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过置底的 "[公告] 申诉前当事人必阅须知 & 申诉流程图" 了吗? (yes/no)?
==============================================================================
申诉人:terry1020
被 告:Gay paladada
请 求:退回原水桶处份并道歉
理 由:对甲板 paladada之判决#1X1ykjAq (gay) 提出异议
首先是18禁定义
因各国的法令、教育、文化上的差异,对于十八禁作品的规范会有所不同;但大致上规范
的共通点,会包含以下明显内容(文字、台词、画面):
性行为.恐怖.大量出血.尸体.煽动恐怖情绪的僵尸、幽灵.暴力血腥.杀人.虐待.拷问.
身体肢解.犯罪.抢劫.窃盗.绑架.毒品.未成年吸菸、饮酒.牴触法律的动作行为.言语.
脏话.歧视语.赌博。
以上摘录自维基百科
该段推文中“插 man”一词并无提到生殖器接合情形,可能是用手插用脚插用物品插,
man本身亦无生殖器之意,可能为身体任一部分,
用刀插MAN 更无可能为用刀与男人性交之意。
故“插 man”本词被称为18禁实属甲板板主个人偏见与过度解读。
另台湾人口语常讲 X=叉 插 差,插 man 就是X MAN的另一种讲法,
综观“插 man”本身也并无特指猥琐之意涵,
故判决应撤销并道歉,以免贻笑大方。
在[证二]甲板板主在信件中认为“善意暖到满出来”的解释亦不知所云,
让人联想到什么样的空间会变成18禁露骨描述?
甲板板主“只会让人联想到男男性爱”更是他个人偏见与臆测。
在[证三] 甲板板主的个人偏见与过度解读更是显露无遗。
“插 MAN”本身就能替代 X MAN的读法,因本新闻发生地在高雄,
此前高雄市卫生局长及新闻亦用过“X MAN 趴”等相关词汇,
故有“插 man潮多了,善意暖到满出来”之推文,
甲板板主只往男男性爱方面去臆测,可能与之个人生活经验有关,亦不是判决理由。
[证三]版主第二点以不同文章之推文做判决辩解,
与本案并无直接关联,形同隔空水桶之荒谬,更不应做为判决理由。
如判决理由成立,
则甲板板主PALADADA 在其他文章推文“我就双标 我就烂”
https://i.imgur.com/z79HNc6.jpg 亦能作为判决不公之理。
另PALADADA身为甲板板规之执行者,毫不讳言自己不执行标准一致之判决,
更是PTT 甲板乡民之大不幸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