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转录自 About_Life 看板 #1ZzQgGWL ]
作者: skyjazz (史盖爵士) 看板: About_Life
标题: [公告] 生活娱乐馆组规 2023 修订版
时间: Wed Feb 22 13:39:25 2023
一、看板相关
1.申请新板请至 LifeNewboard 板提出连署。
1>连署时间发起后满三天方得于小组组务板提出申请。
2>连署理由请确实填写,过于简略者小组长得判定为无效连署。
2.开板之板主,需为连署案之发起人,符合登入250且发表100之限制,
为通过本站身分认证的使用者。
3.不开 Anti 类看板,单一品牌,性质重复或相关性高的板。
4.基本连署门槛之定义为有效支持票50以上,
且有效支持票数高出有效反对票数的1/2以上。
5.新看板成立后,小组长有权设定一至三个月试阅期,
通过试阅审核后方能成为正式看板。
6.无板主管理且使用率不彰之看板,小组长得规划合并或废除。
二、新增/删除板主
<新增板主>
1. 若该板已有板主,需现任板主于小组事务板提出申请,并经所有板主同意。
2. 若该板无板主,可由小组长办理遴选作业,或至LifeNewboard板提出连署。
1>连署时间发起后满三天,方得于小组事务板提出申请,由小组长审核有效票数。
2>提出申请后,小组长可视情况延长连署时间,至多十四天。(连署期满)
3>连署理由请确实填写,过于简略者小组长得判定为无效连署。
4>基本连署门槛之定义为有效支持票25以上,
且有效支持票数高出有效反对票数的1/2以上。
3. 新增之板主需符合登入250且发表100,为通过本站身分认证的使用者。
4. 新任板主上任后所管理看板不得超过3板(不计班板、组务板)。
<删除板主>
1. 板主于小组事务板提出请辞申请。
2. 使用者依以下程序提出罢免板主申请:
1>发起人须符合资格登入250且发表100。
2>当事人提出罢免前必须有组务申诉纪录及小组长定案判决,
并于小组长定案后七日内,于小组事务板提出罢免板主申请。
3>当事人未符合连署案发起人资格,得书面委托他人代理。
代理人仅限一人,连署案发起仅限一次。
4>罢免板主连署发起原因,需符合公众议题,并由小组长审核。
小组长裁定连署理由,可驳回申请案。
(申请原因仅限五行,其余需列为补充说明。)
5>欲发起罢免连署者,请至 LifeRecallBM 板提出,
开始连署一小时内,将连署文转录至该看板及小组事务板,告知进行罢免连署中。
若无告知,则连署视为无效。(遭处分致未符合发文限制者,可委托他人代为转录。)
6>板主不得删除上点所提之告知文。(建议连署者自行存证)
7>罢免连署中,因程序不符者(连署遭裁定不合组规而无效),
其当事人/代理人于该连署发起日起三个月内不得于本群组内提出罢免。
8>连署时间满七天,发起人方得于小组事务板提出申请,由小组长审核有效票数。
超过连署结束时间四十八小时未提出申请者,不得提出申请。
未至小组事务板提出申请者,当事人/代理人于三个月内不得提出罢免板主连署。
9>提出申请后,小组长可视情况延长连署时间,至多十四天。(连署期满)
10>基本连署门槛之定义为有效支持票50以上,
且有效支持票数高出有效反对票数的1/2以上。
11>若罢免连署票数未通过,判定为罢免未通过。
从该连署发起日起一年内,任一人不得以相同的原因、事件对板主提出罢免连署。
3. 看板超过半数的板主同意罢免另一位板主,则无需经连署,
可直接至小组事务板提出申请,罢免原因需详细陈述,由小组长审核。
三、板主惩处
板主无故隐板、开设与看板不相关的赌盘,违反站方、群组及小组各层级公告及裁定,
依违规情节程度,作以下的惩处:
1. 口头警告。
板主于一年内遭口头警告两次,计为一次正式警告。
2. 警告。
板主于一年内遭警告两次,解除职务。
3. 褫夺于本群组内担任板主的权利。
四、新增/删除小组长
<新增小组长>
