59:00
谢谢建议,已做修正s
作者: Verse (Verse)   2020-07-15 01:23:00
谢谢板大#1PazpX4a 板规4,谢谢版大。#1R89Ad20 版规四 谢谢#1RCRRrZo 板规四 谢谢
楼主: D600dust (一世六百尘)   2021-09-15 01:07:00
说明: 板规10仅限定不得使用公告"发文"但并没有对于回应公告或者讨论板务有限制毫无基础之判决明显已经超过板主的自由裁量权范围
作者: outzumin (阿呆铭)   2021-11-11 10:38:00
12501那篇狂删下方嘘文 不算违规吗?
作者: yvonnehu (For no reason)   2021-11-21 12:20:00
z xrcm c a bar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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