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Skydier (噫!)
2025-07-02 21:51:30※ Note:此申诉分类仅限被处分认定人惩处(水桶、警告等)适用。
其他事项请使用 [检举]
一、申诉人:Skydier
二、为认定或处分之人(板主)/看板名称:s8752134/home-sale
三、认定或处分之事由、内容:
2025/06/30
申诉人检举使用者 backpacker18(后称被检举人)
于文章 #1eOfJGDd (home-sale) 中使用字词 "白痴" 进行人身攻击
已违反板规 2-1-1 针对性的敌意言论或人身攻击 (证1,违规文章及推文)
原文:
→ backpacker18: 是有白痴自己被乐居骗还以为开7506/30 23:31
2025/07/01 19:19
板主 s8752134 判决不成立 (证2,判决纪录)
2025/07/01 19:39
申诉人致信板主询问判决未达缘由 (证3,信件沟通纪录1)
2025/07/01 19:49
板主回复:
未明确点名 ID or 双方皆有唇枪舌战都不属于该板规判罚标准 (证4,信件沟通纪录2)
2025/07/01 19:54
申诉人针对板主回复进一步询问 (证5,信件沟通纪录3)
2025/07/02 09:04
因未获得回复,申诉人再次致信板主询问本案处理状态 (证6,信件沟通纪录4)
2025/07/02 09:11
板主回信,申诉人认为其态度已符合 (证7,信件沟通纪录5)
板规3-2-4 若与板主无法取得共识,
请至L_LifeInfo看板依规定提出申诉,要求相关惩处。
之定义,故于组务板提出申诉
四、不服之理由:
1. 未明确点名ID
该文章的特定时段内(23:16~23:40),几为申诉人与被检举人在留言对话
且被检举人提及 "白痴" 一词的句子中所提及的关键字 "乐居" 以及 "75"
查整段推文仅有申诉人有提过
依讨论脉络及上下文意,应可明确判定该段文字是与申诉人在对答
虽无明确点名ID,但综观推文记录,被检举人之意指与点名特定ID实则无异
望小组长明察
2. 双方接有唇枪舌战
讨论过程激烈是一回事,但综观讨论过程
本人从未使用板规定义之粗语,或明确违反法律定义的侮辱性字词
但被检举人使用的 "白痴" 一词,明确为跨越普通评论能使用的词汇范畴了
尚无法接受板主所称
因双方讨论过程激烈,即允许特定一方以违规字词攻击他人此说法
望小组长明鉴
五、所附证据:相关证据(含板主判决公告、水球或信件沟通纪录)
请使用转录功能、请勿编辑。
证1 - 违规文章及推文
证2 - 判决纪录
证3 - 信件沟通纪录1
证4 - 信件沟通纪录2
证5 - 信件沟通纪录3
证6 - 信件沟通纪录4
证7 - 信件沟通纪录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