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诉] THSRshare版主乱判水桶第二件

楼主: cka   2014-06-16 13:46:26
我是在你违规文章上面按U的
你只有一篇 我也置底说你哪一篇违规,
你不是也转录过来好几次了?
是不是我要在你面前亲自指给你看 就像我置底半年你都不肯相信你有被我警告一样?
我在板上PO了五次 你才终于承认 阿 原来是板规7 PO非征求转让文
不是一直在找法条
而是你的确违规了板规7
不管是恐吓或者是po非征求转让文 都是违反板规7 视为乱板
我只是认定的不一样 不把你认为恐吓 而是认定你po非征求转让文
因为我同意你的说法 那不算恐吓
所以是否我同意你的说法也算是我一直改法条呢
一个只准po转让征求文的板 可以被你闹成这样
我如果不终身水桶,你还要这样乱几次
这次已经第二次大乱了,上次的大乱我也只是
警告你而且三次警告让你算一次大乱而已很宽容了吧
第二次我才处分大乱
板上还要忍耐你几次呢?
我说了几十次的板上只能PO转让征求文 你要到什么时候才听得进去呢?
对一个讲了十几次公告都还不肯遵守的人
如果你是板主 你要怎么判?
不如你跟我说怎样判合理?
※ 引述《star1231 (只为家人)》之铭言:
: ※ Note:此申诉分类仅限被处分认定人惩处(水桶、警告等)适用。
: 其他事项请使用 [检举]
: 一、申诉人:star1231
: 二、为认定或处分之人(板主)/看板名称:THSRshare
: 三、认定或处分之事由、内容:第四次po非征求转让文,前三次有警告了
: 四、不服之理由:该版并无明确告知违规的文章是那一篇?
: 本人只有回应该版某篇心得文章,(因该文章有些资讯是片面)
: 同时版规亦无此永久水桶的规定,
: 让我完全不知道该版版主是根据什么任意禁止ptt使用者的发文权利
: (该版主水桶后,更持续发文,置顶陈述其单方面的主观认定内容)
: (完全是公器私用之行为)
: 五、所附证据:相关证据(含板主判决公告、水球或信件沟通纪录)
: 请使用转录功能、请勿编辑。
: 判决公告已于上篇附上,该版版主一直在"找适合"水桶网友的证据
: 更能证明该版版主不适任版务管理,无法尽力维持板务的公平性,
: 敬请组务尽快了解并还我一个公道,并考量其适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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