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一] 申诉Military板之判决

楼主: rettttt5 (再踢五次)   2017-12-03 11:59:29
※ [本文转录自 rettttt5 信箱]
作者: rettttt5 (小可爱)
标题: 您好,关于Military板判决疑问
时间: Sat Dec 2 12:32:14 2017
不好意思,打扰了。
其实刚看到水桶信,一时之间还以为是不是桶错人......
毕竟我重新审视一下
"你知道为何支那造船被形容为下水饺"
该句无论主词亦或形容之事项,
一为历史惯见名词,二为各讨论区块常见之形容词
应无可议断为非属事实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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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2017年,台湾台北地方法院检察署发出的“不起诉处分书”当中表明
“‘支那’在教育部重编国语辞典修订本记载系指‘中国’,系古印度对中国的称呼,
且汉语中的‘支那’和葡萄牙语、荷兰语、德语、英语中的‘China’以及法语中的
‘Chine’于口语发音上亦近乎相同,是‘支那’一词,于我国(台湾)人民之主观
认知上,大多认为是‘China’之中文译音,而未含有贬抑之负面评价之意。”,故“支
那五毛”等意见表达及批判言论属《刑法》第310条第3款之可受公评事项,不构成公然侮
辱或诽谤等妨害名誉罪嫌。
===
我"个人"是以为没有指涉到政治内涵才这样做发言,想说从来都小心翼翼......
毕竟板上大推特推五毛云云的板友也不在少数。
最后另外询问一下,像是类似#1Q80Jogd中的推文
推 Pravda : 你确定20年后中华民国还在?早并成台湾特区了吧 12/01 11:47
算是触犯到板规三了吗?
虽然我支持讨论区块执法多以板主自由心证为主,
但有时候实在是不好拿捏。
综合以上所述,是不是能请板主再花点时间重新审度一下呢?
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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