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过置底的 "[公告] 申诉前当事人必阅须知 & 申诉流程图" 了吗? (yes/no)? y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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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诉人:janeration
被 告:lesbian/uka123ily
请 求:uka123ily违反板规03,请作出处分;
另,uka123ily应就判决理由说明前后落差一案再发文详述。
理 由:
一、涉嫌违反板规
1. uka123ily于判决文#1TK09IBh (lesbian)中表示指称他人“性别认同障碍”一词是引
战行为,且文中亦表示指称他人“性别认同障碍”是“病理化”他人。此判决文字让
跨性别人士感受到不尊重、不友善且有遭歧视之感,有违反lesbian板板规03之嫌。
2. uka123ily在跨性别人士明确表示不舒服后,依然以戏谑的态度回应,而非审慎看待,
亦让人感觉不被尊重,有违反lesbian板板规03之嫌。
二、判决理由说明前后有落差
1. uka123ily于romacapri回文中表示就算将“性别认同障碍”改为“跨性别”后,遭检
举板友之推文依然违规。此与原判决文中“指称性别认同障碍有引战疑虑”已经不符
,希望uka123ily再次发文详述判决理由。
注:(该文章已经因为回复公告而遭uka123ily删除,烦请组务迳行向uka123ily索取文章
备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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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我本人身为跨性别者,以下为我个人对于uka123ily判决之个人感受自述:
首先,我们必须承认障碍(Disorder)一词有病理化他人的味道在,但身为性少数族群,
应该更要了解“性别认同障碍”这样的病理化,是因为许多跨性别人士有医疗需求,须
借此获得医疗协助,才不得已以此为称。
正因如此,跨性别界从很早就开始致力于性别认同障碍的去病理化,包含2013年DSM-5
(精神疾病诊断与统计手册)中重新将性别认同障碍定义为性别不安,让跨性别人士在获
取医疗需求的同时,也不致于因为“障碍”而被社会视为有病。
除此之外,我个人的看法是,GID这个名称依然广泛存在于社会大众对于跨性别的医疗专
业认知里。因此,除了要求将性别认同障碍正名为性别不安外,跨性别社群亦积极推广“
性别认同障碍”一词本身之去病理化,亦即希望人们不要因为看到障碍2字,就将性别认
同障碍认为是一种“病”。
然而,在我个人看来,uka123ily的判决文字,无意间将跨性别族群对于“性别认同障碍
”去病理化的努力抹煞一空。我认为这不是一个身为性少数族群板板主应有的论述,也让
我在看到判决文的当下相当不适,因而与uka123ily进行争论。
举 证:(文章备份+公告通知+与板主沟通记录 请转录到组务板)
本人未与uka123ily有过私人信件往来,一切对话皆于板上公开回应。
烦请组务迳行查看原判决文#1TK09IBh (lesbian)以及检举区#1T2umsIp (lesbian)即可。
另,uka123ily已于检举区中表示他个人将回避此案,本人遂将此案转由组务处理。
特此声明。
再次提醒:板友romacapri之回文,连带uka123ily之回复,皆因回复公告违规而遭
uka123ily删文,烦请组务迳行向uka123ily索取该文章之备份。
以上,辛苦组务了,谢谢。