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2] [公告] 板规投票 投票草拟与封禁解除

楼主: GuessTH (ˋ(′~‵")ˊ)   2015-08-19 22:43:16
※ [本文转录自 home-sale 看板 #1KufaTik ]
作者: Induction (Induction) 看板: home-sale
标题: [公告] 板规投票 投票草拟与封禁解除
时间: Tue Feb 17 09:27:53 2015
板友们新年好.
实在很抱歉这篇公告发的时间晚了许久, 前后拖了一个月.
这完全是我自己的问题, renba板主很体谅我家里出了一些事情.
亲人刚过世刚治完丧, 重要到我离开金门直接把车送他的朋友又出现在复兴伤者名单上.
(而且人家这次来台湾还是帮我处理土地跟中华的事情.)
只是就变得很对不起板友们的期待, 先为尸位素餐的这阵子致歉.
非常 非常对不起, 不会有下次.
本篇文长, 分三个重点, 数篇公告.
1. 板规修订分两部分, 无甚争议或者过去已投票征询过意见之选项, 即日起实施. 影响
较大者宣导期一周, 前二日仅推文提醒, 后五日删文不封禁, 一周过后就公事公办囉!
这部分诸如卖屋文若存在实价登录之纪录要求强迫提供而且不仅是丢个连结而已.
请按gogin板友的方式截图贴上; 以及交易文的看板现有格式需要完全填写 (譬如半年
内有无交易纪录) 没有资料请注明, 但不宜迳自删除; 其他部分还有, 详见后述.
2. 第二点则是板规投票之草拟, 邀请板友过目. 任何意见都可以提出, 如果没有大问题
, 再次微调后板规修订逐项投票将于两天后举行.
3. 第三点则是封禁解除水桶清空, 即时实施. 稍后会补一篇公告合并处理置底检举区的
文章. 但是只作宣告` 判例以及精华区备份之用, 不会有实质惩处.
板规修订
一. 交易文规范修订
1. 即日起交易文推文禁止攻讦, 这部分的纠察认定会比讨论文章要来得严. 修订精神是
为了让潜水板众更有意愿发言` 增进和谐` 也给人机会养家餬口.
不过禁止攻讦不代表不允许质疑. 踩线与否的认定基准为是否言之有物
以及是否为恶意找事.
e.g. 买屋文推文: 卡早困卡好眠, 买颗抱枕比较快; 又或者卖屋文推文: 黑心垃圾,
才买多久就想赚人家这么多钱, 卖的人黑心买的人头脑有问题.
这样不OK.
与其相对应的作法: 数据显示该区域的成交价为如何如何, 你的开价(买/卖)
似乎偏离行情不少?
2. 根据2014年7月12日本板投票之决议. 即日起卖屋文之物件若存在实价登录之纪录, 请
卖屋人务必附上资料截图, 不存在实价资料需要注明没有, 不得留空. 违者依板规
1-3-1处置.
3. 看板交易文之默认格式需要完全填写, 没有就写没有; 不知道也可以写不知道. 但是
请勿迳自随意删除. 默认格式未完全填写之交易文章将会被删除, 累犯或刻意为之者
依板规1-3-1处置.
4. 为避免心证出现刚愎自用的问题而组务申诉旷日费时, 新设板主挑战条款并且放宽不
适任条款之认定.
5. 法拍交易物件是否适宜于房板张贴 (同意/拒绝/有条件同意)待板众投票决议后调整.
6. 板友是否同意剧被屋主授权书之非仲介售屋代理人于房板张贴售屋文章, 投票后调整.
7. 是否接受板友提议举办小型赏屋观摩团 (细项与介绍费问题renba板主将说明, 无疑义
才列入投票选项)
8. 有奖征文采征文` 邀稿抑或并行以及两周后第一届征文题目投票.
9. 赌盘题目投票 (量` 价` 区域` 凭据数据库选择)
10. 未来板聚模式投票, 原则上免费, 经费靠拉赞助, 拉不到就我出.
11. 现有板规逐项检讨投票
12. 违规行为产生并认定后之封禁(水桶)时间投票. 现有封禁时间吓阻力不足, 经投票
追认后考虑下列几种作法:
1. 拉长封禁时程 2. 累犯加重 3. 封禁不再设置时间, 截止日即违规人态度合宜
论述有理的与板工沟通自己将不再造成治安问题后解除. 板工得针对累犯等
trouble maker考虑不接受或延迟接受协调但须提出论述与说明, 并受板主挑战条款
所规范.
13. 针对精华区整理是否有需要增设专任板主进行前板主blurry的工作, 任期错开也可
以避免新手上路经验不足的情况发生, 老带新新带老.
水桶解除
即日起看板水桶清空, 下一篇公告为象征意义之积案判决, 但是只做判决不作惩罚. 惟一
该受封禁的只有我, 这是尸位素餐的惩罚. Induction水桶一月, 不受特赦影响. 封禁期
间之发言仅限板务相关公告与提醒.
下下篇公告即逐项之板规投票条目.
所有项目除夕天亮以前会完成.
作者: ck960684   2014-02-17 11:25:00
push~
作者: kutkin ( )   2014-02-17 11:42:00
交易文定这种规范等于文字狱偏离行情不能批?那想请教有些仲介 开口闭口就是酸民地图砲的你就不处理吗
作者: Cefilos (或许..未必..不过)   2014-02-17 11:58:00
认真管理就给推,01就是没管理,文章乏善可陈
作者: kutkin ( )   2014-02-17 12:08:00
板主说能界定 到时候又是自由心证了
作者: noabstersion (感恩狮腹 赞叹蝨蝮)   2014-02-17 12:14:00
唉... 自由心证...
作者: newhander (新警察)   2014-02-17 15:05:00
某仲介把版友的推文挖出来讨论,被批评还找"好朋友"帮腔,为了酸人而po文难免引起争端。
作者: kevinjp (池袋西口公园)   2014-02-17 16:54:00
那鼓吹仲介费降价呢
作者: lotus31 (lotus)   2014-02-18 00:07:00
版主辛苦了,也请老师节哀。(题外话:只是列在伤者名单,可谓不幸中之大幸)
作者: snostaw130 (snostaw130)   2014-02-18 09:23:00
版主的工作吃力不讨好,辛苦了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