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录](qitiandi) Re:

楼主: TiffanyJang (ARC_Y)   2010-11-14 12:46:08
※ [本文转录自 TiffanyJang 信箱]
作者: TiffanyJang (オタクって何が悪い)
标题: Re:
时间: Thu Nov 11 20:12:27 2010
※ 引述《qitiandi (日本魂)》之铭言:
: 申诉ID:qitiandi
: 理由
: 版主 TiffanyJane判决不公、说我违反板规七与板规四、
四、禁止文章字数过短,字数限制为50字,明显充字数的将由版主定夺
  转录新闻需加上不包含标点符号的至少50字感想。
七、禁止发表试图或容易挑起种族歧视与民族对立之文章
  并请勿因护航某一国家而发表带有攻击性、引战、无意义之文章;
  ‘我觉得日本好棒’、‘我觉得台湾比较棒’这种虽也算是无意义文章,
  但是因为这些无意义的话并不带有攻击性,所以在人道考量上可以接受。
  但请务必充实内文,具体说出为什么日本很棒
: 但我的文并没有任何板规七的歧视言语、
: 也没有违反板规四的数字少、况且发警告之后、
: 我也只PO一篇文章后并未在该板发文、
因为你发的文章还在前三页(而且其实根本就还在第一页),
因此多发的那篇文章第一个回文我就写你可以修文了,
后来众版友狂嘘文也不见你回来修正,隔天还在日本留学版板发文表示你有上线,
那有可能没看到吗?旅游文也是警告后没自删就水桶加劣文呢^_<
: 水桶一个月不会太过份?再说若该板主是因为我
: 是大陆人而如此对我、不也是歧视?
你前几篇文章不是都在装台湾人吗?怎么突然承认自己是中国人啦^_<
既然你是中国人,那你批评台湾的点就完全只是“你觉得”囉?
你现在人在日本不在中国,至少有Google可以用吧?
甚至反驳说是台湾人自己认为,但看板上反应就可知道台湾人没几个人这么认为。
附带一提你违反的版规四、六、七项的罚则:
触及版规第二、六、七、八、九、十一条者,   原文依情节轻重删文或锁文
                       发表闹板文章无限期水桶及劣文
推文视情节轻重水桶一个月至无限
触及版规第四条者, 删文
由于你的文章很明显是破坏板上和谐的闹板文章,而且还不只一篇,
版规上写永久水桶我只给你一个月还算从轻处分了。
TiffanyJang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