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举] VVax公然抗命 拒绝转录证据

楼主: YonLang (慵懒)   2013-10-06 01:49:37
检举人:YonLang
被检举人:VVax
看板板名:L_LifeJob
检举诉求:对于组务命令,视若无睹、置若罔闻,应予以解职。
检举内容:
三、申诉流程
  (7) 为加速申诉案执行,同时养成板主者留意小组板状况之习惯,
申诉案审核期间,若组务要求板主附上不足之相关证据或给予解释,
    板主不得拒绝,且需于三日内将组务要求之证据转录至小组板。
四、其它事项
(3) 经组务判定不适任者将直接予以解职。
#1I7_U3Ps (L_LifeJob)
推 smart1988:请板主 VVax 将文章由资源回收桶转寄至信箱后直接转录至 09/02 17:52
→ smart1988:本板,麻烦了 09/02 17:52
作者: smart1988 (苍穹)   0000-00-00 00:00:00
既然用的是检举标签 那么应当先和板主沟通过 这是规定不然其实你可以用原检举案回文的 但现在另开新检举了请先写信和板主沟通
楼主: YonLang (慵懒)   0000-00-00 00:00:00
我是检举板主在本组务看板的违规事项,有需要沟通?我并非检举或申诉他在律师板的板务作为。况且这件本来小组长早就应该主动查办不是?难道任何板友或板主都能将组务规章或组长命令当耳边东风?规定也只有写“申诉前请先确实与板主沟通”,没有[检举]。没听过哪个看板检举人需要先与被检举人沟通过才能检举的…
作者: smart1988 (苍穹)   0000-00-00 00:00:00
现行组规确是如此 申诉和检举都应先行沟通过1IMypMjX (L_LifeJob) 组务主动查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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