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 Part-time板误踩板规惩处过当

楼主: inyourmind (...)   2020-07-09 17:18:23
申诉人:inyourmind
被申诉人:angel07
看板板名:Part-time
判决内容:#1Uxs1C5B
请附上原判决公告之文章代码 (AID) 或精华区路径。
申诉诉求:版主惩处过当
申诉理由:
angel07版主于6/19以文章#1Ux374N5认定本人违反part-time版板规第十条第一项
第一、二款,以及违反该条第二项,并且以无任何明定理由,迳认定本人系基于同一违
反义务之意图反复为上开行为数次,而以接续犯论处水桶一百八十日。
惟本人意思是在征到适当人选后,单纯想要删掉这征人讯息文章而已。本人"根本
没有"蓄意且做出任何隐匿、修饰、增加、删减等情事。
"甚至更没有"任何利用征才文章而对求职者做出任何诈欺、伤害、侵权等
不法行为。纯粹就是自始至今没有注意到板规第十条之相关规范。
本人承认没有注意到板规第十条是本身"疏失",然本人并"非故意"去删除文章,
纯粹系基于认为既已完成征文事由,求职者亦达到目的,基以上述原因,才会删除文章。
再者,细究板规第十条相关规范之立法目的,在于防范过失或故意之人以修饰、
删改、错置、隐匿、润饰等手段,以达到征人者之不法意图,而影响求职者权益。
惟我删文动机仅只是单纯的将"已完成"文章加以清理而已,实与板规第十条所欲规范
之行为不能同等适用。
更有甚者,angel07版主仅以:"行为人重复同一之违规行为,在本板发觉前,
不以时空上的密接性为必要,皆属“连续犯”"之论述,认定本人为连续犯。
而angle107版主却以因该板现存文章过多,导致他自身不足发觉,而迳认定本人在
伊未发觉前屡犯板规而认定为连续犯,此应有谬误。理由如下:
1.按连续犯之成立,除主观上须基于一个概括之犯意外,客观上须先后数行为,逐次
实施而具连续性,侵害数个同性质之法益,其每一前行为与次行为,依一般社会健全观念
,在时间差距上,可以分开,各具独立性,每次行为皆可独立成罪,构成同一之罪名,
始足当之。
2.在前述状况条件下,是本人知道违反板规却一再为之,然此事件却是"本人从来
不知违反板规,仅违反注意义务之轻率情节",若本人第一时间注意到,"必定"不会在
之后的文章加以删除,也必然会注意到要遵守板规,
我只是单纯的以为这样可以自主自发性的清洁版面而已。我并无刻意犯连续违法之意图。
综上所述,希望能够更改判决,望请组长明鉴。
另由于PART-TIME不让我转录裁罚文章及相关资料,导致我无法转录。
请将相关证据信件或看板文章用ctrl+x 原文转录方式请转录至组务版,
文章裁罚争议,未附原文、相关资料者将无法受理。
作者: jobli (十七岁的梦 七十也感动♪)   2020-07-10 06:40:00
请补与板主沟通信,07102200未补,删文,劣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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