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诉] part-time版版主ra065311

楼主: DavidChen (David)   2016-07-21 19:20:39
※ 引述《ra065311 (萧云)》之铭言:
: ※ 引述《DavidChen (David)》之铭言:
: : 申诉人:DavidChen
: : 被申诉人:ra065311
: : 看板板名:part-time
: : 判决内容:工时不明,依板规2水桶五日。 (#1NZ6K8dB)
: : 请附上原判决公告之文章代码 (AID) 或精华区路径。
: : 申诉诉求:原处分撤销
: : 申诉理由:本职缺为当日一次性工作,工时已于文章中说明(约1-2小时)
: : 并无工时不明状况,亦足让应征者清楚了解本案之实际工时。
: : 版内申诉时版主请我参阅版内其他文章,经查阅部分文章后,
: : 发现版内其他一次性工作,亦多有以若干小时说明之叙述。
: : (如#1NYYKEh8 #1NYVaeJg等)
: : 请将相关证据信件或看板文章用ctrl+x 原文转录方式请转录至组务版,
: : 文章裁罚争议,未附原文、相关资料者将无法受理。
: 板主说明如下:
: 兹调查申诉人所提及两文#1NYYKEh8、#1NYVaeJg之内容。
: 皆有工作起始时间、结束时间。
: #1NYYKEh8 7/18 上午9点,粗估6小时内,即约至下午三点。
: #1NYVaeJg 7/19 08:30AM 原2hr,后修文至3hr,亦可知下班时间约为11:30AM。
: 反观申诉人文章,载明现在至搬完为止。
: "现在"定义时间点为何?发文起?应征起?录取通知起?
: 故裁定工时不明删除文章并水桶五日。
首先感谢版主第一次就本案实体回复 (虽然我很期待版内就可以讨论这问题)
工时 照字面的意思 应该是指 工作的时间 不论是 9-11 10-12 11-13
工时都应该是两小时,所以版主对于工时的认知,似有误会。
查劳动基准法所称工作时间,指劳工在雇主指挥监督之下,于雇主之设施内
或指定之场所,提供劳务或受令等待提供劳务之时间。
劳动基准法第30条第1项,劳工正常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八小时,每周不得超过
四十小时。亦足以说明工时系指若干小时之时间,而非版主所言几点到几点。
退步言,讨论版主认为之"工时",原文所述之现在,按文义解释,就是发文当下,
应无别事探求而反舍文字更为曲解之必要,应征者可以在我发文的当下,来电确
认后立刻给付劳务,并当场领取至少400元之薪资,纵认工时之定义如版主所说(但
我不认同就是),现在起算1~2小时也相当明确,无版主所谓工时不明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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