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请灵学板依板规执行板务,勿选择性判案

楼主: nknuukyo (我无所能因敌成体)   2014-02-15 23:49:08
一、事由:
本人已发检举函至灵学板板主建请处理,
却多次扭曲本人文意,妄自加上偏误动机妄自作为解读依据,
无视应行之法理,于板规、组务判例、组务解释、站规皆有扞格。
二、事实:
被检举人:ccclum & juicelover
所犯板规:
三、人身攻击
九、不得以任何挑衅、侮辱、针对性发言对待板友。
文章代码:
#1Ipk5xjW (soul) [ptt.cc] [公告] meegan source34 解开水桶
文章内容:
→ ccclum:一直以来我专写解惑文跟修道精进文章。。但看到某些自以为 01/10 07:40
→ ccclum:的修行者专搞一些小把戏。。我真的觉得这是三小。 01/10 07:42
→ ccclum:Meegan平时不检举。现在跑去版务写。这很诡异也。居心是? 01/10 07:44
→ ccclum:Source我就不懂你了。我把你当一般人(非修行者) 01/10 07:45
→ ccclum:受不了。强烈建议灵学版跟道版版聚改0126 01/10 07:48
→ ccclum:我想要跟这些蠢蛋一个一个好好开导。 01/10 07:49
违规之诉讼标的:
指涉参加道板及灵学板之部分板众为蠢蛋,显违板规第三条、第九条。
三、人身攻击
说明:判断依据为“非针对板友言论,反而针对板友之人身”做出攻击。
若互相批评的内容仅限于对方所发出的言论,不涉及人身,则是容许。
  冲着他人文章直接回文开骂,虽无指名道姓,但以回上一个人文章为主处理。
九、不得以任何挑衅、侮辱、针对性发言对待板友。(以发言语气、用辞、文意判断)
所有隐藏字眼(如:他○的),暗示性用词(如:"某人"真是有病),多次酸语,恶意等……
是皆应避免,至于是挑衅还是辩论,由板主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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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部分dragonsix板主回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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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所提供证据里侮辱针对性发言并未特别指涉对象,这部分由您进行告发并不妥当,
==
观灵板板规第三条,已载明‘虽无指名道姓,但以回上一个人文章为主处理。’,
且上两行推文亦有指明板友M与板友S之ID,
足认其意指至少其二人为蠢蛋,
dragonsix板主所谓:‘未特别指涉对象’,实难成立。
且观台湾现行之法理,公然污辱之部分:
(参: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612051604904)
公然侮辱是指“不指摘事实而公然侮弄辱骂特定人或可得推知之人”。
此六行推文,已可推知其公开指认至少板友M及板友S为蠢蛋,
何来【并未特别指涉对象】?
而dragonsix质疑本检举人之当事人适格,
此举显然欠缺法律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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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
#1348aPLp (SYSOP) [ptt.cc] [公告] 板主权力义务规范
载明:
一、责任
(1) 板主有责任对所管辖之看板,进行维护,若有不当之文章需尽快处理。
故,【只要文章不当就应处理,绝无非得为谁,始有当事人适格之问题】
其次,
观"文章代码(AID): #1Ipi1elz (L_HappyLivin)"一案
jobli组务在组务板亦解释本条:
站方未规定检举才处理,版主依自行喜好来判定,不依版规执行明显不当
jobli组务并下了这样的抬头:
另以不检举即不处理违规,明显不当,言词申戒
【试问,违规文章不检举就不处理已经明显不当,那检举后还不处理是...?】
最后当事人适格的讨论,
要求必须具备当事人适格才能检举的观念本来就已有重大偏差(与站规扞格),
而本人多次举办道板之板聚,
却要让来参加本板板聚的板友们遇上被人喊蠢蛋的状况,
就算soul板板主不在乎soul板板聚之板友被喊蠢蛋,
但不代表道板之板友就必须忍受这种指控,
本人为板聚发起人,
难道这也当事人不适格吗?
作者: jobli (十七岁的梦 七十也感动♪)   2014-02-16 00:01:00
看版事务,小组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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