1. 担任小组长资格为登入400且发表300,本站通过身分认证的使用者,
并符合下列任一项条件:
a. 半年内曾任该小组内板主资历四个月以上。
b. 现任该小组内板主且Ptt其他看板(非班板/社团板)板主资历累计一年以上。
c. 现任生活群组任一小组内板主达一年以上(需为单一看板任期连续)。
2. 有心担任小组长者,可经下列二种方式择一申请实习:
1>于群组事务板提出资历与管理政见申请,由群组内小组长进行不记名投票,
获得半数以上小组长认可,通过实习申请。
2>至 LifeNewboard 板提出连署,再至该小组事务板详述管理政见,
再至 About_Life 板提出申请,审核有效票数,需获得半数以上板主同意连署。
3>上述申请方式两者之一未通过者,三个月内不得再提出担任小组长申请。
3. 担任实习小组长,实习期间为两个月。
1>实习期满,由小组内板主进行不记名投票,获得半数以上板主认可即通过实习,
若反对多于赞成,则解除小组长职务,且半年内不得再申请担任小组长;
票数相同或赞成大于反对但未达半数者,得视情况延长实习时间。
2>延长实习期满后,由小组内板主再进行一次不记名投票,
若仍出现票数相同或赞成大于反对但未达半数情况,
则由群组长依实习小组长实习期间表现状况裁定是否通过实习。
4. 群组长得委托现任小组长代理他组组务,
代理期间满三个月,代理小组长得至 About_Life 板提出申请转任正式小组长。
<删除小组长>
1. 小组长于 About_Life 板提出请辞申请。
2. 使用者依以下程序提出罢免小组长申请:
1>罢免连署发起者需为该小组内之板主,需获得小组内半数以上板主同意连署。
2>罢免小组长连署发起原因,需符合公众议题,并由群组长审核。
群组长裁定连署理由,可驳回申请案。
(申请原因仅限五行,其余需列为补充说明。)
3>欲发起罢免连署者,请至 LifeRecallBM 板提出,
开始连署二小时内,以群组信件之方式告知该小组内所有板主及生活娱乐馆群组长,
若无告知,则连署视为无效。(分身帐号无效)
4>连署时间满十四天发起人方得于群组事务板提出申请。
超过连署时间四十八小时未提出申请者,不得提出申请。
未至群组事务板提出申请者,三个月内不得提出罢免小组长连署。
5>罢免连署之票数审核由群组长负责。
6>罢免连署中凡因任何理由而连署无效(连署遭裁定不合组规而取消)者,
其发起人于该连署发起日起三个月内不得于本群组内提出罢免小组长连署。
7>若罢免连署案未通过,从该连署发起日起一年内,
任一板主不得以相同的原因、事件对小组长提出罢免连署。
五、小组长惩处
小组长违反站方、群组各层级公告及裁定,依违规情节程度,作以下的惩处:
1. 口头警告。
小组长于一年内遭口头警告两次,计为一次正式警告。
2. 警告。
小组长于一年内遭警告两次,解除职务。
3. 褫夺于本群组内担任小组长的权利。
六、注意事项
1. 请群组内小组长及板主注意 SYSOP、SubOP、BM、About_Life 等板之公告。
2. 其余规定,如群组长、小组长及板主之义务权利等一切依照PTT站方之规定。
可至 SYSOP、SubOP、BM、LifeNewboard 等板之精华区了解相关规定。
3. 小组长及板主可视情况经上一层主管同意后订定组规、板规,
但不得和站规或生活娱乐馆组规抵触。
4. 站规赋予群组长拥有该群组内看板与小组之紧急处理权,必要时不受限于本群组规定。
5. 站规赋予小组长拥有该小组内看板之紧急处理权,
必要时经群组长同意后不受限于本群组规定。
批踢踢生活娱乐馆 2009/03/01
第一次修正 2009/09/22
2010修正版 2010/05/20
2012修正版 2012/12/01
2013修正版 2013/02/05
2013/08/11
2019修正版 2019/02/17
2019/03/12
2023修正版 2023/0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