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诉] fastfood版版主无视版规乱水桶又渎职

楼主: Keo (猜猜我是谁 ? ^o^)   2013-10-15 12:33:02
该文于10/7晚间11点左右以S标记违规
由于未更正,是以在10/7 23:48以含不雅字眼删除
合于板规1-1之规定
不过这部份未来将会检讨板规
当初设立此项规定
乃默认发文者会于发文后注意文章之动向,并予以半小时缓冲
若有发现标记应即时更正
惟本案系争文章于10/5发表,嗣后于10/7才发现违规之事实
在权衡之下,应在标记后,同时去信发文者更正违规之文章
因此仍有改进的空间。
不过本案之处理方式仍符合板规流程
在此叙明。
※ 引述《FrostMaiden (我要拼一台重机)》之铭言:
: 关于 c 版友提出质疑的部分
: 因为发表不雅文字而未标记被删除。
: :注音、火星、不雅字眼、一行文等,于S标记后未更正者将于半小时内删文
: 请 Keo 版主回答。
作者: changatcmu (台中金城武)   0000-00-00 00:00:00
既然如此 是否来信说明删除文章即可 不该水桶我在发文那几天一直都有在关切文章 可惜版主都没逛板还有我要求的是罪刑法定主义 板规没有提到就不该罚不然之后用不雅的帐号或暱称是否也会被删文水桶那也算文章的一部分吧 版规也没写其实我水桶时间早就过了 我的用意只是要版主认真思考版规的漏洞 还有多看板 如此而已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