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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ufo15526368 (汤姆熊克鲁斯)
标题: 申诉文之三 含版规
时间: Fri Aug 23 00:11:22 2013
第二条(人身攻击之限制)
板友于同一文章内同一发文得以乙次嘲讽文句为限,并不得人身攻击。
该名版友在我文章下
推文废人PO废文
请你依版规处置
这才是你真正要水桶的人 而我是当事人 我这封信直接跟你申诉
何况下面一票容不下其他意见的莫名推嘘文
我是没什么意见
至少我还没一个一个跟寻衅的人 回一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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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版规引战只有这条
第七条(替代役引战之禁止)
Ⅰ凡于军旅板上主动发文,意图引起板友对替代役有攻击行为者,并处永久水桶与劣
退。
Ⅱ凡于推文中意图引起板友对替代役有攻击行为者,处以永久水桶。
我文章没有点到替代役
而且我重点只有一个
没有证据
多余的爆料都是视为媒体人 媒体形式
我没对任何人寻衅 或谩骂
再来 版规永桶
第四条(永久水桶之定义及例外)
板友不得发表或转贴无义、买卖、张爸、政治相关之文章,违者处永久水桶;但赠送
非管制军品或民情话题者,不在此限。
我内文 并无上述情事
请版主你容的下多元声音 依照规定行事
B大曾说不站在任何一边
我不觉得有什么水桶理由
顶多只能称 我认为该案目前证据不明
无法串连犯意连络证明等事由
以上申诉文之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